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探索
2016-11-29赵华陈银龙
赵华 陈银龙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探索
赵华陈银龙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从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制度实施程序、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数据运用等方面设计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提出了报告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强制性国家标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标准实施
强制性国家标准关系公众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国务院在2015年3月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了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要求。通过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过程的监控,实现强制性国家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评价与管理,促进提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质量效益,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模式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1 报告主体
报告主体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主要实施单位,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和企业五个主体。
2 报告内容
报告制度实施的报告主体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和企业。报告制度实施包括四个流程:标准宣贯、标准执行、监督检查、标准反馈。每个流程涉及到的报告主体及相应的报告内容见表1。
3 报告制度实施程序
国家标准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需要统计分析的标准计划,结合标准的生命周期特点,确定需要统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下达报告任务;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负责调查标准实施情况,并对调查结果统计分析,形成报告文件;最后将统计分析结果反馈给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委统筹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具体报告制度实施程序见图1。
表1 报告内容一览表
图1 报告制度实施程序
4 数据统计分析
标准实施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由国家标准委委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负责。
项目组通过研究,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初步提出评价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模型,即通过标准宣贯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综合评价,具体见表2。
表2 标准实施情况评价模型
5 报告数据运用
(1)国家标准委根据报告数据,可以宏观掌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利于指导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报告数据反馈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指导标准的制修订,使标准更加合理和可行,并为制修订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标准对实践的技术指导作用。
(3)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报告数据,可以发现和解决检测机构和企业在标准实施各环节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标准使用效果,切实发挥标准的作用。
6 报告制度实施对策建议
6.1成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成立以国家标准委为领导单位,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其他各实施主体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各单位在国家标准委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分工协作,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协调配合,推动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
6.2制定保障报告制度运行政策
制定保障报告制度顺利实施的政策。首先,在标准化法等法律规章中明确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法律依据,建立报告制度实施的大环境;其次,通过制定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最后,制定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激励政策,鼓励先行先试,调动各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实施。
6.3建立支撑报告制度实施机制
(1)建立反馈机制。一方面通过直接与标准文本上公示的标准释疑单位及联系方式进行反馈,以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标准反馈平台,建立标准反馈渠道,强化标准实施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促进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实施有效衔接。
(2)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包括对报告主体的监督、报告所填报内容的监督、报告反馈信息共享监督、报告程序监督。
(3)建立报告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数据,切实解决标准和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增强标准使用者参与报告制度的主动性。
6.4利用平台系统,增加标准实施相关内容
充分运用现有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平台、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系统等,获取相关数据,畅通反馈渠道。“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平台”的实施,制定“企业所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必填报项”等相关制度,使之可以获取报告内容相关数据;增加“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系统”开放端口,完善系统反馈内容,加强各报告主体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交流沟通,提高标准实施效果。
6.5加强报告制度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加大对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宣传,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将宣传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融合,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进行告知和宣传。检验机构在资格认证等活动时加强对报告制度填报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6.6开展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从个别部门、个别行业、个别领域开展报告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实施情况报告的主动意识,并使报告的内容、报告的主体、报告的程序及评价模型等不断完善,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运行。
[1]国务院. 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2015.
[2]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2015.
[3]关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状况调查的通知[J]. 中国技术监督,1998(12):8-9.
Exploration on the Report System for Mandatory Standards Implementation
Zhao Hua, Chen Yinlong
( Jiangsu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report system of mandatory standards implementation such as subject and content of the report implementing procedures, data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the use of report data, and proposes the operation suggestions.
mandatory national standard, evaluation and report system, standard implemen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