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2016-12-02省新农村办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吉新农村办字〔2016〕17号
按照省里关于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有关部署及年末绩效考核有关任务要求,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检查内容
(一)2016年创建美丽乡村情况。主要是按照年初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今年申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进行实地考核,并评比打分。
(二)2016年美丽庭院、干净人家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是对今年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进行督查。
(三)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2016年省级重点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项目招投标情况;二是项目开工和完工情况;三是专项资金兑现情况;四是档案建立情况;五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村级“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建设情况。重点对今年重点村申报村部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主要是检查各地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工作部署、保洁经费、保洁队伍、垃圾清运、长效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六)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情况。主要是整县美化工作开展情况、整体推进县工作开展情况、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打造情况等。
(七)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是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新农村办字〔2016〕14号)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工作方式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州)和各县(市、区)相关情况汇报。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二)实地检查。对2016年申报创建的美丽乡村要逐村检查;对申报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的要进行抽查;对2016年重点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今年申报建设村部项目的重点村检查;对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整县美化、文化品牌打造情况进行沿路检查和抽查。
(三)查阅资料。查阅相关票据、美丽乡村影像证明材料、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评选文件、文化品牌打造相关资料以及各项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评比打分。主要是对创建的美丽乡村进行评比打分。
(五)填报表格。各项表格需要各市(州)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提前填报,待检查组成员实地考察进行复核。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组成
从10月10日至23日,由省和市(州)共同组成检查人员赴各地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分工。
四、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从严把关,保证质量;三是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四是廉洁自律,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省新农村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