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组织的边界生产
——基于Z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研究
2016-11-26黄晓星杨杰
文/黄晓星 杨杰
社会服务组织的边界生产
——基于Z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研究
文/黄晓星 杨杰
社区治理情境中的去边界化与组织边界生产
单位制解体后,国家重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国家在基层的权威重构。在社区治理体系中,政府的规制作用在社区治理体系之中有着鲜明的烙印,边界不清成为普遍的现实。社会服务组织在资源和规则的运作过程中逐步生产出自身的边界。社区治理制度是社会服务组织面对的第一个生存环境。
(一)治理情境中的机构定位:自我定位与互融博弈
社区治理是复合主体多层面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政府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将社区作为治理单元。政府在社区层面建构社区治理平台,而社会服务组织也有整合资源、建构平台的要求,二者存在互融博弈的问题。
(二)不确定的组织间边界:相互渗透与边界变化
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及社会组织的成长,由国家垄断的自上而下的边界渗透出现弹性趋势,社会组织在驾驭自我边界、与政府组织互动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社会服务组织进入街区治理体系后,组织间边界是不确定的。
1.招投标中的边界模糊化:人脉、面子的作用
“人脉”的关系运作在组织走上轨道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某些招投标中出现了可能的陪标现象。
2.服务传递过程中资源的选择性动员
资源整合是社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重要方面,但资源依赖又可能导致社会服务组织与其他组织混为一体。社会服务组织可能会通过规则的运用刻意消弭与政府组织之间的界限来获取生存资源,即制度支持和资金援助。但社区中不同组织的边界关系也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产生差异,并随着社会服务组织的发展、成熟而适时调整。
3.街区服务的选择性配合
当组织内嵌于街区权力结构之中,边界就开始遭遇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实质或潜在的冲击,因为组织在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依赖于与其他系统之间进行能量和资源的交换、对话。政府购买服务在政府和人们中开辟了一个缓冲空间,该缓冲空间正是社会服务组织生存的地带。作为技术拥有者,边界的划定取决于两方位置,一方是社会服务组织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区组织之间的社会边界;另一方则是社会服务组织所承载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符号边界。这两个边界决定了缓冲空间的大小。由于划定边界逻辑存在不同与交叉,政府与社会服务组织之间不可能谨守各自边界,边界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你我分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的,并且随着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边界也会发生变化。
文化情境中的去边界化与专业边界生产
边界区分意味着专业化进程的推进,这是社会服务组织生存的另一个基础。社会服务组织的管理者需要与内部和外部的不同群体进行持续的互动,还要厘清服务边界与服务对象边界以及注重专业角色的呈现等。
(一)文化敏感与边界弹性化: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在美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有9次出现boundaries一词,如专业能力边界、利益冲突中的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性关系的避免等。社会工作者有维持与服务对象边界的责任,应注重维持与当地文化敏感性相匹配的清晰、合适的边界。但当专业社会工作与中国人情社会碰撞时,社工却常常需要在与案主建立良好私人关系的前提下才能促进服务活动的开展。如果从西方专业社会工作的角度看待中国社会工作的情境,社工常常会陷入到伦理困境之中。
(二)价值涉入与服务边界:专业角色的建立
社会工作的重要价值观是服务和社会公正等,代表弱势群体发声,这要求社会工作者能够斡旋于不同社会主体之间,争取社会资源为案主服务。当案主问题来源于社会,而未能获得资源分配时,社会服务组织将代表边缘群体表达诉求。
社会服务组织需要与不同的组织展开合作,同时以专业的角色出现,并时刻留意自身伦理的维持。在以往的社会福利政策(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落实中,要求家计审查、对收入变动情况进行监督、邻里监督等,个人隐私是不被重点考虑和强调的内容。
