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木材加工业现状和长期发展对策
2016-12-04韦文长
韦文长
(云南省双江县林业局,云南 双江 677300)
双江县木材加工业现状和长期发展对策
韦文长
(云南省双江县林业局,云南 双江 677300)
摘要:指出了双江县用材林资源较为丰富,依托现有资源优势,使县内木材加工业得到较快发展,但该行业存在着加工产品低端、附加值低的问题,同时面临着可利用木材资源逐年减少的压力,通过对当前双江县木材加工业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探究,分析了当前制约该行业中长期发展的不利因素,理顺发展思路,提出了促进双江县木材加工业长期持续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双江县;木材加工业;加工业现状;发展思路
1双江县基本情况
1.1自然地理概况
双江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地理坐标位于东经99°35′15″~100°09′33″,北纬23°11′58″~23°48′50″之间,县城勐镇距省会昆明612 km。县东部与景谷县隔江相望,南和澜沧、沧源两县毗邻,西同耿马相依,北与临翔区接壤。全县国土总面积2160.2 km2,东西最大横距58 km,南北最大纵距64 km,境内最高海拔3233 m,最低海拔670 m,海拔高差2563 m。北回归线横穿县境中部,在水平气候带上属低纬度南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同时受到印度洋暖湿气流和西南季风影响及海拔高差悬殊等因素,形成了多种立体气候并存的局面,境内年平均日照时数2425 h,平均气温19.5 ℃,年平均降水量1016 mm,平均相对湿度76 %,具有干湿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冬春干旱半干旱的气候特点。全县长度1 km以上的大小河流共106条,有9个土类44个土种,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为营造丰富多样的森林资源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根据双江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双江县土地总面积为216 020.0 hm2,林业用地面积为150 922.3 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86 %,有林地面积127 445.8 hm2,森林覆盖率为62.10 %,其中有林地覆盖率59.00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3.10 %。
全县用材林面积为73 248.7 hm2,蓄积为4 184 460m3。境内用材树种主要以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为主,总面积50 385.1 hm2,总蓄积3 340 450 m3,面积和蓄积分别所占比例为68.79 %和79.83 %,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近成过熟林总面积4 193.7 hm2,蓄积439 650m3,此外,境内还分布有少量西南桦、桤木、杉木、桉树等用材林资源。
2木材加工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双江县依托丰富的云南松、华山松用材林资源,长期以来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木材加工、贸易体系,每年均有大量的木材产品投入市场,2005年之前,县内办证的木材加工企业仅有4家,其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以生产销售原木为主,平均每年对外销售原木6 000 m3,缺乏深加工,在税收、加工环节的就业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经济贡献。
2005年以后,为了提高木材生产加工附加值,促进就业以及增加财政收入,县人民政府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小头去皮直径20 cm(含20 cm)以上原木不得直接外运销售,必须在双江县境内加工为成品或半成品后方能外运。政策出台后,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双江县丰富的木材资源,县内外多家木材生产厂家纷纷驻扎县内,租地建厂,投入设备,开始了县内较大规模的木材生产加工活动,此后几年,随着木材加工企业的不断进驻,双江县木材加工业得到发展壮大,到2010年,县内合法的木材加工企业发展到20家,为历史上最高水平。
双江县木材加工原料以云南松、华山松、西南桦、桤木、杉木为主,在加工产品方面,该县木材加工企业以生产4 cm×9 cm、5 cm×8 cm和5 cm×10 cm规格建筑用材为主;部分材长4 m、小头直径介于13~19 cm之间、削度小、材体通直的原木作为坑木对外销售;少量材质好、材色佳的木料被加工成自然宽(板材宽13 cm以上)家具材,伐区剩余物、废材、边皮板的大部分通过削片后,销往市上的泛华林业公司,进一步制成中高密度板材。
县林业局统计数字显示,“十二五”期间,双江县木材加工企业共采伐用材林木蓄积量304 089 m3,生产坑木35 578m3、锯材125 612 m3、木片42 000t。总产值17 176万元,上缴税金385万元,年均安置228人就业。
3木材加工业特点
3.1具有特定的经营模式
2.3 治疗前后两组血清TNF-α、IL-6水平对比 治疗后研究组与对照组血清TNF-α、IL-6水平对比,前者明显低于后者,组间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2。
双江县木材加工企业在原料获取、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基本上形成了统一的模式。在原料的获取方面,通常是企业向国有林场、乡村集体或者林农购买林分质量较好,通过采伐审批后可以立即采伐利用的山林,作为原料林备用;在生产加工环节上,通常是聘请当地熟练工人,按照市场需求,制造出相应规格的木材制品;在产品销售方面,除了少部分满足当地需求外,大部分产品通过多年形成的销售渠道进行外销。
3.2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为生产方向,产品销路较好
经过多年的发展,各木材加工企业均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生产加工社会各领域建设需要的木材制品,拥有相对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市场信息也日益完善,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律来确定生产方向,通过客户订单来决定木材产品类别和规格。10多年来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为建筑用材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木材产品销路广阔。
