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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近三十年湖南省株洲城乡婚俗的变迁

2016-11-29赵博雅

求知导刊 2016年29期
关键词:婚俗变化

赵博雅

摘 要:婚俗是城市社会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婚姻习俗的变迁是对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生活、思想意识、经济发展水平的真实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株洲城乡发展变化巨大,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思想见识的开阔和提升。本文从人们的婚姻习俗来探究城乡婚俗的变化发展,借以得出婚俗变迁的真正原因,关注人们的社会活动及思想观念的转变。

关键词:株洲城乡;婚俗;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再加上经过不断地宣传和落实,株洲人民逐渐以新道德、新思想、新风尚剔除旧式婚姻中的糟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株洲城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工业领域,还体现在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体系中,其中婚姻观念的变化反映出株洲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发展与进步,株洲人民的婚姻观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一、近三十年株洲市城区居民婚姻习俗的变迁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株洲市婚姻观念、婚姻习俗也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转变,并具有一定的时代特点。

1.婚姻自主成分增大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社会风气变得更开放,越来越多的株洲人民形成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制度,将“婚姻自由”作为婚姻制度中最核心的原则,以不懈的努力在婚姻领域进行一场“革命”。 株洲市城区中,婚姻过程基本上是“认识—恋爱—登记结婚”的自主、自由形式。株洲市作为新兴工业城市,人口密集。城区男女共同劳动,接触机会较多,交游面广,自己认识和通过朋友亲戚介绍就成了运用得最多的两种婚姻途径。以1990年株洲市城区从业女职工为例(如下表所示)。

株洲市城区从业女职工14.73万, 占职工总数的39.59%。从表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最后结婚的夫妻比例最高,并且学历越高,自主成婚意识越强。

2.择偶标准出现“市场化”的价值取向

择偶标准是恋爱前期男女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观价值取向,同时也是婚姻功利性的具体表现。相较于男性一直都以女方容貌和年龄为择偶标准,女性的择偶标准则更多的体现了时代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人们更多的将目光聚集在拥有大学文凭甚至更高学历的“天之骄子”身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能力、能挣钱成为众多女性的择偶标准。随着物质生活方式的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得到极大丰富,各种社会现象正在影响乃至改变男女青年的择偶标准。男女双方的择偶标准更加具体地表现在兴趣、爱好、脾气个性等内在方面,更看重个人的内在品质而非家庭地位。男女青年的婚姻观念正逐渐走向独立化、平等化。金钱虽然还是制约婚姻的主要因素之一,但绝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3.初婚年龄逐渐增大

1979年,党中央号召“晚婚、晚育”,许多青年积极响应。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初婚最低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1981年6月,株洲市政府发布了“女23岁,男25周岁(农村分别低1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女方在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的规定。因此,在市政府的宣传和提倡下,再加上新时代男女青年思想意识开放,眼界开阔,新一代女性自主独立意识增强,自主婚姻越来越多,早婚越来越少。尤其是高学历、高工资的白领阶层,追求学业、事业有所成就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不再以结婚生子为人生的最终目的,不再为婚姻而牺牲事业,因此,晚婚成为普遍现象。1980年,晚婚率达87.41%,其中城区为94.64%,达到有史以来晚婚的最高峰。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市平均晚婚率为30.83%,其中城区为88.65%。进入21世纪以来,不仅晚婚率大大提高,甚至还出现不婚主义,他们摆脱传统意义上的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观念,追求有质量的、自由的、健康的生活方式。

4.追求婚姻与爱情的完美统一成为时尚

实现爱情与婚姻的完美统一,是两性爱情史上的理想,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男女之间的爱情被称为“男女私情”,是“十恶”之“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已经逐渐从意识形态和法律上为爱情和婚姻的统一创造了条件。20世纪80年代后期,离婚率缓慢上升,夫妻的依赖关系比以前大大减弱,商品经济活跃,社会开放度增大,女性的独立意识增强,人们的自我选择意向增强,工作机会大大增加,婚姻家庭生活更趋开放。离婚率随之上升,社会舆论对离婚的态度逐步宽容。

但从总体上看,20世纪90年代初株洲市境内绝大分家庭仍处于稳定状态,90%的家庭属于美满型和一般型,纠纷型和破裂型家庭只占10%左右,家庭内越来越注意各方面知识的学习、高尚情趣的培养、夫妻关系的调和,其婚姻质量大大提高。

