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正式运行
2016-11-26
首席财务官 2016年10期
2016年被业内视为私募基金的监管大年,自10月10日起,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正式开始运行。
根据公告,依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私募资基金,应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应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目前,该备份系统暂不面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值得注意的是,自年初以来,监管机构已发布多项文件,对私募基金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