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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河边

2016-11-26■苏

雨花 2016年21期
关键词:春梅小毛垃圾

■苏 阳

北水河边

■苏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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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琍敏:这两篇作品的作者,王苏阳和李永兵,都曾在《雨花》等刊发过不少作品,具有良好的写作功底。王苏阳一如既往保持了她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并富含人文关怀的叙述风格。李永兵则仍然挖掘着他所熟悉的民工生活。只不过这次的“平平”,是一位为谋生而远涉非洲、个性也相当另类的“别一种”民工。题材是较有特色的。两篇作品且有个值得称道的共同点,即都把视线投射在那些最易为社会甚至我们许多作家所漠视的生活底层及沉沦其中的平民身上。并在较为准确地呈现的同时,从底层平民那些让人不屑一顾的委琐、无聊、肮脏、混乱、乏味的生活状态中,洞察那些活得卑劣、无奈、却又不乏精神向往和挣扎,甚至奋力反抗的小人物的心灵世界。这使我们意识到,人生并不总是光鲜亮丽而富足的,更有着杂芜、混乱而荒谬的一面。我们应该像两位作者一样,直面它,理解它,并投注以虽不无怨艾,却更多温暖和柔情的关怀。

借此说句题外话:在我过往长期的编辑生涯中,觉得有不少颇有基础的作家,似欲突破,却又宥于某种“瓶颈”;好像总缺那么“一口气”。这口气究为何物,三言两语说它不清。但窃以为,努力练就一双更加明亮的、认得自我、识得世界的慧眼,远胜于一味地磨笔霍霍。毕竟,“功夫在诗外”。

离异后,我搬到了这个拆迁安置小区,多亏了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这房子才得以保留。净身出户,出于多种原因,我成了一名单身汉,四十岁,长相不错,身材略有些发福,尽管如此,我仍确信我的余生将不会缺少女人。

一走进这个小区,到处是由花圃改造成的菜园,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把处处空地变成了庄稼地,但我们楼下还是鲜花朵朵,绣球花在烈日下顶着硕大的脑袋泛着油光,在黑夜则如悬着的灯笼让人骇然一惊,还有可食用的金针花,细细的花杆在清晨微微弯曲,金黄的花朵形如百合,但无芬芳,这是三楼小媳妇的杰作,入乡随俗,我也在楼下种了一株银翘,冬天时它还是几根枯枝,夏天时已经枝繁叶茂,但结花甚少,只有两三朵橙花躲藏其中。我搬到这个小区转眼已经三年了。

从六楼的窗口,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三朵隐藏的花朵,我指给我的女友看,在那,在那!可是她怎么也看不到,真让我着急,我有时叫她宝宝,有时叫她亲爱的,而她的真名叫柯红。看得出,她对那些花并无兴趣,她在夏日的午后昏昏欲睡,直到楼下嗞嗞嗞的切割机的声音尖利地响起。

“怎么搞的,又是那个垃圾王?”垃圾王是柯红给楼下老吴的外号。他正弯着腰,穿一条深蓝短裤,手执一个铁罩,可以避免眼睛受到伤害,看上去倒还专业,他正在分解那些一环环连在一起的散热管,许多已经分割好的堆到树下,只有一个个分解清爽,废品公司才能回收,所以他不得不日夜兼程地加快脚步,空气中弥漫开一股焦灼味,这股气味如袅袅上升的青烟,从我们的窗口偷偷潜入。

老吴其实很和善,而且勤劳。三九天,他从三轮车上卸下一筐筐的碗,碗互相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我以为他是厨师,刚从外面回来,小区里的红白喜事,都请人来烧饭,在楼下铺开几张圆桌就成。他爱人,一只眼睛受伤后永远闭着,那只睁开的眼睛就显得尤为明亮,“又收了这么多破烂,这么多破碗!”“叫你不要收不要收,看看家里还有地方放么?”的确,车库里都堆满了,外面的地上还摊了一些小孙女小时候的衣服在阳光下暴晒,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郎木寺天葬台的后山坡,一斜坡的衣物,被风扯得破破烂烂,让人觉得衣服是垃圾,其实人也是。

“你来看看,这碗其实还是蛮好的啊!”他声音一大,她就不做声了,只得低声抱怨和抽泣,“到处是垃圾,到处是垃圾,你为什么非得捡这些垃圾回家?”他们开始为此吵架,这让我想起我与前妻的种种龌龊,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的愤怒、抱怨,爱与不爱在婚姻中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平气和。

