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住建领域6 类行为追刑责
2016-11-27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9期
要对住建领域6 类行为追刑责
今年以来,深圳市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截至8月30日,行政处罚案件已立案278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3宗,罚没入库1580万元。9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深圳市住建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明确骗租骗购保障房等6类住建领域涉嫌犯罪情形,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接地气、可操作的具体制度和长效机制。
明确和细化案件移送的范围和移送标准。将住建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共分为质量安全、工程招投标、破坏燃气管线、经营黑煤气、骗租骗购保障房、拒不缴纳本体维修金6类,以及住建领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形,明确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建立专人负责的对口联络制度。两部门确定了查处和移送工作联络员名单,名单包含了市、区(新区)住建部门与市、区公安机关的所有固定联络部门的负责人,确保信息交换、动态管控衔接顺畅,案件调查及时有力。
明确案件联合调查制度。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住建部门发现有明确线索且有初查材料证明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事实清晰但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等情形的,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启动案件联合查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有序开展联合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