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及其推进机制
2016-12-06龚勤林
曹 萍,龚勤林
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及其推进机制
曹 萍,龚勤林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辟的一条立足中国国情,注重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追求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稳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必须立足制度创新和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起集利益协调、包容发展、和谐共生、多元治理于一体的“四位一体”推进机制。
城镇化;中国特色;利益协调;包容发展;和谐共生;多元治理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纵观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莫不如此。由于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低、利益矛盾交织,我国实现人口由农业人口和农村居民为主向非农业人口和城镇居民为主演变、土地由农业用地向城镇建设用地转化的城镇化进程殊为不易。因此,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除了要科学认识和理解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基本内涵,厘清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主体内容,同时还应完善推进机制。
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探索历程与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肇始于、从属于以追求国家现代化为战略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总体实践,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对中国城镇化历程纵向考察和对他国城镇化历程横向借鉴中,不断摸索和艰难探索而形成的,其核心是如何顺应中国特殊国情推进城镇化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探索历程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并非横空出世,也非照抄照搬,而是建国以来中央几代领导集体针对不同发展时期的国情,对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理论探索与实践总结的积极成果。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倡导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道路,特别是通过农村工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提倡城市型乡村与乡村型城市并存。①管玲:《毛泽东城市化思想初探》,《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年第3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和形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城乡改革、以农村带动城市发展的城镇化思想。②孙成军:《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探索及经验启示》,《毛泽东思想研究》2006年第3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明确提出城乡互动发展的思想,主动采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政策取向,提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指出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机遇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强调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指导思想,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中央几代领导集体针对我国当时的特殊国情和社会发展环境,基于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和城乡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逐步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既体现国家方针政策的一贯性和继承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1.中国特色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应有之义
城镇化道路是指城镇化推进的途径或方式,是推动城镇化进程中所采取的某种模式或战略安排。*陈甬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前线》2009年第5期。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空间开发和人口布局上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是具有强大工业化支撑的城镇化,是集中推进、多领域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是深受传统工业化发展方式影响却必须加快转型的城镇化,是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已相当有限的城镇化。这些相互叠加的现象发达国家不曾遇到,这些优劣分明的条件发展中国家也不完全具备,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城镇化没有成熟的模式可循,没有现成的路径可走,必须脚踏实地地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殊国情的城镇化道路。
2.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内涵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既是对中国的城镇化历程进行纵向考察的结果,也是对世界各国城镇化历程进行横向比较与借鉴的结果,其核心在于如何顺应中国特殊国情推进城镇化科学、持续、健康发展。从总体方向和基本原则看,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一条土地集约利用、环境持续优化、工农良性互动、城乡统筹协调、规模有序扩张、布局逐步合理、功能逐步完善的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既不是欧美发达国家循序渐进城市化道路的中国翻版,又不是拉美发展中国家“超前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的中式改造,也不是我国之前通过户籍制度、“价格剪刀差”等人为限制城镇化进程、规模和方向的传统城镇化道路的现实改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一条中国共产党开辟的立足中国国情,注重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为指导思想,追求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首先,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不是欧美发达国家工业化牵动城镇化循序渐进发展的中国翻版。欧美发达国家自英国“产业革命”开始,伴随着循序渐进的工业化和技术革命,逐步实现了工业化牵引的城市化。我国历史上虽然多次产生资本主义的萌芽,且近代以来产生过官僚资本主义和买办资本主义发起的“洋务运动”和“实业救国”等工业化运动,但直到新中国成立,我国依然是一个工业落后、发展极不平衡的农业国家。建国伊始,毛泽东针对我国工业发展落后、布局分散、过于倚重沿海地区的现状,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其中特别提到“沿海与内地”“工业同农业”的关系等,已充分阐明,中国在一穷二白、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面临帝国主义围追堵截的条件下,要想翻版欧美发达国家的渐进式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是不可能的。在今天,我国要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简单照搬欧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模式依然不可行,必须进行扬弃,在加速工业化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和工业化互促互进、协调发展之路。
其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也不是拉美发展中国家走过的“超前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的中式改造。拉美国家在二战后纷纷获得民族和国家独立,充分利用战后“黄金二十年”的机遇和发达国家的部分支持实现了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迅猛过渡,城市化发展成就令人瞩目。但是这些获得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拉美国家,有相当部分是在殖民主义者殖民时期建立了一定的工业和城镇化基础,且一般都是中小规模的国家,便于人口集中、发展工业和推进城市化。反观长期遭受战乱的我国,即便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又先后受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以及十年文革等影响,经济一直没有得到持续有效地恢复。因此,我国并不具备急于求成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内外环境和基础;另一方面,简单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不足为借口,继续压制农业人口和农村居民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居民转变的做法也不合时宜。总之,盲目依据“超前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进行简单的中式改造不符合我国国情,中国特色城镇化必须是基于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的、合理借鉴西方发展中国家城镇化经验教训的独特道路。