3.3木材综合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
近几年随着临沧市泛华林业投资公司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设备的引进投产和应用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县在木材加工领域采伐剩余物和制材剩余物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利用,除少量供应县内农村居民作为薪材使用外,大部分梢头、废材、边皮板和非规格材均通过削片的程序制成半成品供应泛华林业,进一步制成中高密度纤维板;加工厂的锯末被制成机制炭供应本地市场;树皮作为应用于农业和花卉栽培领域的培养基质被大量外销;部分废材制成小规格材,作为低档家具材,销往广大农村市场。经过上述多方面的合理利用,木材综合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
4存在的问题
4.1大部分企业缺乏原料林基地,木材原料得不到保障
据统计,2015年持证经营的17家木材加工企业中,仅有4家拥有固定的原料林基地,采取边采伐边造林的形式维持原料可持续供应。其余的企业均没有固定的原料林基地,往往采取现买现伐的方式,其生产经营活动取决于原料的市场供应,购买到木材原料加工厂就能维持正常运转,缺乏原料时加工厂则处于停工的状态。缺乏原料林基地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可持续性,随着现有优质林分被不断开发利用,木材加工企业逐渐面临着原料短缺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缺乏木材原料,很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有的企业甚至直接退出了这一行业,现仍然正常生产加工的木材企业仅存10家。
4.2不合理采伐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的破坏
由于一些实力和规模较小的木材加工企业缺乏固有的原料林基地,往往采取临时性从国有林场或者集体林农手中购买山林的方式获取木材原料,在采伐过程中为了更多地获取木材,达到利益最大化,忽视了对森林资源的合理保护,违背森林采伐技术规程,实行掠夺式地采伐,这种滥砍乱伐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给森林植被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造成极大障碍。
4.3企业规模小,产品竞争力较弱,财税贡献力低下
双江县木材加工企业多以个体私营为主,员工人数在10~20人之间,受制于采伐定额限制,各加工厂年采伐蓄积量在1 000~5 000 m3之间,生产规模小。以建筑用材、家具材和木片半成品作为主要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下,过多建筑用材的同质化生产,形成了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面,导致产品利润降低,同时,数量和质量上的局限性导致了该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弱,对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力较低。此外,我县木材加工业受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也较大,随着今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的整体放缓,建筑用材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萎缩。
4.4企业选址随意性大,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安全系数低
全县17家合法的木材加工企业中,仅有5家具备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其余的企业均以租地的方式建厂投产。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选址随意性大,布局分散,导致行业管理和资源整合难度加大;生产设施如加工区、道路、堆料场及住宿区缺乏系统规划,材料随意堆放,加工条件简陋,道路缺乏维护,极易引发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整体安全系数低。
4.5采伐剩余物的利用率偏低,对下游产业的发展形成制约
可利用的采伐剩余物一般包括废材、梢头和大枝杈,它们可以通过削片的方式做成半成品后进一步加工成为密度板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类剩余物的收购价格偏低,除去运费、育林基金后几乎没有利润,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向下游企业提供原料的意愿降低,使下游的密度板厂失去了较大数量的加工原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5发展思路及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对该行业的长期发展作出系统科学的规划,把用材林基地建设和扶持有实力的木材企业做大做强作为着力点,以引进新型木材加工产品生产线作为突破口,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作为增长点,形成原料充足、产业科技进步、适应市场能力提高的木材加工产业格局。
5.1加快用材林基地建设步伐,为木材加工业中长期发展提供足够的木材原料
充分发挥双江县气候、土壤和植被垂直性分布的自然条件优势,实行政府造林和企业造林相结合,大力发展用材林基地建设。①营造一批以云南松、思茅松、西南桦、旱冬瓜和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优质用材林,确保中长期原料供应;②利用该县国有林地资源丰富这一优势,营造一批适合我县生长的铁刀木、印度紫檀和海南黄花梨等珍贵用材林基地,为远期提供优质、高价值的红木资源,确保下一代的可持续利用;③对现有的天然和人工用材林实行有效的抚育管理,确保林木顺利成林。
5.2扶持优质企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对于有实力、有长期发展意愿并且遵规守法的木材加工企业,政府部门应该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①在年度采伐指标上应给予倾斜;②企业在林地流转、植树造林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时,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给予企业造林、种苗补贴,或者为其协调贷款融资事宜。
中图分类号:S7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3-0151-03
作者简介:韦文长(1977—),男,工程师,主要从事调查规划工作。
收稿日期:20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