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与大学生“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的培养
2016-11-28钱利安
钱利安,黄 喆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8)
高校体育与大学生“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的培养
钱利安,黄 喆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8)
“公平、公正、公开”精神(以下简称“三公”精神)是人类社会保持规范和谐发展的基石,也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孜孜追求的理想精神,更是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采用文献资料法,对高校体育与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体育法》、《体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实施,促使大学生树立起公平的权利意识;体育学科的实践性特点造就大学生敢于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阳光个性;运动项目规则本身对大学生形成“三公”精神有着深刻的教化作用;参赛运动员和裁判员神圣的宣誓仪式对大学生树立“三公”精神有着强烈的引领作用;裁判员的公正执法对大学生培养“三公”精神起到了正面的示范作用;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对培养大学生“三公”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激励作用。
高校体育;大学生;“公平、公正、公开”精神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承担着未来“两个一百年”中国梦建设的历史重任。高校作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专业基地,不仅要传授给大学生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还必须让大学生拥有崇高的思想品德与健康的精神品格。面对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给部分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如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意识较差、心理素质软弱等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1],此《意见》指出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和高校哲学课程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外,其他各门课程都要承担起本课程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功能,广大教师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精神影响学生,同时加强学科教学本身所蕴含的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精神的教育功能,以提升大学生的思想境界、道德品质和精神内涵。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与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其中也明确提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取向,可见培养大学生的“三公”精神也是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高校作为专门的育人机构,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无旁贷,让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高校育人的重要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应渗透到高校一切教学、教育活动中去。高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育人特点,其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与精神的影响有着其独特的作用,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同样与其他学科有所不同。
“三公”精神,即“公平、公正、公开”精神,是保证社会良性有序运行的基本规范与要求,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精神。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社会的公平、公正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引领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创造者,因此,他们首先应该是“三公”精神的遵守者,同时也是“三公”精神的维护者和践行者,这同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相互促进的。高校体育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有着自身学科的优势,我们将就此展开深入分析与论述。采用文献资料法,通过中国知网查询搜索有关体育与公平、公正、公开的主题相关论文2篇,相关的报纸论述1篇,而有关学校体育与大学生“三公精神”培养的相关论述未见公开发表;相关书籍如金元浦主编的《大学奥林匹克文化教程》(2006年高等教育出版社)、于涛等著的《体育哲学研究》(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黄莉的著作《中华体育精神研究》(2008年)、赵立军著的《体育伦理学》(2007年10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等对体育与公平的论述均有所涉及,但对学校体育如何培养大学生的“三公”精神从未论及。
1 “三公”精神的内涵
“公平”概念[3]的内涵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1)是指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同样的人和事,如“一视同仁”;2)是指人们在从事同样的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循同样的规则和程序,不允许有任何例外者。总之,“公平”所强调的是态度、规则、程序的同一性。显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提倡、强调社会“公平”。没有社会“公平”,社会生活就不可能安定、有序。但是, 如果一味强调社会“公平”也是不行的。这是因为人们彼此之间在各方面都是有差异的,规则、程序上的“公平”,并不能够保证结果上的“公平”。如果一味强调社会“公平”,那么将可能造成结果上的巨大差异,从而造成社会矛盾。因此,我们在提倡社会“公平”的同时,还必须大力提倡社会“公正”、“正义”、“平等”等原则。
“公正”的基本内涵:1)指实事求是;2)指去私立公;3)指遵循一定的道理、规律说话做事。即它所着重强调的是行为处事的态度、立场。“公开”的基本内涵:1)指将事情的内容暴露于大众;2)把秘密公布出来;3)指完全不隐蔽,光明正大。即它所着重强调的处事的方式。
2 高校体育的性质与目标
2.1 高校体育课程的性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4](以下简称《纲要》)指出,高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2.2 高校体育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纲要》把高校体育课程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与发展目标,其中除了要求大学生们积极参与和掌握体育基本技能及自我评价手段、方法外,也十分注重心理与社会发展目标。心理健康目标是期望大学生能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来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当的方法来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到运动所带来的乐趣和成功,并能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社会发展目标是希望大学生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能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体育事务。