第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更不是我国之前走过的通过户籍制度、“价格剪刀差”等手段人为限制城镇化进程、规模和方向的传统城镇化道路的现实改良。建国后,由于经济底子薄,长期受到帝国主义的经济和技术封锁,加之相对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曲折中摸索前行,面对迫切需要发展的现代国防和军事工业,我国被迫采取了包括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生产资料工业优先增长”的目标,走出了一条压缩型工业化或紧凑型城市化的道路。然而,这忽略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内在关系、割裂了城市与乡村的血肉联系、扭曲了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互动协调,直接导致了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工业化进程与国土空间开发时序错位,经济建设、政治文明、社会进步、生态改善、人的全面发展不够协调,有违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建设初衷,以致于改革开放后在全国范围内曾经形成了大量农民工进城的“民工潮”乃至“盲流”。实践证明,压缩型工业化或紧凑型城市化道路不符合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具体实践。新时期的中国特色城镇化必然是对我国传统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适时纠正,必须是立足国情、与时俱进、创新开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既是国家对城镇化的顶层设计、总体要求与地方因地制宜、摸着石头过河、分散突破以创新城镇化推进模式的有机统一,又是政府规划城镇化总体框架、市场配置城镇化框架的具体内容的充分涵盖。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既体现了国家战略、政府规划的原则性,又体现了地方在城镇化突破口选择、具体路径选择以及通过市场配置城镇化资源等方面的灵活性。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不是单纯依靠市场驱动的经济结构变迁过程,而是政府和市场优势的系统集成,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相融合的载体。
第五,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既是一条促进经济发展的道路,也是一条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一方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体现工业化牵动国土空间结构变迁、为国民经济增长注入动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要求;另一方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又要体现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的特殊要求。因而,我国城镇化战略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战略,而是协同推进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社会进步、生态改善、人的发展水平提升和共同富裕程度提升的综合战略。
3.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不是单纯的经济战略,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综合战略。在推进方式上,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坚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与“摸着石头过河”“分散突破”协调互动,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人为核心、集约紧凑、生态文明、四化同步、复合形态、多元治理等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六大基本特征(见表1)。
表1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基本特征一览表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推进逻辑与战略重点
城镇化伴随着土地、财富等要素在不同人群和阶层间的重新配置,往往也伴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和多元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客观要求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协调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城镇发展与治理,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基于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利益冲突、基于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的多类人群包容发展需要、基于环发矛盾的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基于多元主体参与城镇化的治理目标散乱等症结。
(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的内在逻辑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轫于建国之初,成形于改革开放之后,成就举世瞩目。然而,城镇化进程必然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系列矛盾和问题:围绕稀缺的土地资源而产生了利益冲突;城镇建设用地粗放;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滞后;城镇空间拓展和资源消耗与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城乡内部“双二元结构”问题突出,户籍藩篱、土地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设计固化城乡利益等。因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必须深刻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理念,以人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地矛盾、人与人的矛盾、人与环境的矛盾,创新多元治理机制,全方位一体化地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城镇化稳步推进和健康发展。
过去的城镇化是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发展的产物,是地方政府、城市居民、农村集体组织、失地农民等利益相关者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这些矛盾的形成和积累与现行土地制度设计缺陷紧密关联。在保证城镇建设用地供给和实行最严耕地保护双重约束下,构建完善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化解旧有城镇化人与地、人与人矛盾的有力抓手。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既得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工业化发展,也是以失地农民遭遇“六失”(失地、失业、失屋、失保、失教、失身份)境况、“三农”岌岌可危为代价的,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不能平等分享城镇化成果,城镇化增量的二元结构风险不断累积。制度性缺失和严峻现实症结倒逼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制度设计,推动建立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
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伴随着环发矛盾尖锐和生态危机加剧,面对城镇资源环境压力与生态容量阈值瓶颈,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转变,加快形成和完善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协同发展的和谐共生机制。
图1 中国特色城镇化推进机制内在逻辑示意图
城镇化进程导致利益重构,逐步打破了城镇与乡村、政府与社会、核心与边缘等传统意义上的二分法,越来越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融合、多元发展格局。城镇化导致的社会阶层分化与城乡治理差别,势必带来非农产业的扩张、城市文化的扩散、社会组织的兴起,进而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应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形成和完善城镇化多元治理机制,不断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的战略重点
