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八项规定
2016-12-05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622起,处理1874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913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多,八项规定实施后至2013年末7692人;2014年23646人,较上一年增2倍;2015年33966人,较上一年增44%;2016年1至8月26609人,已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
受处分人员职级分布:乡科级干部84068人, 占总人数的九成多;县处级干部6903人,占总人数8%;地厅级干部927人;省部级干部15人。
最突出的三类问题: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占比19%,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占比10%,大办婚丧喜庆占比9%。
具体到违纪情形,以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已公布的13次节点每周通报中曝光的1194起问题为例,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主要有:“礼金”405次,“公车”346次,“旅游”321次,“补贴”264次,“婚宴”136次,“购物卡”109次,“办公用房”92次,“升学宴”55次,“奖金”53次。
通报的中管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示: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突出。其中,涉及“公车私用”的共3人;涉及打高尔夫球的共8人,占14%;涉及“宴请”的共21人,占36%;涉及“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场所”的共20人,占34%;涉及“公款旅游”的共5人;涉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共2人。
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
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 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 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强调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内容更倾向于理想信念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层面的一种内化的道德标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支撑。
逐步形成
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硬杠杠,树立了纪律底线。
整合6类违纪行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是理想信念外化的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实践载体。
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2016年7月19日,王岐山在 《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
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强调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从原则、标准到程序、方法,都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
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
2016年8月《关于建立国有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印发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科学性体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注重干部成长的规律,注重干部工作的规律。
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
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