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生态基础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论述
2016-12-03撰文张建龙
◇撰文/张建龙
绿色天地
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生态基础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论述
◇撰文/张建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森林生态安全作出的重要论述,蕴含着对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深入思考和战略谋划。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担负起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历史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一、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刻认识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努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战略视角和根本遵循。
森林关系淡水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破坏了山、砍光了林,也就破坏了水,山就变成了秃山,水就变成了洪水,泥沙俱下,地就变成了没有养分的不毛之地,水土流失、沟壑纵横。”据专家研究,林地平均最大蓄水能力是荒地的30—40倍。我国现有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涵养水源量达5807亿立方米,相当于近15个三峡水库设计库容。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水资源,破坏森林必然导致水资源短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关系淡水安全的深刻论述,指明了我国维护淡水安全的根本之策。
森林关系国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由于历史上森林大面积消失,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等国土生态安全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监测,我国沙化土地面积达173.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0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29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关系国土安全的深刻论述,为我国加大水土流失、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力度,维护和拓展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指明了方向。
森林关系物种安全。森林是“物种之家”。保护物种,关键是要保护森林,保护物种的栖息地。由于森林退化,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濒危物种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物种是人类食物和药物的基本来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物种一旦消失就不可复生,人类就将永远失去这些基因。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森林关系物种安全的深刻判断,并亲自对保护濒危物种资源多次作出具体部署,充分表明了保护最珍贵自然遗产的战略眼光和战略定力。
森林关系气候安全。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储碳库和吸碳器。全球陆地生态系统大约储存了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联合国已将增加森林碳汇列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庄严承诺,到2030年我国森林蓄积量要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对维护全球气候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森林关系生存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长期以来,人类对森林的破坏不断加剧,造成并加剧了全球生态危机。科学家预测,如果森林从地球上消失,陆地的生物、淡水、固氮将减少90%,生物放氧将减少60%,人类将无法生存。我们必须从保障人类文明和生存安全的高度,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保护好每一寸绿色。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林业部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林业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坚持生态优先,林业功能定位实现历史性转变。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形成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上世纪90年代末,林业工作的重心开始转向生态保护与建设,但由于体制机制没有进行相应改革,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仍按企业对待,实际上无力保障生态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林业就是要保护好生态,要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在这一指导思想的引领下,全国林业系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转变、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向以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转变,并逐步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实现了林业功能定位的历史性转变。
坚持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我们从祖宗继承来的,要留传给子孙后代,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必须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根据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15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全国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及其实施,成为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坚持系统治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城市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防沙治沙、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十二五”时期,我国完成造林4.5亿亩、森林抚育6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蓄积量达到151.37亿立方米,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6.8%,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全国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年均缩减1980平方公里,我国成为全球防治荒漠化成效最显著的国家。
坚持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并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林业改革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首次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林业改革发展进入了国有林场、国有林区、集体林权制度三大改革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同时,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编制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等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坚持共享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林业是生态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我们坚持发展林业依靠人民、发展林业为了人民,实现了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的研究表明,全国森林年生态服务价值达12.68万亿元。2015年,我国林业总产值达到5.81万亿元,是2010年的2.5倍,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贸易第一大国。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林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十三五”时期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重点任务
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任重道远。“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国林地保有量达到46.8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65亿立方米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
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大工程,加快三北地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造林绿化步伐。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利用村边路旁、不宜耕作的农用地等土地资源开展造林绿化,努力扩大森林面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今后5年,全国每年要完成营造林1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
全面保护天然林。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19.44亿亩天然乔木林和10.22亿亩天然灌木林、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全面保护起来。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对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天然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实行重点保护、永久保存。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增加国内木材供给,为全面保护天然林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保护自然湿地。森林可以为湿地提供重要水源,湿地又可以为扩大森林面积创造良好条件。要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加快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管护主体的保护责任。推进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抓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快推进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提升生态功能。
全面保护沙区植被。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沙区植被。抓紧分解落实沙区植被红线,用最严格的手段保护沙区植被和荒漠生态系统。实行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抓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加快改善沙区生态状况。
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加快建立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类型的国家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建设生态廊道,保护好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
全面推进绿色惠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到2020年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5万亿元。加快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人民生态福祉。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到2020年实现林业年总产值9万亿元,为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和农民创业致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节选自《求是》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