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俗语(之八)
2016-11-30刘建农
刘建农
被误读的俗语(之八)
刘建农
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俗语的最初语义与现在人们的理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语义相左,出现严重的误读;有的语义因出处不明,而失去了原来韵味。这其中的演进,很值得探究。我想我或许能试着做一点抛砖引玉的工作,万一不小心堵了俗语研究方面的一个“漏洞”,填了一丝空白,岂不“无心插柳”。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燎:延烧。一点儿小火星可以把整个原野烧起来,比喻小事可以酿成大变,也比喻新生事物开始虽然弱小,但有广阔的发展前途。这句俗语在近代影响非常之大,主要是毛泽东用此语作了文章的标题,从而使这句几乎要被遗忘的俗语,一时间红透大江南北。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里用得着中国的一句老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就是说,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是会很快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毛泽东给林彪的一封信,是为答复林彪的一封对红军前途究竟应该如何估计的征求意见的信。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批评了当时林彪以及党内一些同志对时局估量的一种悲观思想。1948年林彪向中央提出,希望公开刊行这封信时不要提他的姓名。毛泽东同意了这个意见。在收入本书第一版的时候,这封信改题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评林彪的地方作了删改。从此,很多人以为此句是毛泽东原创,其实毛泽东是俗语引用“高手”,在他的著作中有大量的俗语被引用。此为一例。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始出处很早,《尚书·盘庚上》有:“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到明代,就有完整的表述了。
明代·张居正《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究观近年之事,皆起于不才武职、贪黩有司及四方无籍奸徒窜入其中者,激而构煽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清末·张鸿《续孽海花》第五十七回:“你不要轻视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晓得怎么结局呢!”
也有更简捷的用法:“星火燎原”。 明代·贺逢圣《致族人书》:“天下事皆起于微,成于慎,微之不慎,星火燎原,蚁穴溃堤。吾畏其卒,故怖其始也。”
三十六计走为上
“三十六计走为上”(也用作“三十六策,走是上计”、“三十六着,走是上着”),指战争中看到形势对自己极为不利时就逃走。这句俗语,现多用于生活中、工作中、社交中,如果形势对自己不利时,敌强我弱时,就选择暂时退却,重新再来,或另谋他法的心态。
“三十六计走为上”原始出处为: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王敬则传》:“敬则仓卒东起,朝廷震惧,东昏侯使人上屋,望见征虏亭失火,谓敬则至,急装欲走,有告敬则者,敬则曰:‘檀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汝父子唯应走耳。’”意为败局已定,无可挽回,唯有退却,方是上策。当然,彼时王敬则说这话,是有讥笑的意思。
此语后人赓相沿用,宋代·惠洪《冷斋夜话》:“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及明末清初,引用此语的人更多。
也就是说,“三十六计走为上” 这句俗语,早于《三十六计》的成书。是宋代以后,有心人采集群书,编撰成《三十六计》。但此书为何时何人所撰已难确考。
在《三十六计》中,《第三十六计·走为上》解说是:“全师避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全师避敌:全军退却,避开强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语出《易经·师》卦(卦名解释见前二十六计注)。本卦六四,《象》辞:“左次无咎,未失常也。”是说军队在左边扎营,没有危险,(因为扎营或左边或右边,要依时情而定)并没有违背行军常道。
《三十六计》按语说:“敌势全胜,我不能战,则:必降;必和;必走。降则全败,和则半败,走则未败。未败者,胜之转机也。如宋·毕再遇与金人对垒,度金兵至者日众,难与争锋。—夕拔营去,留旗帜于营,豫缚生羊悬之,置其前二足于鼓上,羊不堪悬,则足击鼓有声。金人不觉为空营,相持数日,乃觉,欲追之,则已远矣(《战略考·南宋》)。可谓善走者矣!”
意思是说:“敌方已占优势,我方不能战胜它,为了避免与敌人决战,只有三条出路:投降,讲和,撤退。三者相比,投降是彻底失败,讲和也是一半失败,而撤退不能算失败。撤退,可以转败为胜。当然,撤退决不是消极逃跑,撤退的目的是避免与敌主力决战。主动撤退还可以诱敌,调动敌人,制造有利的战机。总之,退是为进。”
何时走?怎样走?这里要随机应变,学问大得很。按语中讲的南宋·名将毕再遇用缚羊击鼓蒙蔽金人,从容撤走的故事,就显出毕再遇运用“走为上计”的高超本领。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以退为进。这在谋略中也应是上策。
但“三十六计走为上”这句俗语,在现实生活中,多被用于逃跑的托词,或自圆其说的“台阶”。少有励志发奋的意味。
元代·关汉卿杂剧《窦娥冤》第二折:“常言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喜得我是孤身,又无家小连累,不若收拾了细软行李,打了包儿,悄悄的躲到别处,另做营生,岂不干净?”
