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出台规范我国民间探险游法规
2016-11-30
民主 2016年10期
【提案背景】
近年来随着户外旅游探险活动的普及,频发的探险旅游安全事故也暴露出我国相应法律条款欠缺、问责机制及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具体建议】
1.建立健全探险旅游安全救援系统。普及专业救援队。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成立官方的救援公司。救援以救援公司为主,需求者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紧急救援的险种。其次,健全救援系统。将官方和民间救援队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组织单位、医疗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等协调在一起形成一个救援系统。
2.控制探险游市场的准入门槛。一是探险游机构的准入。即对从事探险游行业的服务提供者实施资格认证制度。二是人员的准入。当参与人员在身体素质、体能、专业知识和求生技能各方面都不达标的情况下严禁参与。
3.完善旅游法律体系。国家应尽快出台《旅游法》的实施细则,地方利用立法权,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目前越来越多的探险游作出专项规范。
4.加强对探险游的安全认知并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发生的探险旅游事故及其原因向社会公布,警示从事探险旅游的单位和人员吸取教训;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观念,介绍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尽快完善保险制度,丰富保险产品。
(民进新疆区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