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北中篇小说创作的叙事张力(下)
2016-11-25李志敏
李志敏
论湖北中篇小说创作的叙事张力(下)
李志敏
[提要]之所以认为湖北中篇创作是“充满艺术张力的现实写作”,原因就在于湖北中篇的优秀作品往往在“写实”的同时蕴藏着某些浪漫气质,这些气质或表现为现实夹缝中的理想主义,或表现为一种向后的价值取向,或表现为诗意昂然的艺术笔触;或者在写实文本中加入如魔幻、象征隐喻等现代主义因素。虽然在现实书写中,某些浪漫气质也许不易被察觉,但正是它同平民立场之间产生的相互牵引、拉伸的张力,才使文本变得“有韵味”。
湖北中篇小说;叙事张力;浪漫气质
一、刘醒龙:以浪漫为内核的现实主义
刘醒龙被列为“现实主义冲击波”代表作家,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小说的选题和朴实的艺术风格。这种命名突出了作家的现实主义品格,却也遮蔽了创作自身的复杂性。“向后”是浪漫主义的特点之一,刘醒龙的中篇作品很明显地透露出这种“向后”的文化心理:在价值取向上背离现代化而亲近农耕文化。农民传统文化心理(包括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文化,以自然为核心的认识文化和以土地为核心的经济文化)是刘醒龙文化心理的主要方面,体现在作品中则是“乡土—劳动—美德”三位一体关系的形成,并同另一组三位一体关系——“城市—现代化—堕落”形成鲜明对比。
(一)作为济世良方的仁爱与道德
当代文坛习惯于用冷漠、冷酷或者抽象晦涩的叙述方式来面对人在现代社会的异化,但刘醒龙却说“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对浪漫、对理想的‘脉脉温情’在我的生命体验中,最让我信服的是善与仁慈的力量”。他怀着高涨的热情和对乡土人性的信心,在乡土农村建起一个药园,专门培育医治“现代病”的良药——那便是仁爱和道德。
《凤凰琴》中张英才思想的转变,正是被仁爱和道德感化的结果。在贫苦捱不到头的大山杪子里,他目睹了三个民办教师如何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尽最大的努力保持入学率、为改善恶劣的学习环境费尽心思;亲见了余校长那少得可怜还有一拨没一拨的工资,不但要维持有着垂死病人和三个孩子的家庭,还要补贴贫困学生。当惟一的转正名额需要在五人之间做出选择时,原本“觉得死在城里也比活在农村好”的张英才,原本对界岭这个穷山沟子极为反感的张英才,却断然决定留在山里教书,将机会让给余校长。在无比艰苦的环境中,民办教师的坚忍、仁爱、奋进、淳朴、责任感尤为光芒耀眼,正是这苦涩土壤孕育出的爱和善良深深地感化了原本自私狭隘的张英才,促使其人格成长发生质的飞跃。