3 高校体育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
从上述高校体育的性质与目标来分析,高校体育作为体育运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既要传习体育知识、体育技术、技能,同样也承担着传承体育运动文化与精神的使命,尤其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与传承,其中“公平、公正、公开比赛”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容,她对人的影响是全面和深远的。因此,高校体育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和教育既渗透着奥林匹克精神的精髓和本质,同样也是高校体育自身发展和育人的重要目标。高校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给予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保障,有利于强化大学生公平意识的养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5]第3章从宏观的角度明确了大学生参与体育的权利,不论是身体健全的学生,还是身体不健全的学生,同样享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学校要为他们开设体育课程,并为他们创造开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条件,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剥夺。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则更加细致地规定了学校体育该如何保证、落实体育法的要求与规定,出台了具体的细则,为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人、财、物的保障。当前高校选修体育课及保健体育课的开设,是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很好体现,不论性别、系别、身体素质、地域的差异,不论技术、技能的高低等,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平等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并接受老师的教学、帮助及个性化指导,积极平等地参与教学活动如技能练习、教学比赛、裁判工作等;同样在体育成绩的评定与考核时,每一个同学均在同样的成绩评定标准面前接受公平、公正、公开的检验,以获得各自相对应的体育成绩;大学生还能自由地选择课外体育锻炼项目等,这些均充分体现了学校体育对不同类别大学生参与体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精神,体育法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大学生公平、公开、公正地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意识。
3.2 高校体育的实践性特点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光明正大、公开做事的阳光个性体育运动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通过与个体思维相结合的“技艺性”实践活动,她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是外显的而不是内隐的,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所有的体育教学与体育竞赛及课外锻炼都是光明正大地开展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接受运动伙伴、老师及其他同学的监督是体育运动自身的形式所决定,高校体育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形式是有别于其他一切文化类课程的显著特点。体育课程的实践性特点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习惯于接受监督、公开处事的态度和意识。通过长期的体育教学与坚持锻炼使得大学生逐惭养成一种敢于公开展示自我、公平竞争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阳光的个性。
3.3 体育运动项目的规则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教化作用高校体育教学的项目众多,但每个体育运动项目都有一定的比赛规则,每个大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运动项目的规则,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的权利。运动项目规则的权威性,能整治一切有意或无意的不良行为。所有运动项目的规则都对一切不公平的“非法”行为给予严肃的惩罚。举个简单的例子,如田径项目中的百米赛跑,每个同学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条跑道,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若哪个同学提前抢跑或是在跑进过程中抢占别人的跑道进而影响他人,其结果均是违反规则的,必将遭到严肃的处罚。规则的严肃性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对每个参与者都有着严肃的警示作用。运动规则的合理性、公平性、公正性,必将促使大学生们树立起规范、标准、有序的价值理念和操作程序。体育运动项目的规则要求同样也深深影响着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一切不符合体育道德要求和不诚实、不真实的体育现象,如冒名顶替、投机取巧、服用兴奋剂等都将在规则的约束下,受到应有的、严厉的处罚。体育运动项目的规则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养成有着深刻的教化作用,同时对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3.4 体育比赛中裁判员和运动员代表的庄严宣誓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有着强烈的引领作用体育运动不仅仅是增强大学生体质,获得健康快乐,更重要的是通过体育运动来达到教育人的终极目标,尤其是学校体育,体育的育人功能更是被许多学者所肯定,如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说:“完全人格,首在体育”,他主张通过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高校体育教学与体育竞赛不仅是大学生相互学习、竞技的过程,更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开展育人的一个过程。几乎所有的学校在体育竞赛中均有运动员代表与裁判员代表庄严宣誓的仪式。既体现运动员对裁判员、对手、观众的尊重、友谊与友好,更体现了所有参与人员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信心与决心[6]。这种神圣的仪式,不仅对参与竞赛的同学树立“公平、公正、公开”精神有着强烈的引领与模样作用,同样对所有观众与工作人员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规范教育。以下是裁判员代表和运动员代表宣誓词的基本精神介绍,其中心思想均体现了对“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的维护与崇尚:
1)裁判员代表宣誓词:在体育比赛中,我们将认真履行裁判员职责,坚决服从裁判长指挥,严格遵守裁判员纪律和竞赛规则,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尊重参赛选手,文明裁判,严肃认真,为运动员创造佳绩提供良好的比赛条件。
2)运动员代表宣誓词:我们将以积极饱满的热情参加运动会,严格遵守赛事的各项安排,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团结协作,公平竞争,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个宣誓词的文化内涵均体现了倡导比赛认真严肃的纪律、激励大学生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精神参赛的良好风尚和行为,杜绝造假的不良赛风等,这其实就是对人类优秀体育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大学生的体育文化熏陶。
