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上书”人大给我们上了堂法治课
2016-12-01
高中生学习·高三版 2016年11期
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四年级9名学生“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订广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不但予以了回应,还以书面回函的方式让同学们收到了一封不同寻常的回信。
据悉,9名小学生主要是针对在少儿节目精彩处频繁插播广告、部分广告内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提出修订建议。笔者认为,9名小学生此举看似平常,却具并非普通的社会意义。
首先,这说明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在增长,并懂得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难得。看电视,虽然遥控器掌握在自己手里,但是,天下电视荧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插播广告没有节制,以致观众弄不清到底是广告插播电视剧,还是电视剧插播广告。连动画片也不例外。对孩子们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感情伤害”。
其次,这说明小学生也有法治意识了。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人人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从小就养成了良好的法治观念,具备一定的法治素养,长大以后法治意识只会更强、不会更差。当全民都具备了良好的法治意识,依法治国就水到渠成了。
孩子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对成人上了一课:反映个人诉求和利益要通过合法的渠道,不能胡闹和无理取闹,不能走极端。当然,全国人大的姿态也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良好互动的法治范本,值得学习和推广。是的,只有政府畅通诉求渠道,主动受理民众的利益诉求、解决问题,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转自《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