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2016-11-28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16年11期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正式并轨,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江西省将用两年的时间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今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明年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江西强调,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论文等不作刚性要求,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0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或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时要求只需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方面或教研科研方面或示范引领方面所列条件中的一项,以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江西省把班主任经历、循环教学经历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此外,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从教以来必须有一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任教经历,以引导和鼓励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
(以上部分信息选自《中国教育报》,
并对原文有编辑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