我立马上楼,半个小时后,我从窗口看看到他们已经闭嘴,并且坐在一起开始收拾那些有缺口的碗,我真想把我家里的碗统统送给他们。一开始我还保持我的审美,所有的碗必须洁白、漂亮、毫无花纹,食物才看上去美味清爽,这对一个不太擅长烹饪的单身汉尤为重要。但渐渐地,碗柜里变得五花八门,父亲拿来请客用的历史悠久的碗,碗的中心都刺了“丁”字,小区里老人过世送来的大大小小的碗,红色的寿字丑陋扎眼,做工粗糙,碗底大多不平,每次我都想扔了它们,但出于禁忌或者害怕,就像得到一份有诅咒的信一样,除了藏在抽屉里,此外毫无办法。

柯红第一次问我住在哪里?我说,北水河边。这四个字显得很有诗意,的确,北水河从我的小区里流过,龙舟在里面练习,咚咚地不停敲,鼓声好像紧箍咒。

她白了我一眼,到底在哪?我说,你去了就知道了。那里风景如画,可以到处停车,无须交物业费。超市、小杂货店应有尽有,夏天的夜晚,还有夜市,卖烤鱼啦,卖玩具啦,中老年妇女花花绿绿的衣裤啦,他们甚至在广场上拉起了小电灯泡,通宵地卖小龙虾,蒜泥小龙虾的香味徘徊在整个小区,让人流口水。

我们走进小区,的确风景如画。某个爱美的老太太种在路边的紫色鸢尾花开得旺盛,路边的阴井盖被打开,有人从里面打水洗衣服、洗菜,也有老太太提着两桶水晃晃悠悠地回家。“他们在偷水!”我承认她说得没错。“小时候,我爸经常偷电,他让我放哨,我看到任何一个经过的人都提心吊胆,我还那么小,不该承受那么多。”所以她现在看到诸如此类的事,总是敏感得像只秃鹫,就像狗看到捡垃圾的人或流浪汉就会狂吠一样。

一拐进我家楼下那条小道,风景迥异,我们的鼻子先被一阵臭气包围,然后才注意到有几十个小煤气罐放在楼下花圃里,就是我们在火锅店看到的那种小煤气罐,毫无疑问,这也是老吴收来的,然后准备再转手,他年轻时曾经收过废品,现在这成了他拆迁后,或者年老后无所事事的兴趣。在这些矮矮的小煤气罐中,还立着三只长长的像烟囱一样的煤气罐,它们样子古怪,仿佛随时可以爆炸。“要是有人在这里抽烟,又把烟头往上一扔可怎么办啊。”柯红担忧道。不得不承认,她比我小八岁,想象力也比我年轻,这里又不是森林。

老吴拉着脸,他心情不好,他的狗被人毒死了,它叫包子,浑身乌黑,整日里乱吠,这条狗也是捡来的,别人不要了,就送给了老吴,草狗不值钱,但毕竟跟了他几年。我在楼下开始向女友炫耀我的银翘,冬天时它们还是枯枝呢。这时,花圃里大树上的一只怪鸟开始尖叫,发出锯子般难听的声音,前几日已经有一个男子在树下观望许久,但一看到我就溜走了。

柯红走进车库停自行车,公共的通道上摆满了杂物,我储藏室外面的空间已经被四楼的春梅霸占,纸板箱,塑料瓶,竹筐,反正我从来不去储藏室,在通道入口,还放着一口大缸,上面用毛笔写着“春梅”两字。这让我想起每天早上,她都要从缸里舀水烧水,煤球炉发出久违的气味,烧开的水灌在大水瓶里拎上四楼,当然,这些水也是从柯红看到的那口井里拎来的。两岁的小孙女坐在婴儿车上,冬天时,鼻子冻得红红的,她除了要看孩子,还要下地干活,收黄豆、芝麻。在远处的荒地里,她开垦了几亩地。如果实在没什么事,她就劈柴,或者在大雨将至什么都做不了时,抱着小孙女一路狂奔去看别人打麻将,无疑,她是中国勤劳妇女的典型。

