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史料的历史价值与构成逻辑
2016-12-01张福贵
张福贵
人们往往习惯于依据时间的长短来评价历史产物或文化的价值,而最终得出的结论也往往是价值与时间成正比。正是依据于这样一种逻辑,人们对于当代史料往往轻视和忽略,因为当代史料就是现实存在,而且往往是日常化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下,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几乎处于同一时空中,都是历史的当事人和史料的构成者,最终人们在忽略了当代史料价值的同时,也忽略了自己。所以,文学史料学的确立和完善,首先要确立和完善文学史料价值观。
对于当代文学史料的忽略和轻视,是与对当代文学构成历史性和经典性的怀疑论分不开的。1980年代中期,围绕着唐弢先生“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讨论就集中透露出了这一惯性思维。唐弢先生认为“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因为“历史是事物的发展过程,现状只有经过时间的推移才能转化为稳定的历史。现在那些当代文学史里写的许多事情是不够稳定的,比较稳定的部分则又往往不属于当代文学的范围”。“现在出版了许多《当代文学史》,实在是对概念的一种嘲弄”。值得注意的是,这不只是唐弢先生自己的意见,而几乎是一代人的观念。除唐弢先生之外,施蛰存、王瑶先生等人也撰文呼应“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主张。施蛰存认为,一切还在发展的政治、社会及个人的行为都没有成为“史”,因此“凡是记载没有成为历史陈迹的一切政治、社会、个人行动的书,不宜误用‘史字”。王瑶先生在次年指出:“1976年以后的新时期文学应该是文学批评的范围,可不入史。”直到进入新世纪之后,围绕着现当代文学的分期和当代文学的称谓问题的讨论,许多学者仍然认为当代文学只是一种文学批评的概念而不是一种文学史,认为任何一部介绍当代文学发展的“当代文学史”都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以‘上世纪文学作为现代文学的第一阶段,具有文学史的性质。而即将到来的新世纪文学,可以作为‘当代文学范畴,暂时不进入文学史的教学和研究,只是作为实践中的文学现象,成为文学批评的对象。若干年以后,再陆续补充到文学史的范畴里去”。这种对于“当代文学”称谓的保留性评价来自于1980年代形成的普遍的文学史观,即由于时间差异和性质差异所带来的“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的价值差异。
当代文学既不能成史,当然也就无从经典化。我之所以将话题引申到这一历史情境之中,是想强调以往文学史观对于当代文学史的轻视和对于当代文学史料的重视。然而这里面又存在着一种悖论:由于缺少时间的沉淀,当代文学不能写史;当代文学未来入史,在于史料的价值。换一句话说,就是当代文学不是历史,只是一种史料。而要解决这一悖论,使史料成为历史本身,就需要写史者具有史识能力。然而,当写史者具有了史识的能力,那么当代文学亦不就可以写史了吗?所以说,能否成为历史的问题还是写史者的主体性问题。毫无疑问,历史书写是需要时间差和学术积累的,文学史观念和文学史识的成熟与历史构成时间一般都是成正比的。但是,任何历史文本都是写作者思想的产物,都与写作者的思想能力和判断能力相关。所谓历史的沉淀也是思想的沉淀,又是一种思想的过程。深刻有时候不需要时间,就是一种史家的胆识或卓见。在中国现代文学发生之初,胡适、周作人等人关于新文学或者白话文学的当下评价,不就成了现代文学史观念和文学史的内容吗?但是,无论可以写史还是不能写史的主张者,都强调了当代文学史料的重要,只是二者将史料的价值确定在了不同的时间段而已。
从当代文学能否写史的讨论中可以得出这样一种双方都可能认同的结论,那就是文学史料中包含能够成文学史内容的材料和不能构成文学史内容的材料。为了明确区分这两种材料的差异性,我勉为其难地将其分为“文学史料”和“文学资料”。当我们区分了这样两种材料的差异之后,当代文学能否写史的疑惑也就消除了,而其中的关键还是写史者的史识。具体说来,写史者的史识能力的有无强弱是辨识、判断文学史料抑或文学资料的关键。如果要对二者做属性判断的话,我在这里提出文学史“标的物”的概念可能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人们一直认为历史都是后人书写的,但是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人及其所创造的产物都是历史构成的材料。当这些活动或材料具有了标志性、经典性的价值,就成了历史本身。这些材料就可以称之为文学史料,而成为史料的材料就可以称之为文学史的“标的物”。所以说,文学史的“标的物”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重大的活动或者事件,在当时社会和文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第二,它在文学史发展过程和作家思想生平中具有重大的转折性的意义;第三,无论是作为文学作品还是作为文学思想都可能具有一定的经典化价值。由此可见,文学史料是文学史发展中的关键点,而不只是文学史发展中的一段线。正如苏格兰民谣那样:“掉了一颗铁钉,瘸了一匹战马,摔伤了一位将军,失败了一场战役,灭亡了一个国家。”文学史“标的物”就是这颗铁钉,它是历史链条中的一环。文学史料是构成文学史文本的主材,文学资料是文学史的边角料,不大可能进入文学史文本。通过对“标的物”的功能理解,可以得出另外一个文学史概念,那就是“文学时代”的概念。所谓的“文学时代”是指文学的整体风貌发生了根本转变,与前一个时代相比有着本质性的差异。这一变化往往标志着一个新的文学时代的到来。对于中国文学来说,政治时代也是文学时代,政治倾向决定文学风貌。