除这些“农民知识分子”外,刘醒龙还常常塑造作为道德化身的“父辈农民”形象。他们坚守传统的甚至“过时”的世界观、价值观,宁可曲而负重也不折而同流,同当下流行的社会思潮、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始终保持着紧张对抗的关系。如毕建成的父亲早晚坐在蒲团上诵经,其实面对的是毛主席像,嘴里念着的是《为人民服务》(《路上有雪》)。王馆长的父亲放着现成的福不享,非要四处给人补鞋才能过得安稳(《秋风醉了》)。胡长升回到阔别五年的乡村,对青年人的游手好闲大为不满,一片片被丢荒的良田让他感到痛心的惋惜,非要重拾昔日劳模的干劲,发誓种出最好的粮食(《黄昏放牛》)……这些不懂“与时俱进”的老辈农民,在提醒我们重新思考那些在司空见惯中逐渐颠倒,却为绝大多数人视而不见的荣辱观。
同沈从文对都市的反感类似,刘醒龙也通过对城市和城市文明的否定,反衬出滋养爱与善的乡村厚土的美好。当老农的后辈们争先恐后地逃离乡土到城市谋生,以效仿城市为无上荣光时,刘醒龙却面朝乡村保持着“向后”的留守。舒适的物质生活和多少农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户口,都无法消融他对城市文明的隔膜和抵触,他在文集序言中写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城市,这么肮脏,这么喧哗,漫天的尘土和漫天的秽语,像鞭子一样整日整夜地抽打着我”[1]。他曾在《我们香港见》中,通过“香泰奥”旅行线路的辗转,集中展现了物欲、情欲、权欲交织缠绕的都市风情。在《城市眼影》中,他描画了荣耀光鲜的都市生活内在的虚伪、艰难、龌龊:领导们貌似甜蜜幸福的婚姻其实隐藏着种种危机和难以猜透的秘密;师思以居住在六渡桥自傲,实际上他们全家五口人在那象征身份的街上只占有十六平米……如此等等。
与此相关的还有,刘醒龙对从城市下放农村的“知青”同样心怀不满。《大树还小》中,知青运动被农民看成“反正都是城里人吃饱了没事,跑下来玩个名堂就开遛”,知青被描述成好逸恶劳的小混混:“开饭时,他们总是抱成团互相帮抢,干活是挑最轻的,三五成群地在路上横着走,见谁也不让路,还喜欢撩长得好看一点的本地姑娘”。作者还从爱情角度建构了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无论多么信誓旦旦,回城知青都是一去不返、杳无音讯,原本自愿同秦四爹相爱的文兰亦未能免俗,回城第二年就嫁了人;而老农秦四爹却把爱情深埋心底,用一生的等待证明自己对文兰至死不渝的真爱。
(二)民乐:征服灵魂的旋律
“笛子吹的还是《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吹得如泣如诉,很和谐地同拂过山坡的夜风一起,飘飘荡荡地走得很远”。读过《凤凰琴》的读者,一定对那幅飘荡着音乐的诗意图景保持着深刻的记忆:洗得发白的国旗在山村教师用笛子吹起的《国歌》中,迎着带露的山风慢慢爬上树枝立成的竹竿,衣衫褴褛的孩子光着脚丫望着国旗。这竹笛每日吹奏的慢半拍的乐曲是这片贫瘠山区惟一的“艺术”,它像一面镜子照出这些挣扎在贫困中的人们坚守的信仰和不屈不挠的生活决心,它象征着纯精神的魅力和力量。当许多人处心积虑地追名逐利,希望从升官发财中找到幸福的泉眼,蓦然发现身陷虚无、疲惫不堪的时候;这群缺吃少穿的孩子,却跟着他们困窘的民办教师天天温习“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这是怎样鲜明的对比,又将带来怎样的心灵震撼?