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推进,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和既有城镇化基础条件,统筹考虑人均土地资源稀缺、利益主体多元、城镇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的严峻现实,创新推进机制,集中有限资源,优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聚焦人的全面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努力探索一套土地资源利益协调、农民市民化包容发展、城镇生态文明和谐共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中国特色城镇化推进机制,着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推进涉及方方面面,但必须抓住重点,逐步突破。针对我国依靠城镇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市场价格差撬动城镇化,土地开发收益分配有失公平,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失衡导致城镇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的现实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需要形成和完善城镇化的利益协调机制;针对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发展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农村居民不能和城市居民平等分享城镇化成果的现实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需要形成和完善城镇化的包容发展机制,使社会公众共享城镇化的红利,促进失地农民、城市农民工加快实现市民化;针对我国城镇化面临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的现实,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需要形成和完善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协同发展的和谐共生机制;针对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系统的大变革,城市公共治理和农村公共治理有着显著的区别,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需要有效提高政府的公共治理能力,形成和完善优化城市管理格局的多元治理机制。
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推进机制
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必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立足城乡利益协调,加快完善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导向,不断推进人与人、人与自然、城市经济与城市社会和谐共生,加快建立起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融入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形成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共生机制;逐步探索城镇化由一元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不断健全城镇化的多元治理机制。
(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机制的主要内容
1.完善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
在我国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背景下,基于土地资源稀缺性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博弈异常严峻,完善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机制势在必行。只有科学设计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妥善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多方利益关系,推动各利益主体合理参与城镇化红利分配,这是化解城镇化过程中积累的人与地、人与人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抓手。
城乡土地利益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和谐共赢的利益引导机制、丰富多样的利益表达机制、兴强扶弱的利益整合机制、严格规范的利益约束机制、合理适度的利益补偿机制等(见表2)。
表2 城乡土地资源利益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
续表2
2.建立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
城镇化必然伴随着人口集中,包容发展机制的根本理念是实现不同人群在城镇发展中的多元包容,推动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分享城镇化发展的成果,为生活在不同地域空间内的社会群体实现公平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推进城镇化包容发展,一方面必须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各类人之间的包容发展,亦即农村居民、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和谐共融。另一方面必须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相关领域之间的包容发展,亦即:一是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包容发展,推动城乡对立走向城乡融合;二是推进城镇化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包容发展,促进人与城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三是实现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社会发展的包容,在提高城市经济效率的同时彰显城市社会发展活力,在促进城市社会发展中优化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四是促进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包容共生,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城镇化角色定位,优化政府和市场职能。
图2 城镇化包容发展机制示意图
建立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既要涵盖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发展主体之间的包容,又要囊括城镇化进程不同领域之间的包容。针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凸显的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失衡、城市建设规模扩张和城市发展质量及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的失衡、城市建设规模扩张和城市产业发展的失衡、城市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失衡等症结,亟需加快构建起由农民权利保障机制、发展机会和发展平台共享机制、能力提升机制等有机构成的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从过程参与和成果共享两个角度出发促进农民市民化、全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加速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见图2)。
3.形成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共生机制
生态文明是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对工业文明反思和超越而形成和发展的新的文明形态。党的十八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其中。
城镇是人类经济活动和居住的主要空间,生产活动和居住行为都发生在狭小的城镇空间,生产要素密集、人口高度集中,使得经济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协调关系面临严峻挑战,不仅带来突出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也带来环境治理模式不和谐、环境利益分配不和谐、污染空间扩散不和谐等一系列有损生态文明建设公平正义的问题,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敏感脆弱地区。对此,必须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镇化和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协同推进城镇化与城镇生态文明建设,从建立城镇生态文明行为导向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区域合作机制等三个方面着手,着力形成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共生机制。
一是建立城镇生态文明行为导向机制。首先要建立初期阶段的惩戒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损害惩戒与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力依托宣传教育和法律、条例等刚性制度约束震慑违法者。其次要建立中期阶段的激励相容机制,转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城镇化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效益协调相容,同时,利用这种相容带来的巨大综合效益激励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主动追求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再次要建立后期阶段的约束机制,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有效界定行为“红线”与建立负面清单,推动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统一。
图3 城镇生态文明行为导向机制作用示意图
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明确生产环境产权内容,将其进一步细分为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排污权等权利属性,针对生态环境服务的提供者、受益者以及在复杂系统中兼有生态环境服务与损害的主体进行分类配置;明晰产权主体权责,明确城市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主体权责,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产权的确权登记。其次要完善生态补偿的配套制度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价值的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方法和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服务价值和生态补偿标准的动态评估机制,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