等放好车,柯红两手满是灰尘,她舀了一勺水去洗手,又舀了一勺,这时春梅拎了两个空水瓶下楼来了,她板下了脸,柯红毫无察觉。我忘了告诉她,春梅的水是不能动的,我的银翘从来不浇水,我第一次舀了她几勺水,她没说什么,只盯着我看了半天,这是春梅的血汗,流汗背来的水,滴滴都珍贵。春梅撇撇嘴,还是没说什么,我灵机一动,对她说,我门口有一些纸箱,麻烦你帮我拿走。我经常淘宝,这些包装盒一连几个月都会在门口。她说,好,我早就看到了。她咧嘴一笑,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烫了头发,原先只在脑后扎成一束,现在剪短烫卷还染成了棕色,显得年轻了。这提醒我,快过年了。

我催促女友快上楼,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路快走,忽略那些侧挂在楼梯上的积满灰尘的竹楼梯,用铁丝扭着的破自行车,还有三楼放在门口的一双黑色女式布鞋,放了都快一年了,呈外八字,像随时准备逃跑的幽灵,灰扑扑的像刚从棺材里扒出来似的。

终于到达我的房间,一门之隔,仿佛另一个天地,木地板,白色的家具,一切都显示出主人淡雅的趣味,墙上的水墨画,猪食槽里碧绿的铜钱草,还有陶罐里的粉色洋桔梗,这些都足以让女人们爱上我。

我亲亲她,离异后和女人们在一起,我变得轻浮又可爱,我像一个少年,急切,贪婪,她赤着脚走到窗边,你怎么和捡垃圾的人住在一起呢?你还是公务员呢。

的确,我以前住在中高档商品房小区里,酒店般的管理,酒店般的入口,电梯里的镜子是金色的,小区的中心还有碧蓝的泳池,但我还住在那里,我怎么会遇见你呢?我岔开话题,所以重点不是我住在哪里,重点是我是一个单身汉,有文化的单身汉,我指指她身后一面的书墙,让她有置身小型图书馆的错觉,她小嘴一撇,朝卧室走去,我知道,情欲的大门已经打开,我必须更加卖力才行。

电锯声减弱了,柯红乌黑的头发湿了,即便在空调中,她那浓密如海藻般的头发还是那么容易出汗,即便有香水遮挡,依然有一股酸味,这提醒我,彼此都不过是一副迟早会腐坏的肉身,像垃圾一样暂居于这个世界,迟早我们和它们一样被深埋在土里等待分解或者来世。

“我每次走进小区时其实心情还不错的。可是一拐进这里,看到老吴的垃圾,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很烂,我会想,为什么老吴在我们的楼下,而不在其他人的楼下,为什么他们的楼下就干干净净。”我说,这一切不过是运气不好,是分房时我父亲抓阄抓的。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们的房子下面原先其实都是老吴家的田。

柯红每次来,看到的垃圾都会不一样,现在还多了一个大炉子,天天烧水,还多了一辆破卡车,破卡车上装满了各式垃圾,比如,破床板,破棉被,别人不再需要的衣物和家电。小区里整天做木凳的老木匠死了,家人扛来了他睡过的床送给了老吴。

这张床现在就绑在车顶上,除了他睡过的床,还有冬天的棉被、军大衣、一顶破帽子、两副拉绒大手套、三双军靴,这些他们都送给了老吴。

通常死了老人后,家人都会把他们的东西扔个干干净净,扔掉后他们心情舒畅,仿佛丢掉了肮脏和恐惧,此后他们又可以在明亮中快快乐乐地生活,并坚信时间如瀑布般绵绵不绝无终期。

“我今天经过那车,闻到一股酸腐味。”柯红说,不得不承认,她的鼻子尖得像狗,“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的戏院,二楼的角落,总是那么脏兮兮的,小孩子长长的尿液,老人的浓痰,还有常年不见阳光的霉味,我父亲在那里工作,我可以溜进去,只有那个角落没有人坐,我就坐在那里,两只脚搁在座位上,我必须搁在座位上,否则我就觉得两脚插在大便里一样。”她的话提醒我,她是一个来自小县城的女孩,在我们这个稍大些的城市工作,三十岁离异。

在盛夏烈日下,这些属于一个老头的私人物品散发出浓烈的个人气息,仿佛在宣告,看,我的肉身虽已成灰烬,但我仍游荡于此。的确,我每次经过那里看到它们,老木匠倭着身子干活的样子宛在眼前。而唯物主义的老吴从来不在乎这些,他光着上身在卡车边冲澡,依旧一条破短裤,身上的肉黑乎乎如腌肉,又高又胖,从六楼可看到他的头顶秃了一块。

