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主动监督严肃追责 力促“两个责任”落实
2016-11-27
支部建设 2016年3期
运城市盐湖区:主动监督严肃追责 力促“两个责任”落实
运城市盐湖区纪委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通过主动监督、抓早抓小、严肃问责等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注重抓早抓小。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分批约谈各乡镇、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督促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区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多次对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以及纪律审查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较为严重的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5年,全区共有19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其中6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
(乔靖鸿 关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