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双罚”是个好办法
2016-11-2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3期
环保“双罚”是个好办法
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的治理一直被广泛关注。近日,山东省枣庄市政府下发通知,提出将在全市实施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处罚“双罚”机制。所谓的“双罚”,是指在处罚大气环境违法企业并收取罚金的同时,对企业所在地区(市)政府或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进行等额处罚。
地方政府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其环保职能不断强化。枣庄市要求,市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日常排污情况的监管,及时检查发现企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及时收缴罚款。同时,对区(市)上解的双罚金,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统筹用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支出。除枣庄外,今年以来,包括淄博、临沂等多地也已发文力推环保处罚“双罚”机制,要求环保部门每处罚一起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等额扣减企业所在区县财政资金。
此外,“双罚”机制并非新奇事物,几年前已有应用案例。早在2014年,上海、武汉等地实施的“双罚”主要是加强对违法机构负责人的处罚,而此次山东省一些地区的做法则涉及了企业所在的政府主管单位。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不断加大对地方的督察力度,山东周边的几个省都进入了督察之列,唯独山东没有被督察。这一方面可能是山东环保工作做得比较好,另一方面或许也是在给山东留出一些创新环保机制的空间,为全国推广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