尽管我们认识才一年多,柯红一直催促着买新房,有了新房子我们就结婚,她承诺道。我们像一对小夫妻一样兴致勃勃地去看房,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进样板房,仿佛那就是我们将来的家,但我知道我买不起,我还在还债,和我前妻有关,我没有和柯红说,这可能会引起争吵,在“爱她还是爱我”中纠缠不清,最后双方精疲力尽。在回去的路上,我试图游说她:你看,一个车位就八万,而我们那个小区,一毛钱不要,随便停,物业费一年八千,我们那,也是分文不收。多方便,四周住的都是认识的人,多温馨。

他们都认识我父亲,他们叫我小丁,他们看到我会说,你父亲当年可是个厉害角色。我笑笑,不知道这是夸奖还是讽刺。

是么,她嘴角一扬,是很好,和垃圾住在一块,到处脏兮兮,臭烘烘,还多了一条狗。

这只狗是老吴从乡下捡来的,比包子漂亮,毛有点卷卷的,混血儿。也不乱叫,看到我和柯红,总是摇尾巴。一只可怜巴巴见人就讨好的母狗,若给它扔点饼干,它的眼神立马变得温柔似水,没事就趴在树荫里看老吴干活,但它从不洗澡,卷毛打结,走两步就要回头咬自己脖子上的肉,或者拖着屁股在地上蹭着走路。

但这条狗,我儿子小毛喜欢,本来他并不想每周和我呆一天,但因为这条狗,他决定来。每周日,他会带一片面包,一根肉条,或者一个小毛球。这条狗他叫它星星,星星因为得了小毛的恩惠,我前妻的车一到,他就闻到了味儿,屁颠颠地跑过来,跟在小毛后面,又舔手又舔脚,尾巴摇个不停,这让小毛有自己是星星主人的错觉,他曾经一直想要一条狗,但我们都住得太高了。

小毛和柯红的见面不期而遇,通常柯红星期六来,但那次,她星期天突然来了,我和小毛正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他才五岁,却和老年人一样酷爱看电视。我搂着小毛,小毛嘴里嘀嘀咕咕,柯红自己开门进来,看到我们吃了一惊,我们也吓了一跳,小毛不说话了,过了五分钟,我们又开始讨论动画片里的讨厌鬼诺曼是如何的讨厌,好像柯红隐形了,我察觉出柯红脸上微妙的不开心,对于我们的亲密,好像她是局外人,是一位走错了门的客人。

她看到小毛手里我给他新买的战舰,有些讨好地说,哦,是一条船哦。是战舰!小毛立马纠正她。他跑到她面前,给她看这个玩具,小毛说,你知道么,楼下的吴爷爷以前是一名海军。他是海军啊。我和小毛经过楼下时,老吴正在晒一条军裤,小毛激动地问他是解放军么?老吴说,我是海军,我19岁到25岁在青岛服役,我在海上呆得太久了,我再不想到海上去了。

扯蛋,柯红反驳道,老吴当过兵,谁相信啊,也就骗骗小孩,当兵的素质这么差,垃圾到处乱放。这激怒了小毛,他尖叫道,你才骗人,吴爷爷就是解放军。彼得兔还偷麦格先生家的胡萝卜呢,可是我还是喜欢它。

第一次见面,两个人都不欢而散,柯红换好鞋,她说,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我听到她高跟鞋下楼的声音。本来,星期天并不属于她。而且她那个样子和小孩顶真,像个傻瓜。

老吴的垃圾就像扎在柯红心头的一根刺,但这根刺突然消失了。立秋那天,我走到楼下突然觉得哪不对了,楼底下竟然变得干干净净,老吴拿了一把笤帚还在扫地,真该让柯红来看看,这条路面目一新的让我觉得陌生。怎么啦?我问老吴,有人举报了。他轻描淡写,他并没有像狗一样发出咆哮,我猜他怀疑楼上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他说话谨慎。

原先那辆装垃圾的卡车开到小河边的车位上,车上的垃圾用黑布蒙了起来。“有人举报我,说我影响公共环境。”我笑笑,但整洁的确让人心情舒畅,老吴挨近我,举报人称,垃圾车一直停在楼下,他的车都没法停,有时车上装满了锈迹斑斑、弯弯曲曲的钢筋,害得他的车差点被刮到。