音乐是有灵性的,像一根无形的连线牵起读者和作者、听者和演奏者。刘醒龙曾在《听笛》中写过笛声是如何启发自己写作灵感的:18岁时听笛是惟一的浪漫;忽而一天,他被民工破屋里传出的断断续续、五音不全的旋律深深震撼了。“那种苍凉、冷峻的命运感和竭力挣扎的渴望,是我人生中出现第一次具有某种意义的感悟。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粗糙、没有训练和装饰、不见优雅和华丽的笛声,会对我后来的写作状态产生那么大的影响……直到1992年元月,当我笔下的中篇小说《凤凰琴》还在形成一队队的文字时,才发现自己这么多年在心里其实一直对中国乡村里的普通人充满一种崇敬之情。”[2]
音乐启迪了刘醒龙,他又在作品中通过音乐传达心智。他青睐笛、口琴这些属于普通人的乐器,最爱那些流露劳动人民心声的民歌,数年后他写了一部《民歌》(后改名为《民歌与狼》)。古九思的民歌能联通天人,当他用竹笛吹起名为《狼》的民歌时,笛声穿透深山的静谧,将狼吸引到了村子里;产妇生产无力时,大吼一生古九思的民歌,就像打喷嚏一样生下了女儿。文本通过柳柳和小园的紧张对立,在“民歌”和“狼”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主题之间建立起悖论式联系:民歌以自然纯洁为其本性,而狼在中国文化中一贯象征着血腥、残忍、暴力、肮脏、狡猾,它的象征内涵同民歌是截然对立的。同民歌一样自然纯洁的柳柳象征着善的人性,眼中闪烁着狼的目光的小园象征着人的恶和欲望。如果柳柳沾染狼性就丧失了将民歌韵味发挥到极致的潜力,但若拒绝狼性则不能突破狼的阴谋和恶毒,两难的悖论泄漏了作家心中积蓄已久的矛盾集合:善的目的和恶的手段,现实的残酷和理想的浪漫,是异化向前还是保守向后……
另一部与音乐有关的中篇叫《音乐小屋》,写农民进城打工的境遇。卑微的生存境地并不能磨灭万方对音乐的执着、对美好道德的坚守、对浪漫的追求。每天六点他都要吹起口琴,用楚楚动人、曼曼舒展的音符为窗前经过的女孩送行。在这里,口琴成为连缀叙述的线索和具有多层内涵的意象。首先,口琴象征着精神支柱。它抚慰着农民工被城市挤压的心灵,它发出的震彻心灵的旋律,能让一间破烂的小屋焕发出生命本质的光艳和生存意义的色泽。万方吹奏的乡村民歌让芦苇激动得泪流满面,对一颗堕落红尘的心灵来说,这淳朴的音乐是荡涤灵魂污浊的清波,是唤起忏悔和自我救赎意识的教义,亦是通向美好往事的记忆通道。当芦苇哭着说:“我听腻了一切音乐,只有这些是属于我的。”这时,口琴和农民工业已成为乡村道德的形象性显现,暗娼芦苇被音乐折服则是城市文明被乡村道德收服和净化的隐喻。
二、邓一光:以激情和理想搭建军旅叙事空间
邓一光,这个在军区大院中仰慕着整个家族的英雄历史长大的作家,创作了一系列以革命军人为描写对象的中篇作品。小说饱含的浓烈的英雄主义情结、炽热的硬汉铁血风格、飞扬的理想主义色调,使这些小说区别于纪实性或回忆性的军旅文学。
这些作品可分为两类:一类以塑造 “他们”——孔武有力、粗砺豪放、带有草莽气的男性军人形象为主,如《父亲是个兵》、《远离稼穑》、《遍地菽麦》、《战将》;一类以塑造“她们”——作为军人家属的美丽贤惠、极富个性的女性形象为主,如《大妈》、《大姨》、《想起草原》[3]。阳刚铁血与阴柔温婉并存交织,构成了新时期军旅文学的“革命家族”。邓一光用文学表达了对战争、军人、军属专一而不单一的关注。他将对战争、人性、命运的思考,激烈热切的生命体验,英雄主义的古典豪情融入文字,使得以革命为背景的宏大叙事,具有了浓烈的个人化色彩和多层意义的阐释可能。
(一)“他们”:激情澎湃的英雄