社会服务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价值伦理议题,专业伦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边界符号,将社会工作者与其他专业人员区分开来。分析专业群体的一个关键方法是分析其对专业问题的自我控制,为了维持专业的社会身份,专业人员力图建立共同价值观和规范、伦理等。在模糊的文化情境中,社会服务组织尝试建立两个层面的边界:其一,在文化敏感性下建立与服务对象的社会边界,为边缘群体发声;其二,在专业伦理的框架下建立与其他专业人员的符号边界,凸显社会工作的本质,并强调专业的自我控制。
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家综为研究对象,发现社会服务组织面临二重去边界化情境:1.社区治理中政府组织与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去边界化;2.本土文化情境中服务开展的去边界化。在该情境中,社会服务组织力图生产出自身的社会边界和符号边界,体现为从招投标时的边界模糊到服务供给过程的边界明晰,以及服务开展过程中与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持、专业角色的确立和坚守等。
国家对社会关系的重塑过程是一个政府主动推动的过程,尽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带动了公共领域边界的开放,但社会服务组织对政府组织仍然过于依附。社区治理边界是模糊的,不存在跨边界合作的伙伴关系,也难以生产出这种伙伴关系。社会服务组织在社会服务传递的不同阶段,有意识地去运作自身的边界以获得多方的认同。社会服务组织从招投标开始便卷入街区权力体系之中,需要借助街道、居委会等固有权力主体的势力来站稳脚跟,边界不清成为普遍的现实。但随着服务的开展,社会服务组织通过对资源和规则的运作逐渐找准自身定位,与不同主体(特别是居委会)形成势均力敌的局面,逐渐从单向的依赖关系朝着双向的合作关系转变,居委会需要借助社会服务组织完成许多服务甚至评估,社会服务组织则需不断保持和巩固自身在街区中的地位和功能,获得更多服务开展的空间,逐步明晰与不同组织之间的边界。
社工与服务对象也是边界问题研究的一个面向,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政社合一的社会结构深受“家”文化之影响,以差序格局来区分亲疏远近,却不强调划分清晰界限。在这块文化土壤中生长的社会工作必须应对这样的社会情境,一味套用西方专业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和实务操作体系难免会使本土性社会工作固步自封、难以前行,甚至可能忽视社会服务组织的能动作用、行动逻辑和生存策略。
社会服务组织不断试探、摸索,生产出不同的边界,呈现出与西方截然不同的状态。截至目前,至少能够观察到三种发展动向:其一,直接退出或不进入。当发现边界不清、无法提供专业服务时,有些组织选择退出或不进入家综服务。如果过度强调专业化,也可能面临合作无法维系的状态。其二,适当妥协(半专业化)。以合作的心态,搁置伙伴/伙计二分的讨论,而着力于能力的提升,力求在街区权力结构中获得最优位置。其三,去专业化及与专业保持距离,完全听从街道的安排,丧失边界位置,或者强调机构的融入是本土特色,强调伦理中的文化敏感性,而忽略专业技巧部分。
因此,第三方治理—伙伴关系理论难以概括中国社会服务组织的发展状态,而强调社会服务组织的嵌入也难以完全概括该状态。中国学界强调的社会工作嵌入式发展带有较强的结构功能色彩,忽略了发展过程及社会组织策略的动态性;站在社会立场上认为社会服务组织被吸纳的观点也只反映了边界生产的一种状态。
进入社区之后,社会服务组织作为社区的一部分,核心功能是居间协调,运作于不同组织的边界之间,平衡各种边界成为社区社会工作的本质。以往的社区工作过程是“工作者中心”,工作员与居民互动的成效依赖于工作员的人格、技巧等各方面特征;改进社区行动的方法是转向“我们中心”,突出社区工作的集体方面,将其置于群体、组织、专业的边界之上,社区工作往往希望跨越边界,达到推动社会改变的作用。因为涉及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其他志愿主体的行为及对社会工作的重新界定问题,社会组织(社区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边界难题则显得尤其突出。从功利主义路径分析,社会工作是一个间隙的职业;从生态路径分析,社会工作是专业系统中一个复杂的防守区域;从网络—建构路径分析,社会工作来源于一系列社会“边界群体”。因此,社会服务组织不应该脱离于社区之外,而强调其作为不同组织合作(在官僚制和社区的初级群体之间)的平衡者。专业边界的生产本质上是对于不同组织边界的把握和运作,第二重边界的生产在第一重边界的生产上发生和完成。当研究社会服务组织时,则需强调它们处于张力之中的位置,揭示它们在边界改变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运作边界,使其为自身服务。这些边界的张力包括行政权力的、文化的,且往往是社会服务组织天然的角色所决定的。只有把社会服务组织置于居间的位置,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工作发展、社区组织及社区治理才能够引入更为系统、开放的社会学视角,对其本质进行探讨。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摘自《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