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年轻新闻人在实践中学习、提高
2016-12-05曹石
曹石
某市广播电台一名记者到市委采访宣传部长召开的会议。他在报道这次会议的消息中,对宣传部长的讲话一句都没采用,而是给宣传部长重新编造了一段话放在消息中。宣传部长打电话问这位记者:“你报道中引的话,没有一句是我讲的。我传达中央精神的话也没有。怎么回事?”这位记者回答:“我觉得你讲得不好,给你重编了一段。”
就在这家电台年度考评中,我举了上述事例,问大家:这件事违背了我党新闻工作哪两条根本原则?结果,多数人不会答,少数人答错了。答对的只有三人。
接受年考的都是来台不满三年的80后、90后,总共20人。我党新闻工作的两条根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和党性原则。这些年轻的新闻人,有不少没学过新闻专业,有些学过的,学校老师已不讲这两条原则,而是讲从西方搬来的客观原则和良知原则。因为他们认为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讲这两条就够了。
天下没有纯客观。所谓“良知”,即脱离政治,远离政党,只讲个人良心。在有阶级、有政党的社会里,哪个新闻人能做到这一点?这只能是欺骗!
现在,我们来表述我党新闻工作两条根本原则的内涵。一是真实性原则,内涵是:新闻报道要符合事物的客观实际。报道的事物是真的,真实而准确的;对事物的解释是实的,实在的、实质性的。既要微观真实,也要宏观真实。
这个表述需要解释的是最后一句。微观真实是指具体事实、新闻要素、形象描述、情节交代等,都要真实;宏观真实是指对所报事物的解释,要符合它在宏观整体中的位置。例如,不要把个别当一般等。
上述那位自编一段话强加给宣传部长的记者,不是彻底地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吗!
下面说说党性原则的内涵。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是列宁。1905年,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指出,党的报纸和党的文学一样,都是党的齿轮和螺丝钉,都要为党的方针政策服务。这就是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的雏型。
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闻事业始终坚持党性原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党性原则的内涵是: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上,遵循党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宗旨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组织上,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党的民族政策是我国基本政策之一。对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不可说三道四。因为那样会影响民族团结。某电视台在一档讨论文学作品的节目中,说到蒙古族领袖人物成吉思汗去世的原因,因把关不严,引发了一些不应有的争议。
可见,不遵守党性原则,后果可能很严重。
编辑 梁益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