二、近三十年株洲市农村居民婚姻习俗的变迁

在农村,婚嫁基本沿袭“六礼告成”的传统习俗,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主要内涵仍然保留,但具体形式则因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一方面传统的婚礼习俗仍有很大影响力,继续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西方主流思想大量传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旧的思想观念发生巨大变化,新的婚姻价值观依次出现,在株洲市农村中,出现了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婚姻形式。

1.相亲

现今大多数男女青年都是通过自由恋爱相识成婚,但在很多农村,结婚形式仍然有纳采的说法,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男女双方多在相亲前已经认识或有恋爱关系,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走形式。一般男23~24岁,女20岁左右,双方父母便会约定时间,请媒人领男方带猪肉、糖果、糕点、烟酒等见面礼到女方家。21世纪后,见面礼更加丰厚,猪肉、糕点等已少见,烟酒越来越高档,双方父母给的红包依照家庭情况从几百到上千元不等。

虽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步伐加快,但是农村婚姻主体的婚姻仍旧不能完全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之上,许多人的婚姻还是要依靠媒人介绍,父母意见参与其中,“门当户对”这一传统永远适用,农村婚姻还是处于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形势中。

2.合婚

相亲后,经双方家庭互相查访,一般情况下,由女方亲戚去男方家“查屋场”“查家”,以调查男方的家底、人品。这时,男方不仅要款待女方亲党,还须送礼物,人手一份。了解无异议后,则由媒人将女方的生辰八字用红纸书写送至男方,曰“发八字”。然后男方请算命先生推算男女是否八字相合,曰“合八字”。现如今,因为思想越来越开放, “合八字”也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出现旧时八字相克即不能成婚的现象。

3.定婚

旧称“定庚”,俗称定亲、定节。男女双方约定吉日,男方带着事先商定的聘礼(包括聘金、节礼),往女方家下聘。在株洲市农村,20世纪80年代,一般情况下男方要给女方包红包,红包大小视男方家财力而定;主要的是节礼, 包括10斤鱼和20斤猪肉。20世纪90年代以后男方给女方的聘金多为2000~3000元,节礼种类增多,更有糕点、糖果等,有的达十余担。到了21世纪后,聘金增加到5000元左右,节礼更需要40斤的鱼、60斤猪肉及其他各色糕点。下聘当天,女方到男方家,照“定婚照”,办理结婚证,顾俗称定婚为“照相”。女方回去时,男方还须准备松油饼、包子、饼干以分送给女方亲友邻里。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部分乡村,出现无论是否办理结婚证, 定婚后便同居的不良现象,一些地方甚至提前在此时闹洞房,因举行婚礼时,女方多已怀孕,无法闹洞房。

4.嫁娶

婚礼前一天,男方送彩礼到女方家,一般是衣料、猪肉、鱼、鸡、现钞等。20世纪80年代起,鱼肉数量多以百斤起,至20世纪90年代,彩礼金涨到7000~8000元,21世纪以后,特别是近两年来,彩礼金为5万~10万元,而且有的家庭还须准备三金(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彩礼的金额随时代的发展、地区的不同和男方家经济条件的好坏而有所差别。一般条件下,家里条件好的男方受彩礼的困扰少,反之,家庭条件差的,女方要的彩礼也越多,提出的条件也就越苛刻。这是因为,男方家经济条件好的,女方嫁过去一般不会为了钱财而吃苦,要的彩礼的多少并没有那么重要;而相对经济条件差些的家庭,女方担心姑娘嫁过去后会吃苦,索性一次性提出补偿。因此,在有的乡村,一些经济条件稍差的家庭,借钱娶媳妇已是常事,有的甚至贷款娶媳妇。

彩礼金中的部分主要用来包办嫁妆,嫁妆随时代的发展内容也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农村的标准是“要看的、听的、吹的、踩的、骑的”(指黑白电视机、收录机、电扇、缝纫机、自行车),但绝大部分家庭并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多数人家陪嫁还包括“三铺三盖”“四铺四盖”。20世纪90年代,最普通的也要电视机、自行车、组合家具、席梦思作陪嫁。2000年后,陪嫁种类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衣服、被褥,富裕人家有的还以房子、车子作为嫁妆。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

