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海南盗婴案
2016-12-05培岳
培岳
2016年8月17日凌晨5时许,经周密部署,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联合专案组冒着倾盆大雨,成功将21年前被拐儿童王宝解救……
老乡撬门盗走男婴
1995年5月19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现为美兰分局)接到受害人王某德报案:5月19日21时40分许,因有事和妻子外出,一小时后回家发现房门被撬,五个月大的儿子王宝和75元人民币现金被盗。5月31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被原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供述王某德儿子王宝系被其四川巴中老乡“陈定顺”盗走,其二人只负责看管,被拐儿童王宝已被“陈定顺”和另一名四川巴中老乡“杨某”抱走卖掉,且不知被拐儿童下落。1996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因犯绑架儿童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该案后经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美兰公安分局多方侦查,基于犯罪嫌疑人“陈定顺”“杨某”身份信息不详,受当时破案信息条件限制,真实身份难以确认,导致该案陷入僵局……
2016年年初,面对寻子21年的王某德夫妇的诉求,海南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与涉案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不惜一切代价,抓获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找到被拐儿童。刑警总队将该案作为目标案件限期侦破,并指派厅刑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公安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组织开展对犯罪嫌疑人“陈定顺”“杨某”的抓捕工作和被拐儿童王宝的解救工作。
一字之差曾令案件陷入僵局
2015年8月12日,专案组在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平梁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终于确认犯罪嫌疑人“陈庭顺”的真实姓名其实为陈定顺,一字之差,令该案起死回生,公安部门迅速对其展开网上追逃。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陈定顺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认自己拐卖儿童王宝的犯罪事实,但拒不交代被拐儿童王宝的下落。为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专案组搜集了巴中市上百名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照片让相关人员进行辨认,但时过境迁,“杨某”身份还是不能确定。
2016年6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定顺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定顺律师以该案至今已超过20年法律追诉期为由,提出免于追究陈定顺刑事责任。为依法惩处犯罪,办案机关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认为陈定顺以出卖婴儿为目的盗窃婴儿的行为,已触犯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的规定,虽然已超过20年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予以核准追诉。
经多方努力,警方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四川巴中籍在琼务工人员进行大量排查、走访和分析研判,掌握了一条涉嫌参与被拐儿童王宝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和介绍拐卖犯罪嫌疑人罗某义身份的重要线索。为防止惊动犯罪嫌疑人和被拐儿童所在家庭将其藏匿,根据部署,专案组多措并举,通过调取视频卡口及跟踪守候等方式,最终确认了被拐儿童王宝现在的身份为“陈贝”,并确认了其养父母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随后,专案组及时采集了陈贝的DNA样本送厅刑警总队技术处进行检验比对,经检验,陈贝和王某德夫妇DNA相似度大于99.99%,这个结论证明陈贝就是21年前被拐儿童王宝。被拐儿童身份被确认后,专案组一边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四川、南京等地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义、杨某进行抓捕,一边研究被拐儿童解救方案。
据到案后的罗、杨交代,1995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定顺、陈某雷、王某胜三人因缺钱心生邪念,经预谋,由陈定顺潜入王某德家将其小孩偷走,交由王某胜和陈某雷看管。随后陈定顺委托杨某介绍买家,杨某便找到了当年在海口当清洁工的四川巴中老乡罗某义帮忙寻找买家。罗某义经多方打听得知海口竹林村陈某君夫妇一直想抱养一个儿子。为此,罗某义便携陈定顺、杨某夫妇等三人将被拐儿童王宝抱到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一条小巷内,杨妻谢某对陈某君妻子谎称被拐卖儿童系其私生子,后因自己被甩便想将孩子卖掉。陈某君妻子觉得小孩长得非常可爱,当场表示愿意收买,双方经讨价还价,最终以8000元人民币价格成交……
2016年8月19日,来自四川巴中的王某德一家手持“海南刑警好样的”大红锦旗,感谢公安民警帮他们找回失散多年的骨肉。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