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机构网站外宣翻译对策研究
2016-12-01邵文静杨乐然
邵文静+杨乐然
【摘 要】本文从翻译的功能理论出发,探讨了保定市政府机构网站英译的现状及问题,并试图从政府和译者两个方面入手,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旨在促进保定市政府网站外宣翻译的规范化建设,真正发挥政府机构网站的对外宣传作用。
【关键词】功能翻理论;政府网站;外宣;对策
在当今信息时代,互联网已成为最重要的信息传播和交流媒介。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随之带来政府网站建设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外合作交流日益加深,各级政府相继开始建设政府网站外文版。政府网站外文版作为一种公众资源,是外籍人士了解政府政策、网上办事的重要信息平台。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政府网站外文版在对外交流和树立中国政府国际形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英语作为“全球化”语言,成为中国应用最广泛的外国语言,所以中国政府网站外文版一般指政府网站英文翻译。政府网站外宣翻译作为翻译研究领域的一个新兴方向,已经引起翻译研究者的注意和重视。由于政府网站英文版的目标用户为外籍人士,中外目标用户在文化和使用习惯上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的实践领域迫切需要学术界对政府网站英文版建设进行研究。研究政府网站的英文翻译,对提高政府网站外宣翻译质量,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一些学者已涉足政府网站英文版外宣翻译研究,其切入点各不同,侧重点自然也各不相同。本文将目前我国政府网站英文翻译研究进行梳理,明确政府网站英文翻译的特点、原则及要求,并以功能翻译理论为支撑探讨保定市政府机构网站英文翻译策略。
一、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界70年代,以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为标志。书中首次把“功能类型”概念引入翻译理论,认为文本功能是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翻译应该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
此后,赖斯的学生汉斯·费米尔(Hans Vermeer)进一步打破对等理论的局限,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的第一准则,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了翻译的目的论(Skopos-theory) ,随后被认为是功能派的奠基理论。费米尔的目的论核心概念为: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因此, 翻译也应该考虑各种交际情景中的要素, 而不是单纯的语言学理论。在目的论的理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受众——译者心目中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产生的文本”。(Vermeer,1987:29) 在费米尔的“目的论”的基础上,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进一步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她用信息传递(message transmitters)来指各种各样的跨文化转换,视翻译为一项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复杂活动。
总之,功能翻译理论者认为在实际翻译中是无法完全做到等值理论的,而且在许多情形下也是没有必要的。功能翻译理论提出了译文功能论,指出翻译的过程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应该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交际功能。功能翻译理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在形式与内容上是否对等,而是就文本功能强调译文应该在不偏离原语文本的基础上,以译入语预期功能为目的,根据不同语境因素,选择灵活的翻译方法,使原语与目的语发挥同样的传意效果。
二、政府网站英文翻译特点及原则
政府网站是展示政府形象的名片,目的在于宣传政府的对外形象,全面介绍本地自然概况、人文风貌、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为外籍人士和海外人士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和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新闻报道,政策公布,企事业简介等。鉴于此,政府网站的文本需具备“信息丰富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的特点。这些文本大多属于“信息类”或“感染类”文体,面向各界人士,以传达信息和施加影响为主,偏重实用性和交际目的。政府网站的英文翻译必须了解不同文本表达的重点。对于内容涉及地方时政要闻, 政府机构情况,政策法规等文本, 翻译时要忠于原文所提供的信息,将源语文本的中心思想, 政策等清楚地传达出来, “尽可能地贴近源语的句法、语义结构, 从而将源语语境意思准确地表达出来”。另一类文本则旨在对外宣传介绍该城市, 可以“不必拘泥于源文的语言形式, 对译文的语言结构进行重组,从而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交际功能”。(贺爱军,2009)