所以,老吴判定是五楼的小老板举报的,全楼就只有他有一辆黑色东风风神。我也有过车,但给了前妻。我顺着老吴的手指,他从一楼开始数,一楼除了他,就是一个租户,早出晚归的,二楼租给了几个厂里打工的小年轻,喝醉了酒吐得楼上全是污物也不收拾,三楼是一个老太太和一对小夫妻,四楼是春梅和一个老头,听老吴介绍,我才明白柯红光看人的相貌,就知道我们这一楼住的全是老弱病残,社会底层,你怎么混得这么惨!她说的没错,没有外财的公务员也就是瘪三一个。可是我是大款我也不会看上你啊,我调侃道,毕竟你再美两年,也就中老年妇女一个了。

这样的干净只持续了三天,等到我兴冲冲地带了柯红来看时,我在路上对她说,已经焕然一新了,不信你来看。狗改不了吃屎,柯红预言道。但她一看,果然道路干净了,柯红说,真是神清气爽啊。正感叹着,有人朝我们打招呼,我们一回头,天哪,老吴开着一辆黄色的破推土机朝我们这轰轰地过来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孩子,他们跟在后面尖叫着,好像老吴开的是坦克,坦克上坐的是英勇的解放军叔叔。

推土机锈迹斑斑,沾满了泥土,他竟然又捡来了一台推土机!它还能轰轰地往前走简直是奇迹,它每一个零件都在吱嘎作响,仿佛随时可以化身为超级机器人或者一堆破铜烂铁。

这辆推土机停在了原先破卡车的位置上,身躯更加地庞大。就像十二点钟声一响,万圣节的怪物们又回到了自己窝里。柯红白了我一眼,我说吧,狗改不了吃屎!

一连几天暴雨,推土机的推铲聚满了脏水,地上也泥泞不堪,与卡车不同,这辆推土机得到小区孩子们的喜爱,他们每天都要来看,胆大的孩子爬上去晃动摇杆,试图将它发动起来,显然它已经太老了,只有老吴有办法让它动起来,有时,早上老吴轰轰地开着它出去,晚上轰轰地开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做什么去了。

星星无聊时也会爬到推铲里,在里面睡觉,用舌头舔舔土块,其它狗或者某个流浪汉似的人接近推土机,它就会突然叫个不停,仿佛推土机是它的私人财产。

看吧,柯红站在窗口,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怎么会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小时候住在河边时,船上的人半夜还在看电视,他们觉得他们在水上和我们没关系,我父亲悄悄爬上屋顶,拿一块薄瓦片,朝电视机掷去,只听啪地一声,电视机炸了,他们乱作一团,我父亲有一双空军般的眼睛,如果半夜里猫发情或者狗乱叫,一概也是瓦片伺候,它们嗷嗷叫着就跑掉了。

我把一本英汉字典递给柯红,它像砖头一样沉,你也扔下去,冲着老吴的脑袋!她哈哈一笑,我啊,才不傻,新房子,你买不买?我说,没钱。你可以把这个房卖掉付首付。我两手一摊:这是我父亲的房子。这话让她不高兴了。

你就是不想买,就是不想和我结婚,柯红尖叫道。所有人拿老吴没办法,我也拿你没办法。你们都是犟驴子!我说,我真的没有钱,我们现在不是有房子住嘛。想想上海人,四世同堂挤在小阁楼里,现在我们多宽敞!虽然这房也只有八十个平方。

为了赌气或者考验,柯红有两个星期没来了,第三个星期她又来了,老吴看到她,和她打招呼,她也不理他。推土机已经不见了,据老吴说,收来时花了四千,然后当废铜烂铁卖出去,竟然亏本了,现在生意没有以前好做了。他以前在单位上班,觉得挣的不多,就自己买了一辆拖拉机跑跑,有一个收废品的经常租他的拖拉机用,老吴跟他跑了几趟,明白了里面的窍门,就自己做起了这行,但现在越来越难做了。