3.5 裁判员公正正确的执法对大学生培养“三公”精神有着良好的榜样作用在一切比赛中,裁判员的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对待每一位参赛选手;所有运动员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7],不管是谁违反了比赛规则,违反了体育道德,裁判员就按照规则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处罚和裁定,这不仅对参与者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同样对其他同学也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裁判员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精神会对大学生树立“三公”精神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3.6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对培养大学生“三公”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激励作用高校开展体育竞赛一般都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活动环节,不管是集体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还是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的评比,在一定程度上均是对“三公”精神做得非常好的单位和个人的褒奖,是对他们在比赛过程中遵守和维护“三公”精神的肯定与鼓励。体育比赛不仅仅是看谁获得了多少奖牌,取得了多少优异的比赛成绩,还要看比赛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风貌,道德风尚,人格魅力等,这些内在的、优秀的精神品格对人的影响将是深远的、长期的。通过对这些优秀单位及其个人的鼓励和褒扬,必定对大学生追求“三公”精神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弘扬“三公”精神的基础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是高校体育所应该追求的目标和崇高的理想境界。
4 结 语
高校体育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积极影响是由体育学科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体育教学与体育竞赛中体现的各个环节均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广泛的作用。体育教育带给大学生的不仅是健康快乐、体质的增强,更是给人一种精神的传承与内化,也是社会规范的教化、维护与推崇。在高校体育中加强“三公”精神的教育既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培育与践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同样也是高校体育育人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更是大学生自身精神成人的内在需要。
高校体育对大学生“三公”精神的培养,不仅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去理解、去认识,更需要体育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很好地加以贯彻落实,不仅要以身作则,尤其要注重在体育教学、课外竞赛中不同环节和育人内容进行正确的引导与教育,真正使高校体育成为培养大学生“三公”精神的重要载体,体现出高校体育在育人中应有的重要价值。
体育的技术与技能及成绩会因身体机能的下降而逐渐退化,而体育精神给人的力量则会因岁月的积累、磨练显得更加强大,我们需要传承体育的技术与技能,而更多的则是要传承体育的精神,她是人类改变自身与世界的重要动力。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EB/OL].http:// graduate.cqnu.edu.cn/students/ShowArticle.asp?Art icleID=381&id=mn,2016-06-21.
[2] 新华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23/ c_118674689.htm,2016-06-21.
[3] 刘晓靖.公平、公正、正义、平等辨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4-17.
[4]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2〕13号)[EB/ 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 htmlfiles/moe/moe_28/201001/80824.html,2016-06-2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EB/OL].http://www.rongcheng. gov.cn/art/2012/3/6/art_808_10805.html,2016-06-21.
[6] 于涛.体育哲学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9.
[7] 金元浦.大学奥林匹克文化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Theory of College Physical Education and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Spirit of “Fairness, Justice and Openness”
QIAN Li-an, HUANG Zhe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Military, Zhejiang Financial College, Hangzhou 310018, Zhejiang China)
The spirit of fairness, justice and opennes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three spirits) is the foundation of standard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is an ideal spirit that people pursuit in life, is the practice of our country's socialist core values. This study uses the literatures, logic inductive method, comparative method to analyze the cultivation of these three spirits in universities. It found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orts law and the sports work regulations help college students to raise consciousness of fairness. Practicality cultivate college students’ openness, justice and fairness in competitions. Sports rules form the spirit of three spirits for college students. Athletes and referees has a strong leading role in cul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 three spirits. Sportsmanship Awards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mo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 three spirits.
college physical education; college students; the spirit of fairness, justice and openness
G80-054
A
1004 - 7662(2016 )08- 0006- 04
2016-07-23
2014年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精神成人视阈下在杭高校大学生体育精神养成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D14WH04)阶段性研究成果。
钱利安,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