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浅谈
2016-12-01王存栋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聊城252000
王存栋(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聊城 252000)
“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浅谈
王存栋
(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聊城 252000)
摘 要:“九小场所”是火灾多发的“高危地段”,笔者在两年间遍访某县的17个乡镇(办事处),与社会群众、派出所消防监督员、民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旨在找出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九小场所;消防监督;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九小场所”的数量日益增多。该类场所规模较小,大多属于家庭式经营,其消防安全整治难度大、危险性突出,近年来“九小场所”占火灾起数和亡人总数的比例有逐步攀升的趋势,是火灾多发的“高危地段”,给该类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如北京“6.16”蓝极速网吧火灾,山东枣庄“5.20”图们烧烤店火灾和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火灾等,都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随着新《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的颁布实施,“九小场所”的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到各派出所。但总体来看,各派出所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笔者在两年间遍访某县的17个乡镇(办事处),与社会群众、派出所消防监督员、民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环境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分析、探讨如下。
1“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九小场所”点多、面广,容易漏管
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县城、乡镇,九小场所的数量可谓众多,一般县城要以千计,乡镇要以百计。如笔者亲眼所见,某乡镇的小型加工企业,其密度大、数量多,短绒、脂油、制皮和机件加工等小型企业星罗棋布、密密麻麻,可见九小场所之点多面广。消防监督检查一般针对的是临街“九小场所”,对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设置在居民区、农村住户、楼内等的“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抽查中很难被发现。
1.2 消防安全隐患多,灭火逃生条件差
大部分“九小场所”普遍存在违章操作情况多、电气线路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三合一”场所多、与周边防火间距和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等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有的场所内人员密集、通道狭窄且常被占用、电线私拉乱接、物品乱堆乱放、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很难进行灭火和逃生,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如聊城某乡镇中广泛存在的配件厂、轴承厂等单位,私拉乱接电线情况严重。且聊城处于中国北方华北平原上,春、秋、冬季气候干燥、多风,众多乡镇天然水源匮乏,遇到较大型火灾往往容易出现供水不济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灭火工作。
1.3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不足
如该县公安局组织对派出所考核,实地抽查“九小场所”41家,在这随机抽取的41家单位中,除去网吧、棉纱厂、纺织厂等易于引起人们消防警觉的场所外,其余单位特别是农村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场所消防设施和器材未能保持完好有效。
1.4 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整改火灾隐患不积极
实地检查中发现,部分业主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的认识还停留在“着火了打119”、“拿灭火器喷”这样较为粗浅的阶段,对消防工作中“防”的意识认识不到位。有些业主对消防投入有侥幸心理,抱有“我这里不会着火”、“咋这么巧火灾就让我赶上”这样的思想。由于以上思想的存在,这些业主在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上并不积极,如有的业主被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时,抵触情绪很大,认为这么多年都没出事,没必要花钱买消防器材。还有少数业主不了解“九小场所”管理权限规定,对派出所民警冷语相加、讽刺挖苦,对干警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的打击。
1.5 警力严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
一般情况下,县级消防大队只有3~5名消防监督员,有的地方甚至更少。多数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员往往身兼数职,消防监督管理只是其担负的其中一项工作,且“九小场所”数量众多,消防监督员对此项工作往往应付了事,没有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有的派出所民警业务“拿不出手”,不能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工作开展中往往有心无力、束手无策,对这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不够。有的民警“老好人”思想普遍存在,不少案件最终往往不了了之。
1.6 消防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
不少“九小场所”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没有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懂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消防安全设施形同虚设。很多经营业主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只重视经济效益,不重视消防安全,业主在迎接消防检查时往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口口声声重视,内心却没有真正接受。
2“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对策
2.1 积极采取技术防范手段,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九小场所”整治工作要疏堵结合,分步实施,通过过渡性措施解决此类建筑火灾发生时群死群伤的问题。
一是加大消防设施的配备力度,用于初起火灾扑救。如“2.6”该县某纺织厂棉包火灾,该厂利用本单位及毗邻单位的灭火器在阵风4级的不利因素下控制了火势,在消防队到场前保住了厂房、设备和仓库。
二是采取营业区域和住人区域分别设置安全出口、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措施,解决人员疏散问题。
三是采用实体墙分隔等,解决防火分隔问题。
四是在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的选用方面,严禁使用可燃材料。
五是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范,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使用电气设备。
六是加强商品管理,尽量减少“九小场所”内的货物库存,严禁货物乱堆乱放等。
2.2 结合客观实际,区别督促整改
实际消防监督检查中,如一律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当一部分“九小场所”将会面临被处罚或停业的命运,处理不好,不利于社会稳定。在实际工作中,此类整治不能简单处罚和“关、停、封”,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派出所辖区小、人头熟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可采取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有关条文规定执法,在监督检查中采取复查的方式,即:第一次到单位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的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复查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再予以处罚。此方法或可以作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过渡方式,待执法环境改善、“九小场所”消防能力提升、干警业务成熟之后,可再行转换。
2.3 加强消防监督干警业务学习
公安消防机构要对派出所干警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出一批消防业务素质过硬的消防监督员。派出所可以把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派驻到消防大队跟班学习,通过“点对点”派驻的方式,从监督检查到处罚程序,对整个执法过程予以学习吸收,全力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业务素质,提升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2.4 加强相关职能部门联动
要充分发挥安监、治安、工商、文化及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对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该单位重新申请执照时,必须持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办理,从源头上控制“九小场所“带患作业。
2.5 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要推动“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场所负责人要正确处理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关系,落实内部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水平,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不断提升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2.6 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
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播放国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使该类场所员工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并通过新闻媒体,将一些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来监督该类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确保该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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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