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物流业的发展和安全管理——对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陈天本
2016-12-05张安妮
文/本刊记者 张安妮
寄递物流业的发展和安全管理——对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陈天本
文/本刊记者 张安妮
陈天本自2012年以来,多次被国家邮政局聘请担任相关项目申报和验收评估专家
寄递物流业的概念与发展
记者:您好,陈教授,请您详细地介绍一下“寄递物流业”的概念。
陈天本:关于寄递物流业的概念,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第84条规定:寄递是指将信、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二,物流业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物流业是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有机结合的活动的集合;它是物流资源产业化而形成的一种复合型或聚合型产业,物流资源有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平台等,其中运输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这些资源产业化就形成了运输业、仓储业、装卸业、包装业、加工配送业、物流信息业等。这些资源分散在多个领域,包括制造业、农业、流通业等。把产业化的物流资源加以整合,就形成了一种新的物流服务业。这是一种复合型产业,也可以叫聚合型产业,所有产业的物流资源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通过优化整合,将各种物流资源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独立产业。
第三,寄递物流业,也称物流寄递业,目前使用比较混乱,没有形成统一概念,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关于寄递物流业内涵的具体阐述。但结合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各地的实践情况,使用“寄递物流业”更加科学。
寄递物流业,是邮政、快递服务与物流服务的结合体,是指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物品,提供实体流动服务的活动的总称。对此,需要从如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寄递物流业是由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按照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服务的范围主要是“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根据邮政法第84条的规定,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50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150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300厘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财物的大流动,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实际上承担了大量包裹的寄递,一定程度上发挥着物流业的功能。二,寄递物流业只能对符合条件的物品提供实体流通服务。寄递物流业毕竟不是一般物流业,不能对所有物品提供实体流通服务,而只能对非常有限的物品提供流通服务。根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一般物流业相比较,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信件、印刷品和包裹,上述物品不能属于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其中,包裹的尺寸和大小还得符合上述要求。
记者:目前,寄递物流业的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陈天本:我国寄递物流业的发展不同于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业由来已久,寄递物流业的发展与快递业的发展几乎是同步进行的。
我国快递服务起源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邮政先后于1980年、1984年开办了国际、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即邮政EMS),是我国快递业的先河。1986年邮政法颁布,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邮政企业在寄递市场的垄断地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深入,邮政企业已无法满足外贸行业对报关材料、样品等快速传递的需求。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国联邦快递(Fed Ex)、美国联合包裹快递(UPS)、荷兰天地快递(TNT)、德国敦豪快递(DHL)、日本欧西爱司物流(OCS)等国际寄递企业陆续与中国企业成立合作合资公司或建立代理关系,介入中国大陆的寄递市场,并迅速挤占了邮政 EMS 的国际快递业务。与此同时,民营寄递企业也在迅速崛起。1993年,顺丰速运和申通快递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成立。1994年初,宅急送快运在北京成立。快递市场逐渐形成了以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汇通快递、韵达快运(即“四通一达”)及顺丰速递等为代表的大型民营企业,市场份额占到全国八成。
2006年底,中国邮政进行了“政企分家”改革,成立了负责行业监管的中国邮政管理局,以及从事市场经营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09年10月1日,修改后的邮政法正式实施,调整了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其中第四条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对快递企业设置行政许可,划定相应的准入门槛,确立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
《2015年中国快递行业发展现状分析》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快递日最高处理量1000万件,2011年1800万件,2012年3000万件,2013年达6500万件。2013年快递业务量为92亿件,居世界第二。2014年以来,经“互联网+”概念的催化,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国快递业务的发展。据统计,2014 年快递业务量达到了140亿单,成为世界第一,快递收入也突破2000亿元大关。这也标志着中国已跨入世界快递大国的行列。截至2014年底,中国快递业连续 46个月同比增速超过50%。2015年,快递业务量完成206.5亿件,同比增长48%,最高日处理量超过1.6亿件,快递业务收入完成2760亿元,同比增长35%。2015年,全国乡镇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覆盖率提升至70%,其中江苏、上海、天津实现了100%全覆盖。
寄递物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
记者:发展速度如此之快!那么,目前,寄递物流业存在着哪些安全问题?