当然楼下绝不可能空着,又多了一辆破拖拉机,上面有几十台破电风扇,破空调机,那些长杆电扇像一根根蘑菇从雨后冒了出来,老吴名声在外,别人有破烂,总会找到他,但很明显,秋天时,老吴不如春夏时忙碌了,有时,他就坐楼下喝酒,下酒菜一碗花生米就行,大多数时候,他去看别人打牌,打麻将,一开始只在小区里看,但不过瘾,后来到北水镇的赌档去看,这样的赌档一旦有人举报,赌徒就要比赛谁跑得快。开这个赌档的长生,从三楼跳下时竟然摔死了。阴沟里翻船,老吴感叹道,长生从三楼跳下不止三次,回回抓他,他都顺利跳下逃走。长生是他的战友,老吴挨近我的耳朵,他的后背被人打了一棍,跌下去的,我和谁都没说。做这行,本来就不对。

很明显,老吴萎靡不振了好几天,也懒得出去收垃圾,就拿一条方凳在楼下喝酒 ,喝自家酿的米酒,如果你不给酿酒的人好烟抽,他们通常会把酒酿得很凶。

所以楼下的垃圾一月内没有增长,反而少了,我估计不出半年一年,老吴最后也会没了兴趣。毕竟他已经五十七岁了,冬天一过,将一年不如一年。到时候,我们楼下银翘繁茂,绣球花华丽,玫瑰深红,就是一个小花园。我对柯红描绘美好的未来,我说,我住在这里,也慢慢习惯了,周围都是认识的人,春梅也对我笑脸相迎,上个月还送了我几个鸡蛋,这对她来说,可是了不得的事,得用多少纸板箱换啊。三楼的小媳妇也送了我向日葵花籽,小毛喜欢向日葵,因为向日葵像太阳。这些籽埋进土里,已经发芽了。老吴呢,答应送我一条小狗,星星已经怀孕了。我准备把楼上的阁楼打通,改造一下,小狗可以呆在阳台上。

柯红难得没有反驳我,她躺在床上,不停地摁电视,最后定格在《欢乐颂》,“都那么年轻那么美!”和三十岁以后容貌走下坡路的女人一样,柯红也不可避免地发出了哀叹。

秋天的时候,我又陆续收到了几只碗,就这样,我的碗柜里更加地杂乱,这些做工粗糙的碗根本无法一只只叠在一起,它们看上去好像大小一样,其实相差很大,这其中还有一只是老吴父亲去世时送来的碗,他已经八十多岁了,他们都说是喜寿。认识他的人都说,老吴的父亲脾气暴躁,即便呆在敬老院里,他也经常会为谁不小心认错了杯子,喝了他一口水之类的小事争吵,后来老吴给他换了单人间,他照样和护工吵架,因为这个护工懒,总是早早地下午三点就帮他洗了屁股洗了脚让老头上床睡觉,这样他就可以早点下班,老吴的父亲暴跳如雷,说他拿了工资不做事。虽然老头有点中风,但他脑子一直好使得很。老吴的爱人每周都要去看他三趟,现在,他们终于摆脱他了。所以我看到她一只亮着的眼睛弯成月牙,一点也不奇怪,除了幼崽和小孩,其他人要讨人喜欢的确很难。

老吴一年四季都是那样的面容,所以看不出他的悲伤,他捧了一大堆从敬老院拿回来的东西,毯子,衣服,还有一张老藤椅,上面明显有补过许多回的痕迹,它们被扔在了北水河边。他来来回回几趟,最后一回,拎了星星,它已经浑身发硬。又被人毒死了!老吴说,在城里,土狗都不得善终啊。土狗只适合在农村。只是可惜了肚子里的崽子。我看它的肚子,仿佛还是鼓鼓的。

问我借了打火机,老吴点燃了这堆垃圾,藤条、毛皮和油脂发出噼啪的声音,北水河边前几日刚刚退了水,河边泥泞肮脏,绿色的青苔或者水草星星点点。“我四十岁开始收废品后,我父亲就不太理我了。你不知道他这个老头有多犟。可是我不收废品,他永远也住不上单间。”

火焰慢慢变大,即使远离它,也能感到它的灼热,北水河远处又传来咚咚的鼓声,龙舟快要近了,北水河泛起了涟旖,我开始苦恼如何向小毛解释一只小狗突然消失了。

我想起他三岁那年,把死掉的小兔子埋在土里,深信它春天时会活过来,像草儿发芽,花儿开放。

但是第二年,他完全忘了此事,

嗯,最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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