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灾指数保险“靴子落地”
2016-11-2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0期
广东巨灾指数保险“靴子落地”
近年来,湛江市频繁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侵袭,几乎每年都会受台风影响,损失程度较严重。7月14日,湛江市政府与人保财险、平安财险正式签订巨灾保险合同,以“台风”单个灾害因子进行投保。受保期间,一旦发生的台风灾害达到合同约定的受灾阈值(触发值),将由保险公司向湛江市政府给予赔付,无需经过查勘、定损。
有别于其他省份、城市试行的巨灾保险制度,此次广东省巨灾保险的创新在于引入指数保险模式。所谓指数保险,是指保险的赔偿并不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设定的、触发巨灾的参数(如连续降雨量、台风等级等)作为支付赔偿的依据。
当上述参数达到一定阈值(触发值)时,则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向政府支付相应的保险赔付金额,无需经查勘定损,赔付金额视巨灾参数所对应的等级而定,从本质上来说是将理赔工作前置。
巨灾指数保险特点,在于灾害发生后将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给地方政府,再由政府统一安排救灾。通过政府转移支付,使赔付资金全面覆盖受灾地区,特别是部分缺乏保险意识或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保险的企业、群众从中受益。巨灾保险与一般商业保险有所区别,具有准公共产品特点。在发挥好政府救助作用的同时,应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