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子弟学校扶持亟须完善
2016-11-27张松凌
文 张松凌
打工子弟学校扶持亟须完善
文 张松凌
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中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刚性增长的趋势难以根本改变,必须从实际出发,将打工子女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形成清晰、稳定的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
北京市流动儿童大都没有获得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籍,他们父母的学历普遍较低,居住和卫生条件较差,流动儿童生活学习环境不尽人意,甚至连做作业必需的桌椅也没有。大部分流动儿童课余时间在家里,没有参加各类兴趣培训班,也缺少课外书籍。他们虽然身居城市,但由于与城市孩子的生活差距和不平等,使他们始终处于城市边缘。多数孩子感到受压抑、被歧视,认为城里人看不起他们。不少孩子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保护、封闭意识过强,行为拘谨,性格内向,不愿与人交往。以至容易形成各种心理障碍。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
现有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外来工子女就学需求。由于公办学校布局主要是根据本地区常住人口设置的,难以适应大量流动人口的现实,地方政府缺乏长远规划和整体布局,出现结构性的供求关系失衡。
现行的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城市化、外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的现实。对流动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不足,权宜之计、短期行为较多。包括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拨付、学校布局、学籍管理等都是建立在以户籍人口为主的制度上的,需要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探索新的机制和管理制度。
流入地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公办学校财力不足。现行解决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为主”的方针,没有涉及义务教育经费如何随儿童的流动而转移,从而加剧了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如果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农民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平等待遇,政府的财政负担将更大。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扶植和有效管理,部分打工子弟学校设施简陋,教育质量低下,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卫生、交通等方面的隐患。
存在“五证”不全、教材不一致、交通困难以及文化适应等问题。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就学就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朝阳区、昌平区有十所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有民办学校的资质只有2 所,8所学校没有合法办学的资质。
打工子弟学校面临关闭的风险。目前北京市共有打工子弟学校大约300所左右,其中获得办学许可的仅58所。前一段有些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流动儿童只能到处去打听上学的地方,有的孩子由于新找到的打工子弟学校离家很远,家长只能搬家跟着学校走。
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中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刚性增长的趋势难以根本改变,必须从实际出发,将打工子女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形成清晰、稳定的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因此建议:
建立适应新情况的义务教育经费随儿童流动而转移的机制。一方面流入地政府有责任主动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同时,可考虑通过试点,建立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制度,流动儿童持券到城市学校就学,在省市之间集中兑换教育经费。城市则应建立市、区、镇三级政府分担的财政机制,使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为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教育提供充足的资源,避免财政压力集中在部分县区。
创新目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突破目前以户籍人口为主的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或居住地为依据的管理体制,为居住于本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为本职工作,纳入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为流动儿童教育提供服务和管理,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
扶植和改善务工人员自办的学校,还要扩大社会力量办学的渠道。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吸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主要接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形成公办学校、民间组织、打工子弟学校三方面的合力。
对打工子弟学校应确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指导方针。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在安全、卫生达标、能够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办学标准,使其尽快达到当地办学标准,从而将多数打工子弟学校合法化。同时,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逐渐提高教育质量。对少数劝说引导无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办学条件极其低下的学校,应依法取缔其招生办学资格。
作者系民进北京市委会员、东城区创建学习型社区专家指导组成员
责任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