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思考
2016-11-26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杨静
文/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杨静
关于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思考
文/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杨静
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干部人事档案的核心内容,认真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鉴别作用有重要意义。本文就“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认定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对策。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
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干部的基本信息和成长经历,其中,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具有干部身份,是通过人事档案识别干部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媒体频繁曝出一些干部为谋取私利涂改年龄工龄、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甚至捏造干部身份的热点事件,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真实性令人担忧。因此,为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地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选拔、评价以及任用过程中的鉴别作用,严肃认真地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审核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审核认定干部的 “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既能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完备,又关系到干部的任免、工资等切身利益。但是“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认定失真,却是干部档案中常有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信息认定的准确性必须建立在管理制度严格以及管理人员业务熟悉、态度认真之上。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的困难对象主要为参加工作较早的老同志。由于早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科学等原因,造成部分干部档案中反映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材料缺失。而且很多材料中没有公章、领导签字、落款日期等重要信息就草草归档,这都加大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的难度。
(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目前,部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由人事部或者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兼职管理,许多档案管理人员是“半路出家”,业务素质不过硬,对政策要求理解不到位,简单粗糙翻阅档案便得出结论。甚至个别单位不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造成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或丢失,致使“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认定结果不准确。
(三)人事档案转递执行不规范。当干部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发生变化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出去。但在现实工作中,未严格遵守人事档案转递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转档不及时,干部所在新单位无法及时收集、整理需归档材料,造成干部人事档案和档案材料分散保存;个别单位或部门甚至将干部人事档案交由本人带走,因此出现一些涂改、伪造材料的行为,造成审核认定结果严重不实。
(四)干部自身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缺乏准确性,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干部本人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的。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具体情况有三种:一是由于本人疏忽,填写的信息不准确。二是干部对待档案材料的态度不严肃,填写信息时比较随意,造成档案中前后信息不一致;很多干部本人不了解哪些材料需要入档,不能及时上交,影响了其基本信息的审核认定。三是故意为之。个别干部为了个人利益,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甚至伪造材料。以上原因,无疑给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的审核认定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人事管理
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干部人事档案中各类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重要信息是否完整,是保证审核认定结果真实准确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这不但需要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地执行各项制度,还应该不断地探索新技术,拓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新天地。
(一)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长效管理。
要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用、转等管理程序,坚决做到“五不查”“四不借”“三不转”,防止人事档案泄密和丢失,坚持定期、不定期核对,做到人档相符。
(二)收集审核档案材料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过关。
首先,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时要严格把关,不仅做到及时收集整理,还应清除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需和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建立专门的沟通渠道,并且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责任到人。人事档案管理的部门还应具有主动意识,及时联系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并收集整理,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其次,对收集的材料质量严格把关,鉴别质量。人事档案管理者必须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鉴别,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形成日期、本人署名、单位印章等重要信息齐全。第三,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认定严格把关。
(三)实现数字化管理,形成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该积极探索实施数字化管理,在原有管理基础上,将现有档案材料转化为数字资料,借阅、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计算机操作,减少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的环节。另外,还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造假者本人、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对于心存侥幸的干部形成威慑。
[1]彭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的成因分析与对策[J].云南档案,2008(7):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