三是构建区域合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态环境利益共同体,积极搭建区域生态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盟,主动搭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域性生态环境评估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将城镇间生态环境价值评估、补偿标准制定、跟踪监测体系构建等纳入统一的技术标准与职能建设中来。
4.健全城镇化多元治理机制
我国在二元结构背景下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城镇化战略,尽管具有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起点高、速度快等优势,然而随之带来的资源浪费、*我国大城市城市化率不仅不及东京、香港,且人均建设用地是东京的近2倍、香港的近4倍。效益低下、*城镇化所带来的“造城运动”、闲置的场馆设施、重复建设等,导致我国城市的经济密度(地均GDP)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发展非均衡*我国由土地推动的城镇化,带来了失地和失业并存、脱贫相对滞后的“拉美现象”,导致资产性收入两极分化,进而延伸至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分布的非均衡化,最终形成经济、社会和城市环境的失衡,演变成政府主导城市化与农民自主城市化的错位。等问题亦不容忽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给出了多元治理的基本框架,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图4 城镇化多元治理机制构成示意图
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必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探索城市多元治理模式,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携手并进,围绕城市公共管理的最基本职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城市社会矛盾化解、城市社会安全保障,不断完善主体协同机制、政府购买机制、协商调解机制、应急管理机制。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四位一体”推进机制
作为在中国经济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探索形成的针对中国实际和特点的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面临着宏大的长期目标和现实的棘手问题。就宏大目标而言,为了迅速实现现代化,中国特色城镇化是在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同步推进条件下的城镇化,既要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还要配合工业化和信息化迈向国家现代化,这是一种压缩型城镇化。就现实问题而言,我国诸多领域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效益差,甚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领域内十分尖锐,这是一种发展不足、发展粗放的城镇化。我国的城镇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人口基数庞大,因而在近期和较长时期内,人与土地的有效平衡承载、人与人的和谐包容、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的矛盾都将客观存在。面对必须追赶跨越和同步推进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面对不可逾越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现实矛盾,中国特色城镇化再也不能走西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也再不能回到我国传统的人为阻碍城镇化的老路,必须探索和开辟一条有机协调上述诸多矛盾,统筹推进这些问题一揽子解决的创新性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机制。
中国特色城镇化作为经济运行“三期叠加”、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支撑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石,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人为核心,创新推进机制,才能妥善处理好人、土地、生态之间的矛盾纠葛,从而协同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益协调,有序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和包容发展,大力促进城镇化与城市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合理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有效解决各方利益冲突、群体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恶化、治理水平低下等瓶颈问题。
完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推进机制,不是对城镇化推进机制某一方面的改进,而是要着眼于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城镇化是由一系列公共政策集合而成的系统工程,*樊纲、武成良:《城市化:一系列公共政策的集合》,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第2页。中国特色城镇化是一项涉及城市经济、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协调的复杂系统工程,创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推进机制,有效调解人与土地、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绝不能“单打一”地推进某一领域或者强调某一机制,也绝不能面面俱到地“撒胡椒面”,而必须构建起以人为核心,以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包容发展机制、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共生机制为抓手,以多元治理机制为保障的“四位一体”推进机制,才能统筹解决我国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见图5)。
图5 中国特色城镇化推进机制的四位一体关系示意图
四、结论与展望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一条立足国情,以人为核心,以集约紧凑、生态文明、四化同步、复合形态、多元治理为基本特征,统筹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追求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条道路是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走过的道路,以及我国过去的道路完全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集体长期探索出来的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必须统筹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起利益协调、包容发展、生态共生、多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短期内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汲取他国城镇化过程中的有益元素,融合中国具体国情与城镇化发展历史,找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过程中的现实症结,不断创新。
(责任编辑:曹玉华)
On Urban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Its Promotion Mechanism
Cao Ping, Gong Qinlin
The urban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ioneered by CCP is a road of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reality of China, and it focuses on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society and ecology. It is a path which aims at integ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ization, IT application, urban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mproving the spatial layout, protect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arrying forward Chinese culture and seeking for common prosperity. To propel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efforts should be made in system innovation and overall coordination, and a “four in one” promotion mechanism must be established to coordinate benefits, development, co-existence and governance.
urbanization,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enefits coordination, inclusive development, harmonious co-existence, multiple governance
曹萍,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成都 610064);龚勤林,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成都 6100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机制研究”(10BKS029)
D616
A
1006-0766(2016)06-0040-09
§国家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