根据功能翻译理论,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翻译文本的预期功能以及译文的目标读者。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翻译文本的类型,还需要考虑预期读者对译文的接受性。译者在翻译时应该考虑到预期读者在思维方式、语言表达等方面的中西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对译文进行适当的调节。由于文化差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尽量使译本符合目标语言的文化规范,以求译本具备可读性与可接受性。
政府网站外宣翻译是目的性和时效性都非常强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除了要遵循翻译的“信、达、雅”的共同原则标准之外,更需要译者熟知并运用“外宣三贴近”原则:贴近中国发展的实际,贴近国外受众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贴近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张景成,肖永贺,2015)
三、保定市政府网站翻译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现状和问题
本项目调查了保定市政府、各县(区)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共56个政府机构官方网站。这些网站均未配备完整的英文网站,其中仅有15个网站名称有英文翻译,3个网站名称翻译为拼音,其余网站没有任何英文翻译。已有的15个网站名称翻译也良莠不齐,有的甚至出现了拼写错误,如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将“国有资产”译为“Stale-Owned Assets”,应为“State-Owned Assets”。此外,其他名称的英译也存在表意不清等问题,如“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译为 “Baoding Municipal Office, SAT”,作为网站名称出现“SAT”这样的缩写形式,也会让读者费解。
(二)对策
鉴于以上保定市政府网站英文版建设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可有以下对策:
(1)从政府角度来说,首先应强化形象意识,明确服务对象,充分重视和关注政府网站英文版的建设,因为它们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地区乃至中国的对外形象。“随着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国融入全球化的程度越来越深,对全球政治、外交、金融等方面影响越来越大。而中国此前在塑造自身形象方面,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做得不够。”(侯松山、胡昆、封琮, 2011)政府自身形象的塑造当然也包括政府网站英文版的建设。外语是决定对外宣传效果的最直接的因素,应当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其次,政府还应鼓励相关单位培养出合格的专业翻译人才,译员特别应具有良好的文化底蕴及翻译能力,避免语法错误、单词拼写等低级错误,以提高网站翻译的质量。提高整个行业与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文化素质,使政府网站英文版建设真正实现翻译专业化。此外,政府可通过对学生、外籍人士、外籍游客等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了解他们对保定外宣网站的意见和反馈,了解外宣效果;总结外宣网站英译的不足,并积极地研究应对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的网络平台应及时更新,及时登录,并及时反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保定市的外宣翻译。
(2)从译者角度来说,在翻译时首先要明确文本类型。根据威密尔和赖斯的翻译目的功能理论,赖斯建议“根据文本类型采用特定的翻译方法:信息型文本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传递事实,保证信息准确;感染型文本关注引发接受者行为反应,呼吁或说服文本接受者采取某种行动,译文应在译入语受众身上产生预期的反应”。(Reiss & Katharina,2004),译者在翻译这类文本时,在不影响文本信息功能的情况下,灵活地处理文本,适当地删减、增译,顺应外国受众的思维习惯,从而达到外宣目的。其次,译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翻译水平,避免低级语言错误,并且译者还需注意中外两者文化之间的差异,在翻译实践中抛弃中式逻辑,遵循西式思维,在译文中体现外国受众的阅读习惯,从而达到外宣的效果。此外,译者在翻译实践中还应注重文化内涵渗透翻译。在翻译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一些涉及到文化、民俗、风俗习惯等内容是为了力求受众的正确理解,译者需要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增译或补译,以免引起歧义或误解。
四、结语
通过对保定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英文网站的调查发现,省内大部分的英文网站还在建设阶段,其栏目设置、翻译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政府机构网站外宣翻译,任重而道远,它需要广大的英译者长期的努力。笔者从威密尔和赖斯的翻译目的功能理论出发,对保定市政府网站英译进行分析,指出其问题,并试图给出解决的对策,以期促进保定市政府网站翻译的规范化,从而有助于提升保定市的国际形象,为外籍人士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以期实现保定市政府网站英文版对外传播的最大功效。
【参考文献】
[1]Reiss, Katharina. Translation Criticism: Potentials and Limitations[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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