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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共同体”与“虚假共同体”之诠释

2016-11-28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共同体马克思权利

姜 涌



“真实共同体”与“虚假共同体”之诠释

姜 涌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每一个人在社会中都是通过共同体而组成社会,共同体是每个人的基本构成单位,人的利益选择也是通过共同体获得,所有的共同体都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因为共同体是人类的本性,人类不管出于情感,还是出于恐惧都是要结盟组成共同体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路径就是破解“旧共同体”而建构“新共同体”的过程,马克思“真实共同体”思想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真实共同体的社会理论,一方面,马克思的真实共同体思想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与进步性;另一方面,真实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虚假共同体”的鞭挞和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

共同体 虚假共同体 真实共同体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每一个人在社会中都是通过共同体而组成社会,共同体是每个人的基本构成单位,人的利益选择也是通过共同体获得。个体既然是共同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个体的快乐和自由与共同体的利益相冲突时,个体的权利就必须舍弃而服从共同体的需求,这是个体的美德。“共同体”概念发端于古希腊哲学,无论是古希腊城邦,还是古罗马共和国,共同体的生活一直是公民“政治社会”的一种呈现形式,在近代社会则发展为一个社会学的概念而受到关注,后被伦理学、政治哲学、宗教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所广泛借用。也就是说,共同体有许多用法,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定义。然而,共同体缘于个体的组成却是理论界的共识。所以,当我们在谈论“共同体”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厘清它是“谁的‘共同体’”,“何种视域下的‘共同体’”,同时还要明晰这些差异之下它的核心本质。

共同体概念不同于社会概念,因为社会是一种共同生活的形式,是一个中间领域,社会是人为了生活不得不依赖的他的同类而构成了公共性意义的活动区域。共同体相对“公共性”的时候而言是一种“私人性空间”,一种利益集合体。“政治共同体甚至都被那些谋求政治解放的人贬低为维护这些所谓人权的一种手段;因此,Citoyen(公民)被宣布为利己的homme(人)的奴仆;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处的领域被降到人作为单个存在物所处的领域之下,最后,不是身为Citoyen(公民)的人,而是身为bourgeois(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被视为本来意义的人,真正的人。”①自由是人的存在状态,共同体正是由人的自由存在状态才能构成,自由是人的本质,因为自由体现为人的权利,是基于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权利存在。失去权利的自由,没有了利益的内在性的自由,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没有个人反对自由”,因为失去了利益基础的权利存在的自由是“虚”的,而非“实”的。

“人在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②卢梭的“枷锁”就是一种共同体的规则,抑或说是利益相关体的规则。个体的权利和利益基础只能在一种社会共同体中存在和保证,进而组成利益共同体,即阶级集团的产生,而在一个阶级分化的社会中,满足一个群体的利益总会减少其他群体的利益,在社会共同体中,阶级是利益集团,决定了阶级构成的主导因素是利益,同时还在于利益主体的客体呈现和主体选择,因此,“只有每个人通过共同体行动没有比共同行动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他才会关心共同行动。”③

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观就是一种个人主义价值观,生活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的个体以维护其自我生存为理性选择的目的,这可以被视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文明的核心,个体利益的核算和保护,理性的自我保存势必趋向于一种自私自利的个体为根本原则的市场经济,个体权利至上,生活于资本主义社会当中的个体“利他”原则,在现实社会当中仅仅是一种粘合社会的一般工具、和现实存在的客观抽象,以至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要联合成为一个伦理的共同体,这是一种特殊的义务。”④当今社会的社群主义共同体价值观正是一种缘于资本主义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忧虑。所以说“利他”乃是资产阶级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并非个体的主动选择。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利己和“利他”作为人与人的关系呈现,演变成了“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的关系。⑤那么,物化状态的利益共同体组成必然是外在于人的个体利益的特殊利益构成,成为奴役个体利益的异化力量。“政治民主制之所以是基督教的,是因为在这里,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这是具有无教养的非社会表现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来样子的人,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而堕落的人。”⑥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这里所抨击的目标并非是基督教的人格主义或者君主统治的复辟理论,而是以自由民主制度及其个人主权概念为形式的政治现代性。

