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自贸区税收法律制度的分析
2016-12-01许佳佳
许佳佳
【摘 要】税收是财政的源泉,税收连接着市场和政府,可以说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有必要对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从而方便我国自贸区的税收管理,加强与各国的经贸合作,促进自贸区的发展。
【关键词】税收;法律制度;上海自贸区;管理;经济
一、当前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改革创新
(一)新的网上税务登记制度
税务登记制度是我国税收登记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在传统的税务登记的基础上开展了新的网上税务登记方法,并已在上海自贸区率先使用此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利用了网上税务登记证书的赋码行为来替代纳税人的线下主动申请行为。网上自动赋码登记不仅有利于数据库的建立和纳税信息的查询,还大大提高了税务登记的效率。除此之外,上海自贸区对税务登记的受理和审核制度也进行了简化和完善。一般只需要三个大的步骤,首先纳税人到工商部门提供税务登记申请,并提供符合法律条件的资料。第二,工作人员受理后,从网上系统调取信息进行比对,如果对信息核对无误,就可以依据其营业执照信息确认登记的注册类型并颁发组织机构代码。最后,如果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务信息和户管信息比对无误后,就可以给予纳税人税务识别号,并完成税务登记证书的制作。
(二)网上按季申报和评价制度
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上海自贸区用网上按季申报的方法代替原来的按月申报方式采用了网上按季申报的方法。对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以及兼营营业税的小额纳税人以及税务登记后营业税额较低的纳税人也实行按季申报。这样不但使征税的成本降低,提高了征税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减轻企业资金的流转压力,增强企业的活力,从而促进自贸区经济的发展。
为了对纳税人的纳税信息进行监督和管理,上海自贸区建立了纳税信用网上评价系统,一方面促进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完善对纳税信息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相关部门对纳税人的管理,对评价较高的纳税人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对信用较差的纳税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贸易中的权限限制。这项制度不仅调动了纳税人的积极性,也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特别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总体方案的税收政策规定中专门对金融服务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该行业的出口退税和进口环节税率的调整。该政策不仅有有利于减少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生产企业生产力的提高,尤其有利于高新技术设备的引进。对特别行业的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会极大地推动跨境资源地流动和优化资源的配置,从而为我国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二、上海自贸区税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欠缺
第一,欠缺公平和效率。虽然我国自贸区的税收政策在不断完善,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有的层面还欠缺公平和效率。就纳税主体而言,有些保税区对区内和区外的纳税主体采取不同的纳税政策,引发不公平现象;就纳税目的而言,作为试点的自贸区的税收制度应该是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的,但不断拉大的地区间的差距说明这些政策离我们的社会公益目的还有些路要走;就施行程度而言,有些政策之所以为我国的投资环境带来负面的不公平影响,有一部分原因是在施行过程中违背了“适度”原则。
第二,涉税部门间合作效率低,欠缺透明度。虽然上海自贸区税务登记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很多方面还是比较欠缺,比如工商、海关、质检等各部门的合作方面。基于好多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税务部门、工商、海关等涉税部门的协调合作就只能在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等基本信息层面,而从实质内容方面还不能达到高效的合作。税收流程的整合,方便了纳税人的申报纳税环节,也提高了征税效率,但是自贸区的发展涉及到多个领域,再加上全球化的推动,单是程序上的税收整合难以适应复杂的经贸环境,也不能跟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变化。
第三,纳税服务欠缺体系性和严谨性。纳税服务不应该仅是单一的针对某项具体问题的解决,而应该是作为一个体系,贯穿整个纳税征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衬托的。但是目前上海自贸区的税收征管的法律制度,相互联系的紧密性相对要差,只是针对某项具体问题出台的具体办法,彼此间缺乏联系。再有按照“均衡性”的要求,上海自贸区采取的税收征管措施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统一的税收政策有可能丧失某一地区的独特性。但是,如果按照“非均衡性”的要求,各地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也可能带来恶性的税收竞争。因此我国自贸区需要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要突出体系,还要更加规范,更加合理。
三、税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一)走国际化道路,同时关注公平和效率
所谓国际化税收制度,是指税务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应充分尊重国际惯例,在保证财政收入同时关注“国民待遇”和税收公平原则,以保证较高的税收效率。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一个面积达到100多平方公里、一年投资企业累计达到几万家的大型区域贸易区,其税收制度的安排也应该趋向国际化,和国际规则和惯例相呼应。为了营造公平良好,高效的投资环境,避免不良的税收政策带来的恶性竞争,我国应学习和参考国际税收优惠的不利判定标准,进一步缩小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别性待遇标准,提供给自由贸易区内国际和国内的纳税人更加公平合理的纳税服务。也只有自贸区遵循国际贸税收的“游戏规则”才能稳步提高自贸区的经济效率。
(二)借鉴“负面清单管理”经验优化税收征管程序
在上海自贸区内,“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明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外商来华投资,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以享受国民待遇。针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和产业实行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首先应用于商事领域,体现的法律思维是“法无授权即禁止。”为了提高涉税部门的协调和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上海自贸区的税收法律管理制度可以借鉴“负面清单”管理的思维方式,利用这种方式,明确税收部门的权利界限,转变政府的治理思维,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负面清单管理在税收征管制度中的应用,也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财税”和“财税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两个理念。
为了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上海自贸区可以制定多方面的负面清单,比如纳税申报、代扣代缴和税收筹划等多层面的负面清单。
(三)以“依法治国”思维建立纳税服务体系
“依法治国”思维要求在法治路上追求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了构建我国自贸区税收法律制度的服务体系,我们需要借鉴“依法治国”的思想。在税收征管的实际操作方面,法律思想不断的突显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构建良好的纳税服务体系,我们不仅要引入国际惯例,还要在广泛地调查和求证的基础上,来制定规范征税部门和工作人员以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标准。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构建良好的税收管理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那力、臧韬:《税收博弈论》,载《税务与经济》,2008第 1期
[2]马国强:《税收管理的职能》,载《涉外税务》,2001 年第 7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