“男人—硬汉—军人”是理解“他们”世界的脉络:即丑陋粗野又健壮威武的外貌与忠诚勇猛的品性的结合体。试看那些男性军人的外貌:父亲邓声连(《父亲是个兵》)高大魁梧,“胡子乍立如矛,目光凶狠,脸色铁青”,喝劣质老白干就像灌凉白开水一样;赤卫队炮手启子(《遍地菽麦》)是“丈二的个头,扳倒牯牛的身板,不动时是一座黑疹疹的山,若动,两只大脚板一碾,岩石就掀去一层皮”[4]。沈晋东(《燕子飞时》)长得像个大猩猩,犀利的目光“像钢火上乘的好剑”,仰天大笑的时候“那笑声能把岩石都震落一层沙下来”……只有“力的”性格才配得上“力的”外貌,也只有“力的”外貌才能烘托出“力的”性格——粗旷豪爽、虎虎生威、气冲霄汉的外貌和气势都是英雄豪气、雄浑血性的外化。
军人固有的特点在邓一光笔下的军人身上依然保留着。如超常强烈的荣誉感、英雄主义和战争化的思维方式。但仅仅强化军人之所以成其为军人的原因及特性,文本是不会有多少新鲜感的,邓一光的贡献在于发掘出军人和战争的另一面。
首先,邓一光写出了中国军人的农民性。从抗日战争到今天,军人队伍最主要的来源始终是农民,农民性同军人性的结合的确是中国军队的特色。这种农民性可以表现为几近偏狭的恋乡情结和土地情结。戎马生涯和多年的城市生活一点也没有磨灭农民固有的宗族思想,领导邓性农民造反然后共同富裕一直都是父亲不能忘却的心愿。父亲邓声连长期热衷于遥控家乡土地上的亲戚摆脱贫困,几十年来月月把残废金不断汇到乡下,哪怕热心受到蒙骗和愚弄;他也亲自出马为家乡弄电线、柴油、拖拉机等物质资料。他甚至打起了把儿子弄到农村安家落户,培养成社会主义新农民,再领导那些不争气的邓姓农民的主意。解除军职后,父亲把花园里美丽的花草全部挖掉,改种粮食和蔬菜,在荷花池中养起鸭子。他关心的不是收成而是劳动的过程——只有土地才能给他带来心灵的慰藉,让他感觉到生存的意义和快乐。
如果说邓声连身上的农民性还只是被军人血性掩盖了的本来色调,那么《远离稼穑》中的四爷简乾和干脆就是一个缺乏军人细胞的“天才农民”。对四爷而言,“军人”和“农民”这两种身份,是结合更是对立。四爷天生就是最好的种田人,还是少年的他便深深迷恋着土地和庄稼,对耕种抱有宗教般膜拜的情怀。狼烟不绝的战争也不能影响他对田园的感情。他虽然也是苦大仇深中的一员,但他更愿意并且习惯于在田野中耕耘劳作,而不是在尸骨遍地的战场上搏击杀戮。祖父一巴掌狠狠地将四爷打进军队,抽断了四爷和土地的联系,也宣告了四爷悲剧人生的开幕。从此,世上少了一个天才的种田人,多了一个三次沦为俘虏的最倒霉的兵。在心理上,四爷始终没能完成对军人的认同和转化,他勇敢杀敌是为了保留生命返乡,他没命地冲锋只是为了逃离战场。当他的返乡路一次次被战争隔断,当他再也回不去只能在疗养所度过余生时,他才彻底地失却了精神支柱,以无尽的沉默回避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远离稼穑》写出了被权威历史遮蔽下的个人历史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写出了命运的偶然性,更从生命追求的角度写出了战争对人类精神的消耗和戕害。
在《走出西草地·后记》中,邓一光曾对勇敢崇高、悲悯情怀、为信仰而献身、对生命的珍惜等在当代的丧失表示过失望,这就不难理解他在写作过程中对这些逐渐流失的精神和人格重构的努力。除《远离稼穑》外,《父亲是个兵》通过对父亲邓声连多层次的性格塑造,传达出一个视死如归的革命功臣在晚年对战争杀戮的无声忏悔。与那些把杀敌人数作为功绩炫耀的军人不同,父亲决少提及他的戎马岁月,他一生杀过多少人也一直作为秘密保留着。因为当以人性的博爱眼光和生命意识观照战争时,任何杀戮行为都是一种罪过。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父亲才对战争经历讳莫如深,才会想方设法地反对子女当兵,才会当那些在越南战争中残疾了的光荣子弟被人抬进院子时情绪突然变坏——在内心深处,父亲是不愿意让炮火和死亡成为后代经历的一部分的,他宁可他们在和平环境中过一种平庸但平安、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老英雄毕其一生战争经历的“参悟”。
