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投入”偏离精准扶贫的“靶心”
2016-11-26李红岩秦风明
□ 李红岩 秦风明
莫让“投入”偏离精准扶贫的“靶心”
□ 李红岩 秦风明
笔者在基层走访中发现,有些地方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了“投入偏差”现象,直接影响到扶贫的效果,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扶贫对象下指标偏离实际。摸底排查怕麻烦,不接地气,直接分配贫困指标。据了解,当前的贫困人口规模确定,有的不是基于实际情况和科学标准识别出来的,而是上级扶贫部门自上而下分配指标,各地获得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指标未必与实际的贫困人口规模一致。这就造成了区域之间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贫困程度不平衡。
二是扶贫方案下“菜单”不对农民“口味”。长期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扶贫开发,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策单一、措施简单,导致扶贫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地方扶贫措施不切实际,没有考虑物候、土地资源、交通、农村人口结构、技术服务、资金自筹能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措施等综合因素,往往是部门下的“菜单”,农民不对“口味”,吃不香,咽不下,使本来的好事变成了坏事。
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应该避免出现“投入”偏离精准扶贫的“靶心”,使扶贫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为此,笔者建议:
一、在贫困人口的筛选上,要从政府分配指标到群众民主推选转变。政府可确定贫困标准,然后由农民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和筛选贫困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要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进而增强扶贫效果。实施开发式扶贫,扶贫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经济状况在扶贫标准以下;具有劳动能力。要实事求是地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扶贫需求、帮扶举措、帮扶成效进出有据的动态监测等信息化管理,做到贫困对象精准。
第二,在扶贫方案的确定上,要从部门下“菜单”向群众定“菜谱”转变。在确定扶贫方案前先要下基层进村入户摸清贫困人口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订帮扶计划;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逐户制订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依靠自身力量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不办群众不受益的事,不办群众不参与的事,不办群众没能力办的事。推行项目民选、方案民定、工程民建、建设民管、资金民审和先建后补的“五民一补”建管机制,使群众真正成为建设主体、投资主体、受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