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药文化翻译的内涵与特征
2016-11-28王超群
王超群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亳州 236800)
探究中药文化翻译的内涵与特征
王超群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亳州236800)
摘要:研究发现中药方剂名称翻译中存在同名异译、异名同译、文化上的误译等不规范现象,阻碍了中药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应用。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文献报道,收集具体译例进行整理和分析,为中药名称英译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规范译名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药文化;翻译;内涵;特征
一、中药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中药文化的内涵。研究中药文化首先要确定中药文化的内涵。中药文化内涵的界定必须避免概念的泛化和窄化。在界定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必须充分体现中药文化的本质和特色,有利于中药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其次,有利于培养中药人才,能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最后,有利于建立中医药理论体系。中药学是以人体疾病为对象的一门自然科学,中药文化是一门具有文化和哲学性质的人文科学。其研究对象是中医药,通过对中医药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社会文化关系的研究,分析中医药学形成的社会文化根源,揭示中药学不同于其他医学的文化特色及其形成发展的社会机制和内在规律。中文化是组成中医药文化的一部分,也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的特征。它植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中药学领域的具体体现。故中药文化的内涵应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色,并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体现两者的深刻联系,使中药文化植根于丰厚的文化土壤之中。
(二)中药文化的特征。中药文化的特征主要包括广泛性、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等五个方面,中药文化是中医药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吸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和精华,是我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瑰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至今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本身是包罗万象的,中药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也必然具备这种特性。中药文化不但包括中药产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有形事物,也包括伴随而生的精神财富,如制度、规范、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等,是一个内容丰富、概念较广的文化形态。世界上任何文化都有民族性,文化根植于民族之中,与民族的发展相伴相生。故中药文化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中药文化的民族性表现在其思维方式具有民族文化特质,其采用的是我国传统的思维方式,理论基础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药学的一系列成就均是在这种思维观念指导下产生的。
二、文化差异与中药英译现状
(一)思维差异与翻译。思维方式是沟通文化与语言的桥梁。一方面,思维方式与文化密切相关,是文化心理特征的集中体现,又对文化心理诸要素产生制约作用。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看,中医与西医在生命观、疾病观和医学观方面就存在差异。在生命观上,中医主要体现在生命的精神层面、功能层面、整体层面、动态层面,体现在对生命复杂现象的直觉观测、灵活感悟、整体把握上。
(二)语言差异与翻译。语言是由人们创造出来,用于思维和交流的工具性符号系统。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制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一般地说,任何思维活动的进行,都要以语言为工具,都依赖于语言。不同的文化产生了不同的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对语言起着决定的作用。翻译的过程,不仅是语言形式的转换,而且是思维方式的变换。
(三)译者的修养。合国教科文组织以文件形式阐述的文化的定义、民族文化的性质及对文化多样性的提倡,明确地告诉我们,当今文化交流的首要出发点应是保持自身的文化身份。中医英译必须承认和反映这种文化差异,充当民族文化身份维护者的角色。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有“自然性差异”,要达到承认不同的文化具有平等价值的这一目标,正如中外许多学者提出的那样,必须打破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扩大文化经典的范围,即所谓的非主流文化要克服自卑心理,理直气壮地向全球介绍自己的文化,宣传自己的文化,使自己的文化参与到全球的互竞和互镜活动中。
(四)中药方剂名称的翻译现状。中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的主体,距今已有 3 500 年以上的历史。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中国人以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在充分吸取汉、藏、蒙、苗、壮等民族传统药学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发明了无数的中药方剂。这些方剂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命名方式种类繁多。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翻译标准,中药方剂名称翻译存在许多混乱现象,不规范翻译、误译随处可见,具体表现为同名异译、异名同译、文化上的误译等。
三、从规范语用学视角加强中药翻译
(一)规范语用学对中药翻译的启示。规范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是其重新构建交往理性的基点。将语言作为人这一主体世界与客观世界和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这3个世界的中介,结构主义语言译学研究范式将翻译看作是对2种语言进行的操作,即用一种语言把另外一种语言所表达的信息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转换活动。在中医翻译方面,中药说明书的英译就是很好的例子。中药说明书的翻译既要满足科技翻译的要求,即符合客观世界的要求,也应当受到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影响,既要满足目标语受众的接受程度,同时还要受到译者的理解和能力限制。
(二)中药翻译过程中的理解问题。文本的意义并不完全是客观、静态地凝固于文本之中的东西。文本与读者的关系不是文本的“独白”,而是二者的“对话”,只有当文本与读者的理解相结合时才会产生意义;离开了读者的理解,任何文本都不会有真正的意义。在规范语用学中,哈贝马斯不仅重新界定了“理解”的概念,还提出了理解可能性的规范条件。从规范语用学的意义上,理解就是“一个在可相互认可的有效性要求的前设基础上导致认同的过程”。翻译中的理解是译者与作者以文本为媒介的主体间的对话活动。二者的对话以生活世界为基础,并受到客观世界自在性规律和社会世界自为性规律的共同制约。
(三)中药翻译活动中理性的重建。在中医翻译过程中,既要保留具有中医特色的术语,也要理性地处理异域文化的需求;既要承认文化的多样性,也要建立国际翻译公约和中医术语国际英译标准,确保中医文化在交流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模式和道德规范。为确保翻译的权威性,有必要建立一定的国际标准,避免翻译的无序和混乱。可喜的是,当前世中联翻译委员会正在为此而努力,故建立中医术语的国际化标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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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7.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4-0191-01
基金项目:2016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65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超群(1986—),女,汉,安徽亳州人,助教,本科,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