我们知道,西方的近代社会,首先是始于启蒙的理性的觉醒,造成人的个体开始摆脱共同体的依赖,进而组成了市民社会,形成第三等级的力量。个人权利至上,内含于市民社会之中,改变了西方古希腊罗马社会中的那种对共同体的义务观念,个人主义价值观相对于王权和神权的专制是一种社会历史的进步、人性的觉醒、人权的独立,人道主义成为人类社会的价值取向选择,成为开启近代社会的钥匙,人类社会走向了现代化之路。问题在于近代西方社会是如何形成市民社会这样共同体?摆脱共同体的个人又如何成为了市民社会中的一份子,进而实现其个体利益与特殊利益相结合,而催生其普遍利益呢?问题在于主体的利益选择,即诉诸个人的经济关系,也就是说市民社会这种共同体产生于人于人的交换关系中,“一切人都靠交换而生活,或者说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⑦也就是说,个人的劳动分工构成为社会化的存在,人们通过劳动分工和交换形成了市民社会,这其中,个人的利益选择是基础和前提,因为个人选择的利益是主体自身的利益,而非什么社会的利益。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充分保证了个人主体利益的选择,但也产生了令人诟病的社会问题,因为“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这种力量。”⑧异化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必然存在的,异己的同人对立的力量缘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压迫阶级的组成是特殊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共同体即是资本共同体,国家是保护资本共同体的利益存在。这一点上德意志的“专制君主们”就看得非常清楚,提出了“市民社会就是我”⑨也就是说君主制国家的君主和市民社会的君主变的几乎完全相同,权贵和金钱的结合反映着他们的特殊利益。个体的利益选择成为单一的尺度,也成为了主体的唯一选择,建立在个体利益选择基础上的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都成为了一种利益共同体,一种利益攸关的主体存在。

因为“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想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之间的真正的斗争。从这里还可以看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又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里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因为“这种共同体利益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即仍旧是一种特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是一种“虚幻的共同利益”。⑩这样的一种缘于个体抽象的利益组合的所谓的“利益”的共同体,只能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

随着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发展,工业革命使得社会经济获得迅速发展,相继出现了“科学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法律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人们从自身公民身份出发依照自由、权利和义务这些标准审视不断突现的“共同体”,这其中个体利益作为唯一的选择尺度。这样以来,如何处理彼此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确保社会共同体的秩序是一个根本问题,因为每一个“利益共同体”都要确保自己的利益构成和利益的最大化,利益的冲突演变成了“共同体”的冲突,因此,契约论的产生使“共同体”的组成由“权利共同体”变成了“‘权利——权力’共同体”合体——“国家”。共同体的权利与义务是仿佛是对等的,成员履行义务和责任是维持共同体稳定秩序和自治的前提。共同体被界定为具有承载关系功能的网络,通过传送信息,使得共同体成员感知自己在共同体的处境和生存状况,确知自己及他人所有权的合法边界。

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之后,现实生活是个人主义的而非共同体的生活。他在《论犹太人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权利的抽象性使人不能真正享有自己基本权利;他们(指鲍威尔等人) 诉诸政治解放还无法使人获得真正解放,只有人类解放才能够使得人获得彻底解放,由于他们对人、人性、人的权利的理解的抽象性和片面性,对政治理解的狭隘性和抽象性,致使他们所建立的国家具有虚假性。因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指出资产阶级国家是冒充的共同体,认为只有当国家作为人类本质异化的表现而被扬弃,只有当社会将变为社会整体的时候,当人们认识到自己的社会结合而造成的力量,并自觉组织和驾驭这种社会力量,不再把它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真正的自由人联合体才会出现。马克思从市民社会切入,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最终预言资产阶级社会必然要灭亡、无产阶级社会必然要胜利。在无产阶级打碎一切束缚人的枷锁之时,人才能获得自由,革命是最好的解放手段和工具,只有自由人联合体才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的自由王国。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揭示了资本被符号共同体遮蔽了,变成了让人无法认识到自己被异化的情形,以至于把符号作为人生存的逻辑前提。符号共同体显现的一切似乎是现代社会理应所接受的东西,这些信息所描述的现象似乎就是现代人应该生活的特征。现代人的肉体在这些品味的培育下显得迟钝,无法感受和体验到灵魂与肉体的焦灼和痛苦,人麻木得不再去反思自己应该享有的东西。因此,马克思指出人必须成为自由的人,然后联合起来构成的联合体,人才能过上真正的幸福生活。这就是说,人必须从符号的支配中摆脱出来,把自己解放成为一个自由人。但是现代市民社会的极致发展,使得人被极度符号化,因此,只有终结虚假共同体,人类才能步入未来共同体。

现实社会中的生产力同我们自身还保持着唯一的联系,也就是劳动,劳动维持着我们的生存,改善着我们的生活,劳动是我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也是我们现在自主活动的唯一可能的形式,劳动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个体自己的生存。

② [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8页。

④ 康德著:《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5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页。

⑦ [英]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0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249页。

[责任编辑 刘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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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涌,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 250100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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