一种文学时代的划分或者差异的认定,最主要的是看其整体风貌和具体文本的内在差异。很明显,民国文学与共和国文学在整个艺术生产机制和艺术产品传播过程中,都存在着根本的不同,表现出了不同的属性和特征。当文学的发展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都发生了根本变化时,那就不是同一个文学时代而是两个文学时代了。当然,这个整体的变化也是来自于一个个“标的物”——关键点的出现。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发展和转折过程中,几乎每个重大的社会和政治事件就是一个个大的历史“标的物”,决定了文学史的走向和风尚。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和“文协”的成立,促使中国文学走向前所未有的高度统一:(1)主题的统一:歌唱抗日军民的英勇、揭批日寇汉奸的罪恶;(2)形式的统一:短小、通俗、传统;(3)风格的统一:慷慨激昂、壮怀激烈。民族危亡的大事件和民众的情绪使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在当代文学史中,1957年的“反右”斗争如何改变了文学创作的走向,也是人尽皆知的事实。而就小的历史“标的物”来说,可能就是影响一个作家人生和创作改变和转向的历史事件。例如,鲁迅生平中的“家道中落”和“幻灯片事件”、周作人的“下水”附日和莫言的“获奖”等,这在无论怎样简短的文学史教科书中,也是不能不讲的内容。
这里,有必要重复我曾经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的一个意见,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报刊热”问题。近十几年来,无论是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还是年轻学者的学术研究,很多集中于文学报刊或综合期刊的研究。出现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于这一现象的出现,几乎得到学界的一致肯定,认为这是学术价值观和治学方式的改变,有人甚至将其与清代乾嘉学派相提并论。然而,这里首先应该确认研究对象的文学史价值。一般说来,研究对象决定基本的学术价值,学理的阐释只是使人在一定程度上发现和认识其学术价值。我们对于一些论著进行梳理,发现所研究的报刊绝大多数都是过去不太为人所知的报刊,或者是某种主流报刊的非主要内容,属于以往文学史研究的“空白”。因为主流报刊和主要内容的研究都已经被穷尽,所以开始转向一些未被研究的小刊小报。而从研究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多数研究者都极易过度强调自己研究对象的重要,强调自己的研究结果如何填补了“空白”,丰富了“历史”,等等。要知道,被历史湮没的历史产物并不都是历史的缺憾和掩盖,有许多历史产物被湮没总有被湮没的理由。对于这些对象的研究价值不能估计过高,而且能否成为文学史文本的构成内容,还需要研究者和学术界的认真考辨和分析。而至于清代乾嘉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就更不能成为文学史的参照。其实,这种报刊研究热主要是对现代文学史研究困境的一种突围和努力。所研究发现的对象绝大多数是文学资料而非文学史料,更何况有许多报刊还不属于文学范畴。这些对象毫无疑问是对文学史资料的增添。但是大多数不可能成为文学史本身。因为文学史的“标的物”不可能是这些边缘性、碎片化的文化现象,文学史的建构也不能依据这些现象研究的阐释结果。这就是历史资料价值的有限性法则。
就像学科的边界不同于学术的边界一样,文学资料可能成为作家研究的材料,但是由于其不具有“标的物”的价值,因此经典的文学史文本必然排除这些文学资料。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典的文学史文本不是越来越长,而是越来越短。过了千百年之后,中国现代文学30年亦不过留下几页纸甚或几行字。这也说明,历史本身就是一种淘洗乃至淘汰的过程。而从这一发展逻辑来看,文学史料和“标的物”也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这一变化结果就是文学史料及其价值的渐行渐远。
以上是我从文学史的发展逻辑中所做的一种过去式分析,也可能不太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其实,要想寻找和确认当下文学发展过程中的“标的物”是十分不易的,需要具有史家深刻独到的史识,而且往往要超越当下文学和社会,才能完成历史的“穿越”过程。历史虽然曲折,但是总是要合逻辑的。也许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合逻辑,但是到了历史的终点一定要合逻辑。最后,只有合逻辑的“标的物”材料才能成为历史。如果非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判断什么才是历史的“标的物”,那么我只好说,那些具有“前所未有”或者“承前启后”的重要事件和现象,可能就是历史的“标的物”。当然,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历史也都是个人史。每个人不一定都有参与历史的机会,但是每个人都有评价历史的权利。因此,对于不同的历史文本来说,可能就有不同的“标的物”。历史“标的物”是固化的历史观念,等待书写者去发现和阐释。
文学史料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观和文学史观的表达,历史材料渗透了历史逻辑的血脉,悄无声息地在那里汇集回旋,需要具有史识者与它们进行对接,疏通河床,使它们成为历史的长河或者是涓涓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