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融资体系创新研究
2016-12-05李之光
【摘要】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的快速与稳定发展,对推进河南省甚至整个中原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当前,郑州航空港区仍存在诸多融资问题,包括直接融资较少、银行机构级别偏低、相关金融机构与业态尚未健全等。基于此,文章在分析郑州航空港区融资的现状与问题基础上,深入探究了完善郑州航空港区金融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郑州航空港 综合实验区 融资体系 金融机构 完善途径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其地位也进一步提高。2013年3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的批复,使郑州航空港区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经济综合实验区。当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与初步形成,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与航空物流业为主导的产业链也初具规模。然而现阶段,港区区内的融资体系仍不完善,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发挥区域内部融资机构的金融支持作用,推进港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问题。
二、郑州航空港区的融资现状
(一)金融机构数量总体呈较快增长势头,融资机构类型不断多元化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区的金融机构入驻总量不断增加,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据统计,2015年,港区引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总数为14家,较上年增长75%。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数量分别为5家、3家、3家;区域内设立了41处自助设施与网点,相关从业人员超过460人。此外,随着金融机构总量的增加,融资机构的类型也不断多元化。2015年,区域内成立了诸多不同类型的非金融机构,如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投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分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等各1家,仍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
(二)针对航空港区的金融政策较为系统、完善
政府对郑州航空港区采取的积极政策,使港区内的金融政策较为系统、完善。郑州市政府主要通过资金补助方式,如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或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服务,包括个人本外汇兑、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业务、借款与发债等,支持郑州航空港区科技项目和金融发展。河南省政府主要通过设立发展基金与投融资合作平台,或制定金融业发展奖补政策,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汇聚融资资金。国家对港区的金融政策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经营,如允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试点,或开设跨国离岸账户等。
(三)港区融资体系日渐完善,融资方式逐步延伸
近两来,随着郑州航空港区的各类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加,港区内的融资体系日渐完善,融资方式也逐步延伸,多种金融工具与产品同时使用的融资方式开始被广泛使用。具体为利用政府引用的债务性资金;充分利用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信用贷款;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融资;加强与非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非信贷类融资等。例如,截至2015年10月,港区累计获得15家金融机构的620亿元融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与平安银行等;郑州航空港区累计获得信托融资57亿元,投资公司借款96亿元,租赁公司融资7.2亿元。
三、郑州航空港区的融资问题
(一)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完善
现阶段,港区金融支持重点停留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和间接融资支持上,直接融资方式较少,金融支持体系尚不健全。可以对港区内企业直接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仍较少,贷款规模不大;且港区内金融分支机构也不多。现有风险投资发展存在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顺畅、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尚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并且,港区风险投资累计投资额较低,过多投资于成熟期、传统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相对不足,不利于港区初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
(二)直接型融资比重偏低
现今,郑州航空港区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获取资金支持的程度依然很低。港区内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股票、国债、投资基金与债券等金融产品为港区建设筹集资金的企业单位依然甚少,即使符合条件,通过债券融资的效果也不佳。并且,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城建债券有额度限制,难以大范围通过发行国债进行融资。从相对规模而言,整个港区的股票与企业债券融资总共占该领域当年投资额的比重极少,与部分国家临空港建设直接融资占30%相比,郑州航空港区的直接融资比重过于低。
(三)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实验区基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不通畅,融资难度大。由于国家试点地方债的发行,在具体实施时未相关法律、政策与制度支持,致使直接融资规模不大,较少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资本工具进行融资。例如,地方债融资遇到法律与政策方面的障碍,2014年公布的新增地方债发行试点城市之中,河南省也未入其中。另外,由于融资平台筹资力度竟然持续收紧,致使郑州航空港融资源于银行贷款的资金极少。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力度收紧,使地方政府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进程受到影响。
四、郑州航空港区金融支持体系的完善策略
(一)创建融资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作用
地方政府部门应针对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定位与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需要考虑由港区投资公司联合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等省内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郑州航空港区发展银行。并通过创立港区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平台,创建港区大金融体系,实现对区域内金融资源的掌控。另外,要在港区内创设证券公司,港区证券公司将通过实施企业股份化,发挥证券业作用,运用重组、兼并等手段,加速推动股份制改造与现代企业制度构建。
(二)发展创新型金融服务体系
政府应针对当前间接融资比重过大,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直接融资比重过小的问题,加快创建结构合理、服务高效与安全稳健的新型金融市场体系;平衡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优化金融商品与模式、增多金融供给和提升服务效率,促使银行与保险业金融创新相互配合,为港区创立提供新型金融服务。应遵循科学的方法进行详细规划,要充分运用政府允许现行先试的精神,实施金融创新,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完善。
(三)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注入
在推进实验区建设中,应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实验区基建。应加速创造民间资本发展环境,探索与创新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形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以债权和参股等手段,投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控股与独资等方式投资城市基建;积极探索公私合伙运营模式,创建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合作机制;借助金融集聚效应,吸引优质资本,推动大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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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淑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路径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6(7).
基金项目:本文为郑州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ZSLX201669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之光(1984-),男,河南省新密市硕士研究生,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