陈天本:寄递物流业在其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安全问题,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些问题,有的属于邮政、快递企业运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有的属于邮递员和快递员个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有的属于针对邮政、快递企业的违法犯罪问题,有的属于利用寄递物流业实施的违法犯罪问题等。这些问题,有的独立发生,有的相互交织,很难在一个标准下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下面我只对已发生过的问题进行一下罗列和分述。
通过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寄递动物尸体、人体器官威胁恐吓收件人,甚至寄递爆炸物品。2015年9月30日,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县城及周边连续发生多起爆炸事件,连续爆炸点共17处,包括商贸城、监狱、大埔镇政府、超市等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勇自制定时爆炸装置,通过自己投放和谎称寄送包裹雇人运送的方式,先后在多处制造爆炸,致10人死亡、51人不同程度受伤。
利用寄递物流渠道贩运毒品。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查获利用物流、寄递业运输毒品案件每年呈直线上升趋势。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侦查队联合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侦查队成功破获了“2016·1·26”特大走私毒品案。该犯罪集团就是以快递点为掩护,实施武装走私大批量毒品犯罪活动的。
寄递法律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根据邮政法第3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2)泄露国家秘密的;(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6)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9条也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下列物品禁止寄递: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流通的各种货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寄递物品被污损甚至致毒。寄递物品在分拣、存储和运输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都有可能造成寄递物品遭受污损,如果寄递物品被有毒有害的物品污染,就可能变成毒害物品。如2013年11月29日发生的“夺命快递”案。
售假和诈骗。网络售假、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则利用寄递物流业这一新兴行业监管中的漏洞和盲区,实施售假和诈骗等犯罪活动。黄山市屯溪区荷花池派出所在协查中发现,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郑州市租房以在淘宝网上开办“仁者之心365”网店,冒充“好想你”牌真枣,通过物流发货、银行卡付款的方式予以出售,骗取辖区内多人涉案金额近万元。
诈骗还有一种情况,即违法犯罪分子冒充邮政、快递人员,收取快递,据为己有。
邮件丢失。导致邮件丢失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邮政、快递企业遭到盗窃,事实上,在邮件寄递的各个环节中均有可能遭受盗窃;二是因邮政、快递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导致邮件丢失、错误投递,或被客户误拿等;三是邮政、快递工作人员自盗邮件。
泄露用户信息、侵害用户隐私。
通过寄递物流活动,邮政、快递企业掌握了大量用户的姓名、住址、电话、购物活动、消费能力等信息。一些寄递物流业的工作人员为了牟利便出卖用户信息,侵害了用户隐私。据东方网2016年3月15日消息,青浦一家快递公司的两名员工以每条0.7元的价格出卖了近万名客户快递单上的信息,牟取非法所得六千余元。
寄递物流业工作人员实施入室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寄递物流业工作人员良莠不齐,他们穿行于社区里,行走在千家万户中,混迹于其中的不良人员,在遇到住户疏于防范时,实施入室盗窃、抢劫甚至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2月9日,申通快递南京分公司投递员王某,在中山北路某小区投递快递时,遇独自在家的一名女孩,就硬闯进住宅强行亲吻并威胁她。
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寄递物流业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发生一些劳资纠纷原本正常,但是,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2010年1月,某物流广州分公司倒闭,其高管携带价值千万的货物和货款潜逃,导致数千名员工、商户上门讨债,最终引发拦路闹事的事件,造成天河岗顶路段交通大堵塞。
发生火灾事故。寄递物品堆放在一起,其中不乏易燃物品,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不久前,普陀城北天吴隧道附近有一个两家快递公司共用仓库,傍晚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且仓库里包裹不多,只烧毁了十几件包裹。2015年5月24日7点半左右,在厦门,中通快递的一部货车自燃,三四百件快递被烧毁。
公安机关对寄递物流业安全的有效管理
记者:公安机关应如何对寄递物流业的安全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陈天本:首先,公安机关对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要有明确的职责定位。
依据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公安机关在寄递物流业的安全管理中,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寄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违法寄递服务、用户违法寄递禁止寄递的物品、其他人员扰乱寄递物流业生产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侦办上述人员在寄递物流业中的犯罪行为。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指导、监督寄递服务企业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寄递服务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寄递服务企业应当对寄递物流业的安全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寄递物品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严格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寄递物流业的安全。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是邮政、快递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寄递服务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督促、检查、监督寄递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寄递服务企业给予处罚。
我对公安机关做好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有以下五点。
第一,提高危险意识、坚持预防原则。寄递物流业业已发生各类安全问题,有的问题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到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应当提高危险意识、坚持预防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二,明确职责、依法管理。在寄递物流业的安全管理中,公安机关主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指导、监督寄递服务企业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寄递物流发生安全问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查处相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办相关的刑事案件。
第三,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寄递物流业的安全管理,涉及公安、工商、邮政、交通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应当由综治牵头,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邮政、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查找行业管理中出现或存在的各类管理漏洞,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的行业管理措施,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常态的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联动,采取抽样检查、开包验查、案件倒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宣传培训,提高寄递物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寄递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担负着该行业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行业自身没有安全意识和行动,是不可能实现寄递物流业的安全运营的。为此,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寄递物流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在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
第五,加强阵控,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公安机关可以要将寄递物流企业列为治安重点单位进行管理,协助企业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和意识防”等措施。必要时,可在行业内物建信息员,及时发现和掌控违法寄递活动的动态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准确查处和打击物流寄递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行业治安环境,挤压违法犯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