(二)“她们”:象征人性的纯美
邓一光善写男性军人,也善于在革命战争的背景下塑造女性形象。范桑儿(《大妈》)、大姨(《大姨》)、小姨梅琴(《想起草原》)、苏蹢(《燕子飞时》),与那些叱咤战场风云的男性英雄一道,构成了邓一光战争家族系列的“阴阳两界”。“英雄—美人”的叙事模式决定了这些女性形象必然被置于男性视角中,叙述要求她们符合传统伦理观和价值观,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期待视野”,因而不同文本中的女性往往在外貌品性上呈现内在的一致性。
首先,这些女性全都有着契合男性审美观的惊人美貌。范桑儿的俊“靠说,是没法说得透的,彭家楼镇的人提及桑儿的美貌,通常是省略了所有的赞誉词,只用一连串的‘啧啧’声来代替由衷的感叹”[3];小姨和她的姐妹“美丽极了,美丽得把整个屋子全都给照亮了”;至于大姨,她的美丽是“沙木腾格力家族的骄傲”,她的背影甚至能凶悍地让雪豹“目光迷茫而温柔……跪下一条腿,安静地卧倒在草丛中”。
其次,这些美丽的女子都符合传统“女德”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忠贞贤淑。她们是英雄的“贤内助”:不仅要习惯军队辗转不定的生活,随时随地在任何情况下做好准备分离或搬家的准备,还必须承担频繁的搬迁带来的麻烦和负担;做生育机器,成为儿女满堂的“光荣妈妈”;对丈夫的暴脾气和坏毛病,她们必须忍受或改变自己去适应。大姨一辈子都在按照姨父的意思作出命运选择,她三次断腿不是为了挽救姨父性命就是为了维护姨父的荣誉,“她实在是一根血肉做成的柱子,几十年来一声不吭地在那里支撑着”。小姨“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满都固勒,她愿意为了他去做一切。……他是她说一不二的男人。她愿意听凭他主宰她的一切。”
将贤惠忠贞发扬到极致的是《大妈》中的范桑儿。她嫁到简家的第三天,丈夫就带着简家所有的壮年男人离家参军了。作为妻子,范桑儿是忠贞的,为了男人“我会回来的”许诺,痴心守望。作为儿媳,她以一个弱女子的肩膀支撑起整个简家——她不辞辛劳地操持家务;为了从火海中救出两位老人,她遭受了女性最大的不幸,流产和终身不孕;为保住公婆性命并让其不再提心吊胆地在死亡之虞中惶惶终日、颠沛流离,她以婚姻为代价,换取乘顺绥匪指挥部的良民公告。大妈晚年无家无业、无亲无故、一身伤病,这一切都根源于她对简家的忠贞和孝顺。更具悲剧性色彩的是,在她有生之年,简家存活的人却并不领情,甚至视她为不可提及的耻辱。而那份忠贞早已成为大妈心中不可动摇不求回报的信仰,她选择简家荒芜的老宅作为寄寓亡魂的灵地,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开,正是她无论何时都要皈依这份信仰的最悲婉的宣告。
不难发现,这些女性形象,一方面浸透了作家的男性视角;一方面又流露出作者的女性崇拜意识。战争和革命有着足够力量剥离日常状态下被向善的美丽托辞所遮蔽的伪善,它们是真实人性最残酷、最真实的“试金石”。大姨、小姨、大妈都经受住了“试金石”的考验,她们近乎完美的人性正体现了作者对理想人性的仰慕、对理想世界的追求。邓一光内心深处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情怀,在流过男人世界时,那气吞山河的阵势足以把任何艰险和困难碾为英雄脚底的草芥;在流经女人世界时,它们突然变做一条秀丽温雅、清澈动人的“清罗带”,折射出人性最美丽的光芒,映照出一个由真善美建构的完美天地。
