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里程碑式意义
2016-12-02林鸿钧
林鸿钧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正式实施,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大慈善的格局 《慈善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进行了更为广义的界定,将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及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都囊括在内。这一放眼“大慈善”格局的界定不仅是一次巨大的慈善理念与公共伦理的升华,而且为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慈善组织的良性竞争 依法登记或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意味着少数慈善组织掌握公募权的局面将被打破,更多慈善组织将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
放宽企业捐赠的扣抵时限 以前,企业捐赠时只能在税前利润12%的限额内当年抵扣,而《慈善法》规定,如果在当年未抵扣完,允许结转在以后的3年内申请继续抵扣,这有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大额捐赠。
慈善资产的管理规定 慈善组织的资产包括创始财产、捐赠财产与其他合法财产。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通过这一规定,捐款人可以更放心地将钱捐给合格的慈善机构。
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公开承诺捐款作慈善者有兑现的义务 此前,曾发生过社会名人承诺捐款但未兑现的案例。如今,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已签订捐赠协议者,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可向法院申请要求交付。
定位慈善公益信托 以前,只能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慈善基金会,而《慈善法》列明了慈善或公益信托受托人的责任义务,维护受益人权益。
规范对志愿者的权利义务 慈善不只是富人的权利,除捐款捐物以外,也可以作为志愿者捐赠时间和服务,《慈善法》第七章“慈善服务”中对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范。
对慈善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违法的慈善组织,有权采取对慈善活动现场检查与查询慈善组织金融账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