元末明初·施耐庵和罗贯中《水浒传》第二回:“(王进)回到家中,闷闷不已,对娘说知此事,母子二人抱头而哭。娘道:‘我儿,三十六着,走是上着。——只恐没处走。’”
提得起,放得下
“提得起,放得下”,谓遇事不犹豫,干脆爽快。这句俗语最早用作:“提得起,丢的下” 出自:明代·赵南星杂曲《沉醉东风·妓怨》:“模样儿虽然典雅,心性儿到底难拿,会温存会闪人,提得起丢的下,再不曾见这冤家。”
原来写的是妓女怨恨嫖客“提得起,丢的下”,后来变化成与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倡导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样境界的人生哲学,并多被认为是佛学精髓。
明末清初·谈迁《枣林杂俎·圣集》:“门如市,心如水,一尘不染;提得起,放得下,百事敢为。”可为此俗语最早出处。
当代台湾佛学大师圣严法师曾有一段关于“提得起,放得下”有名论断:
(一)提不起·放不下
芸芸众生中最多此类的人。没有担当,不愿负责,贪求享乐,却又放不下对名利的追逐。
(二)提得起·放不下
此种人有担当、有进取、有能力。可是,一旦要他将到手的名位及权势放下时,却又舍不得。其实在我们的生命过程中,绝不可能一直是平步青云、年年高升;有时也如登山,沿途是崎岖不平,有起也有伏。因此,只能升而不能降的人,终将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而痛苦不堪。
(三)提得起·放得下
此种人有担当、有能力,可负大责任,心地坦然。由于大众及现实环境的需要,随时可出马;当大环境的情势改变时,随时可以放下,毫不眷恋,且更有宽广的胸襟,随时迎接另一个阶段的新发展。世间上能做到这种境地的人毕竟有限。
现当代,这句俗语也用作:“拿得起,放得下”,拿得起:想做什么事情,就敢于去做!放得下:做一件事时,知道变通,该放手时就放手。“拿得起,放得下”是指在对待两难的问题上,做决定敢做敢当,当机立断。但是在面对感情的问题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拿得起放得下”。
兔子不吃窝边草
“兔子不吃窝边草”,兔子不吃自己窝旁的草,有自我保护在里边的意思,还有“早晚是自己的”一种坦然。人们引用这句俗话,是取它“与邻为善”的引申意,告诫人们,别在家门口上做不应该做的坏事。也比喻坏人不在当地干坏事。
先贤寓言里有这样的故事:“兔食窝边之草,无以蔽,猎者寻至,见而杀之。”(兔子吃了窝边草,无处藏身,猎人寻找到兔窝,看见就可射杀。)后人总结成了“兔子不吃窝边草”,教训人不可自毁屏藩,自陷险地。其实,“兔子不吃窝边草”无非是人从安全的角度去揣测兔子的做法。但为生存计,兔子恰恰应该吃了窝边草。
“兔子不吃窝边草”最早出处:《通俗常言疏证·动物》中有“兔儿不吃窝边草”一条:《通俗编》:“‘鸬鹚不打脚下塘’,《全唐诗》录唐谚云:‘兔儿不吃窝边草’,义与之同。”“兔儿”与“兔子”同,可见这句俗话要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唐朝。
“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借兔子来表达人的想法,此俗语在明清时就已流行。
明代·清溪道人《禅真逸史》第十四回:“我们久居于此,和这洞中却比邻。古人道:‘兔儿不吃窝边草’故此无妨。”
清代·张南庄《何典》第八回:“冒失鬼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只兔子如何倒在窝边吃草?’便把老鹰放去。”
“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借动物说人事,千年流传,并无人一探究竟,其实,兔子吃不吃窝边草,早已无所谓了,人们只是想借此俗话,净化一下自己周遭的环境。
(作者系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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