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促进眼镜质量稳步提高
2016-12-06袁利兵
文/袁利兵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促进眼镜质量稳步提高
文/袁利兵
本文通过对近几年包头地区眼镜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分析和总结,提出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是推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的关键。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质检机构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直接影响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并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质检机构建设,同时,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出几点建议。
眼镜;质量;监督抽查;质检机构
作为特殊商品,眼镜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安全。一副合格的眼镜不但可以矫正视力、保护眼睛,在提供视力保健服务的同时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还能起到装饰作用。市面上眼镜产品琳琅满目,消费者选择的空间大,但遇到劣质产品的几率也就更多,眼镜产品的质量监督成为摆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监督和规范管理眼镜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当地眼镜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迫在眉睫。
一 包头地区近八年定配眼镜抽查的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眼镜市场,提高眼镜产品质量,近几年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持续开展眼镜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经过持续抽查规范管理,包头地区定配眼镜质量合格率由2002年前的60%,稳步提高到现在的88%。国家取消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制度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分管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定期对眼镜行业进行监督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表。
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定配眼镜监督抽查计划均由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承担,本检测所按照计划对市城区及旗县的定配眼镜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抽检依据《GB1351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和《定配眼镜专项抽查方案》。
近八年定配眼镜监督抽查合格率情况:详见下表、图。
抽查年份抽查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2007年77 63 81.82 2008年77 64 83.12 2009年113 95 84.07 2010年109 92 84.40 2011年119 101 84.87 2012年129 114 88.37 2013年134 119 88.81 2014年125 110 88.00
按眼镜店规模大小区分,近八年定配眼镜抽查平均合格率情况:见下图。
以上抽查数据表明:近八年来我市定配眼镜抽查合格率正稳步提升,其中小型眼镜店合格率较低,为65%,而大中型眼镜店合格率近100%。
究其原因,近几年的质量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使得全市大中型眼镜店人员素质均有较大提高,同时,各店面在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店面环境、加强质量管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但总体来看,眼镜行业中的小型店面合格率较低。小型眼镜店大多是夫妻店,产品未严格按定配眼镜生产的要求加工定做,加上设备落后、管理不善、人员素质和稳定性较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在2012年国家取消了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放宽了从业门槛,部分新开业的眼镜店人员、环境、设备等条件达不到定配眼镜生产加工的要求,产品质量很难控制。
二 加强质检机构建设,强化产品质量监督
通过近几年对定配眼镜监督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笔者认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是摆在质检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技术力量,质检机构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直接影响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笔者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质检机构的建设:
1.加强质检机构制度建设
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符合法定要求。要不断加强质检机构的制度建设,维护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的资格。
首先,进一步深化抽检分离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平、公正。当抽样工作独立于检测机构,由当地分管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抽样,样品经编号盲样处理后,送到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协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当同一检测机构内部组建独立的业务部和检验室,由业务部负责抽样和抽样前的培训工作,检验室主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其次,建立健全轮岗制度,激励检验人员积极上进,减少职业腐败发生。检验员作为检验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出具检验数据、判定检验结果的职能。因此,检验员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否发挥主观能动性,直接关系到机构效能。
此外,实行检验人员轮岗制,有利于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与落实,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滋生。
2.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对检测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为保证抽样过程的有效性,及时解决抽样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需加强抽样人员专门培训,做到产品检验员持证上岗。加强样品从入库、领出到检测全程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检测过程中,检验人员不能接触与样品相关的客户信息,拿到的检验任务单上只有样品编号、样品数量、检验方法、检验项目和完成时间等内容,检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测依据和判定规则。同时,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ISO/IEC17025的相关要求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检验报告的质量进行抽查,若有疑问,需经相关部门协调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检企业进行重新确认。另外,采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当事人进行考核,并视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行政处理。
3.严格规范监督抽查和检验工作程序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检验机构经常会忽视一些小细节,而这些小细节往往影响着全盘工作。因此,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按质检机构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同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并做到六个严格:严格抽样前的技术培训,严格按抽样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严格样品登记和样品流转,严格按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严格按检验报告的编写规则,出具内容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的监督抽查报告。
4.检测依据、判定规则的确定
质检机构要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产品明示的质量指标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检测依据,并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判定。在抽查过程中,要综合考察两方面指标,既要突出产品的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又要兼顾产品的基本使用性能,不能顾此失彼。
5.检测项目的确定
尽管实施一次监督抽查花费的时间长、工作量大,但绝不能因此就压缩减少检验项目,尤其是反映产品性能的关键技术指标。监督抽查产品中,有国家监督抽查规范的,检验项目要依据国家监督抽查规范确定,如果没有国家监督抽查规范的,检验项目监督抽查方案要由技术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6.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制
质检机构通过抽查产品从而规范企业,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同时也需要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编制成册,更好地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做到质检工作的上传下达。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分析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一般性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状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下一步措施和建议等。如何编写好的质量产品分析报告,要求编写人员不仅要了解该产品的行业整体质量情况,具备与产品相关的质量检测、生产工艺知识,而且还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写作能力。
三 持续实施眼镜质量监督抽查,促使眼镜质量稳步提高
目前,眼镜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在原辅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质量控制三个方面,在抽检过程中,需要对不合格品控制和眼镜计量检定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记录。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的反馈机制。同时,在年度眼镜监督抽查结束后,一方面召集各眼镜店负责人进行总结培训,通报抽查结果,对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眼镜店进行处理,另一方面针对售卖不合格产品的眼镜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跟踪检查。
笔者认为,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1.制定适合的监督抽查的方案
现行的产品标准主要是针对生产加工企业制订的,不能直接用来作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需要依据相关的不同产品标准,制订适合监督抽查的方案。编制监督抽查方案的主要起草人应该是负责抽样和检验的专业人员,编制完成的产品监督方案,要经质量检验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下达任务的监督抽查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2.监督抽查的企业要有代表性,产品抽检批次数不能少
目前,监督抽查的企业多为检测机构自下而上汇总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之后再转下执行,检测机构无权中途增减或更改抽查名单。然而,检测机构的上报的名单大多是通过网上搜索或从日常委托检测数据库里得到的,这些企业的产能规模一般都相对较大、生产管理相对规范,从而使抽查结果与行业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同时,部分生产规模小、管理意识差的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和回避抽查,而检测机构受监督抽查时间限制只能放弃。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抽查变成了“抓大放小”。笔者建议,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要尽可能做到抽查企业要有代表性,产品抽检的批次数不能少,从而使抽查反映的情况更真实有效。
3.监管部门配合及后续跟进
监管部门的配合不仅可以使抽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还能体现抽查结果的公正性。另外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主要还体现在后续工作处理上,在掌握了抽检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不仅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抽检结果和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进行经济惩罚,还要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检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体现出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产品监督抽查在推进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方面作用重大。通过持续推进定配眼镜监督抽查工作,包头市近三年眼镜产品平均合格率稳定在88%左右。质量问题依然存在,我们还要继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整改,这样才能及时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作者单位: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