正式婚礼当天,男方带领亲戚数十人到女方家接亲。接亲的人要在早上赶到女方家中,吃过女方的嫁女酒后,和女方家送亲的高亲一起回到男方家,进行中午的婚宴。迎亲队伍需要拿捏好接亲速度,新娘需要在规定的时辰进门,这样才能保佑新人婚姻顺遂,平平安安。接亲车队要在距离男方家门口二三十米处停下,新郎的父亲这时就要戴上“高帽子”,涂黑脸,把新娘从车中背至新房里。期间,新娘的脚不能着地,直到新房内才能落地,以示在夫家落地生根。新娘子进大门时,男方要杀一只叫鸡公,认为凡神皆带煞,男方怕喜神带煞,便要杀鸡挡煞,以示祈福。进门之后,由儿女双全的长辈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洗脸,以示沐浴,并在被单、床褥上撒上花生、枣子,以示早生贵子。新郎新娘由众人带领向长辈“敬茶”,长辈喝茶并给红包。婚宴期间,新郎新娘还要向各桌敬酒,感谢亲朋好友的到来。晚上,由新郎的亲朋好友来闹洞房,随着网络的日益发达,闹洞房的手段越来越多。婚后三天,为“三朝”之期,新婚夫妻同回娘家叫“回门”,女方家要设宴招待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叫“接新客”。这样一番热闹之后,整场婚事才算基本结束。

三、近三十年株洲城乡居民婚礼习俗变迁的原因

1.思想观念的变化

改革开放带给株洲城乡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不仅体现在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方面,还体现在了文化精神领域,尤其关系民生的婚礼习俗,人们更加倾向于获得有质量的婚姻生活,而非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人们更多地注重思想、兴趣、情感、价值观方面的契合。

今天的人们虽然还遵循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但家庭婚姻观念已经发生实质的变化。从过去的家庭本位主义渐渐过渡到个人本位主义,结婚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得到美满的家庭生活,人们更加注重个人幸福感的提升和生活品质的提升。“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的观念深入人心,物质条件和性生活和谐是婚姻美满的重要条件。在适当条件下,人们更愿意寻找经济条件相当、志趣相投的灵魂伴侣。当今的青年男女在婚姻关系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实际性,甚至用契约关系来代替法律意义上的亲情关系,生活中“AA”制现象屡见不鲜。相较过去的人们,当代的青年更加理性地对待自己的婚姻生活,婚姻只是生活的一种手段,并不是生存的手段。

2.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的影响

市场化改革后带给株洲市的是经济的腾飞,民众的价值观随即改变。婚礼的变化反映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婚礼形式的更新体现的是时代的特征。婚礼不再像过去一般简单朴实,大多数的婚嫁活动安排得十分隆重、讲究排场。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庆观念发生变化,婚庆公司应运而生,有的婚庆公司还有“一条龙”的服务。大多数青年男女的结婚方式仍以喝喜酒、吃喜宴为主, 结婚之日,提前到来的影楼化妆师给新娘化好妆,穿上婚纱,男方派出车队迎亲。车队由多台小车组成,最多达10余台,且小车档次也越来越高。此外,拍摄婚嫁录像也渐成时尚。少数个性化的青年男女眼界更加开阔、生活水平更加富足,他们追求的是与众不同的婚姻形式,简单地拍完婚纱照并告知亲朋好友后,就去世界各地享受二人世界。这种简约、时尚的结婚方式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而逐渐受到人们的认可。

3.中西文化的融合

株洲人一直有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风情民俗,在结婚形式上一直保留了或多或少的传统习俗,但同时也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认同西方的结婚方式,这也是中西文化融合的一种表现。

从整个婚姻形式上来看,结婚之前,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平等、自主的两性结合是西方式的,女方家接受聘礼和彩礼、双方家庭商定吉日嫁娶是中国传统的民俗。结婚当日,男方亲朋在女方家喝嫁女酒又是传统习俗,男方用轿车代替花轿迎娶,且轿车车头装饰代表爱情的心型玫瑰花、蝴蝶结彩绸这是西方婚礼中的常见形式。乡村中,新娘下车后放鞭炮、扔喜糖、“逗扒灰佬”、杀公鸡等余兴节目是传统项目。

西方文化中诸如“独身主义”“丁克主义”“试婚主义”等也在株洲城乡间流行开来,但因为地域间的差异和价值观念的不同,并未成为主流。

总之,当代中国特殊的开放环境、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中西文化的融合,共同促进株洲城乡婚俗习惯的发展变化。

参考文献:

[1]郎太岩.中国婚姻发展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5.

[2]王玢玲.中国婚姻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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