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与黄晓明
2016-11-27齐夫
文/齐夫
屠呦呦与黄晓明
文/齐夫
屠呦呦与黄晓明原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种人,一个是耄耋之年的老科学家,一个是青春年少的偶像明星;一个终生在实验室里与瓶瓶罐罐打交道,一个在影视界靠演技吃饭凭颜值走红;一个早已退休在家含饴弄孙,一个刚刚洞房花烛喜结良缘。可是万万没想到,近日,这两个人却阴差阳错被人硬捆绑在一起,成了许多文章拿来进行比较的主角。
原因也很简单,屠呦呦喜获诺贝尔医学奖,朋友前来祝贺, 老太太却自嘲说, 70万美元奖金,“在北京连个客厅也买不起”。黄晓明大婚,不仅排场宏大,声势空前,而且耗资惊人,一出手就是两个多亿,光记者就去了好几百人,连续几日占据了全国各家媒体娱乐版的头条。这一冷一热,就有人看不过去了,在网上感慨万千,一是为屠呦呦的高投入低产出抱屈,二是反感黄晓明的铺排豪奢,高调张扬。迅即,又有多人撰文为黄晓明辩护,说他花的是自己的钱,别人管不着,喜欢高调也是他的自由,不能对其进行道德绑架云云。
在我看来,这两派人其实没必要打仗,人家当事人还都各自相安,并无异议,屠呦呦照常在忙她的试验,黄晓明缠缠绵绵地在度蜜月,反倒是一些不相干的闲人掐得不可开交。平心而论,这两人都非同凡响,分别在不同领域辛勤耕耘,都取得了不凡成就,都有益于社会和公众,都是社会文明发展之需要,没必要拿来比较长短,因为把握不好就成了“关公战秦琼”。历史上,类似的被人强拉来进行比较的不同领域名人还很多,如孔子与老子,李白与杜甫,鲁迅与胡适,姚明与章子怡,邓小平与袁隆平,汪峰与撒贝宁,张万年与姚贝娜等,论者无非是见仁见智,各持己见,很难得出公允服人的结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相互之间缺乏可比性。
如果非要形象地比喻说,我以为,屠呦呦就是观音,黄晓明则是嫦娥,角色不同,分工各异。观音忙于救死扶伤,救苦救难;嫦娥每日翩翩起舞,娱乐大众,各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必贬一个褒一个。而且,观音朴实无华,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大慈大悲,普度众生”上,没必要通过华丽的服饰、奢靡的排场来引人注目。嫦娥则不然,人家是靠颜值吃饭的,每日里浓妆艳抹是必须的,服装也要一日几换,愈鲜艳夺目愈好,舞姿越婀娜越好。
当然,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科学家的劳动和电影明星的劳动是可以进行比较的,因为他们都包含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都付出了汗水和时间。按照这一理论,屠呦呦的成功,就比黄晓明为成功付出的代价要大得多,青蒿素的研制成功,除了屠呦呦及其团队数年的奋斗拼搏,还有全国一大批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
不过,科学家们都习惯了低调和简朴,也不屑于和明星们去计较一日之短长,不会因自己辛苦一辈子还没明星的一次代言挣得多而自惭形秽。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幸福而劳动的职业……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是默默的,但她将永恒地存在,并发挥作用。”毫无疑问,再过十年八年,黄晓明那个奢华空前的天价婚礼就会被人忘得一干二净,毕竟,明星会一茬一茬地雨后春笋般地往外冒,有人会比他更有钱更敢花钱也更“土豪”。而屠呦呦作为中国人率先获诺贝尔科学奖的巨大意义人们永远不会淡忘,其对人类作出的突出贡献也早有定评,她本人则会毫无争议地作为中国科技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的人物载入史册。
因而,如果说因职业不同,屠呦呦与黄晓明的作用难分大小,但论起两人的历史地位则高下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