(三)物质语境下的理想主义
战争和军旅题材作品是邓一光创作的“重头戏”,而纵观其中篇创作的总体面貌,不难发现邓一光有着足够的把握和能力在相互割裂的题材领域间穿行游走。然而,当他的笔触转向现实题材时,曾在革命历史题材中所向无敌、熠熠生辉的理想主义,却犹如困于笼中的雪豹,利爪和凶悍全都失去了现实意义,矫健的跳跃只能让它在铁笼上撞得头破血流。
《体验死亡》中的高乔人,是物欲社会里仍然保留着理想的少数人之一。他憎恨现代城市恶性膨胀的物欲势头,在灵魂深处抵抗着现代生活。目睹一场车祸使他生出创办“体验死亡俱乐部”的念头,他要在死亡的极端状态下重新拷问生命的意义,教育人们重视生命。然而,现实愚弄了高乔人形而上的崇高理想,对死亡俱乐部感兴趣的人——无论是善于布道的精神病患者,还是将死亡俱乐部看成杀手公司的舒大大小姐,或是为了要钱宁可刻薄性命的商人,他们的到来都只是对高乔人良苦用心和理想主义的沉重打击。没有人看到浅薄的物欲对生命的亵渎,也没有人愿意放弃感官的刺激和享受换取健康长寿的生命,惟一的生命理想主义者高乔人最后丧生在当代欲望符号——奥迪汽车之下,这是不是现实对理想开的最大玩笑呢?
另外两部表达了理想与现实悖论关系的作品是《消失在路上》和《扬起扬落》。朱思杨和刘贝克(《消失在路上》)分别代表着截然不同的人格和为人处世方式:朱思杨自幼受革命英雄主义影响,认定崇高的事业、奋斗的生命才是有意义的。他积极上进,将心思全都放在目不斜视日复一日的勤劳工作上。刘贝克从小不求上进,擅长吃喝玩乐、偷懒耍滑,属于胸无大志的“混混型”青年。然而朱思杨并没有因为理想崇高而受到现实垂青,刘贝克也没有因为人格的低劣而永世不得翻身。朱思杨最后不得不到事业有成的刘贝克那儿“讨生活”,等于宣告了古典理想主义在金钱至上的现实面前的败落,物欲时代仍然是一个以成败论英雄的时代。它只是更改了英雄的内涵和标准,并将古典的道德樊篱拆散得七零八落——无论用何种方式,物质主义只肯定金钱。
利用物质法则追求理想的人同样摆脱不了悲剧结局,譬如始终不曾放弃文学追求的姚三和(《扬起扬落》)。谁能想象这个四处欠债,打着文化旗号不择手段赚钱最后锒铛入狱的“文化骗子”竟然是一个有“侠者”风范的理想主义者?在好友纷纷放弃文学追求现实利益时,他仍坚守着文学阵地,他把自己的文化班子称为 “我们这个社会最后一个文学小组,永远的小组”,而他自己则是最后一个文学小组长。他抛弃了家庭全身心投入小组活动,将赚到的钱用于扶弱济贫,每一个小组成员和其家人都蒙受了姚三和的施舍和照顾。事实上,姚三和的生活同现实没有关系,他始终坚守的是用理想构建的乌托邦世界,这不仅令其朋友无法理解,我们也难以理解,因为现代都市生存哲学和发展法则只教会我们对不切实际的浪漫理想嗤之以鼻。
[1]程世洲.血脉在乡村一侧·附录:刘醒龙创作自述[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2]刘醒龙.听笛[A].中国当代作家选集丛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3]邓一光.想起草原[J].收获,2000,(1).
[4]邓一光.遍地菽麦[A].遍地菽麦[C].长江文艺出版社, 1997.
[责任编辑:邵猷芬]
李志敏(1982—),女,江西省社科联助理研究员,文学硕士。(江西南昌3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