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析论
2016-11-25娄琴铭
娄琴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析论
娄琴铭
[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具有明显的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其成长和发展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沃土之中,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相结合的产物,在本质上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进步,也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新成果。
协商民主;马克思主义;中国民主政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具有明显的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其成长和发展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沃土之中,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相结合的产物,在本质上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进步,也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新成果。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与西方民主不同的气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明显的中国气质的民主形式。民主是全人类孜孜以求的普世价值追求,民主的受益者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阶级,而是所有国家的人民,是整个人类。在现代社会,民主已成为历史洪流,成为世界各国政治走向的必然趋势。但是,民主并非只有一种模式,西方的民主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一个国家发展民主,需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际国内环境以及地缘政治、经济制度等诸多因素,而且与本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的素质及生活习惯等都有关系。综合诸多因素的差异,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然不同于西方的民主。
在西方,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选举民主,也被称为是票决民主,这是一种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参与国家权力行使过程的民主形式,这种民主形式源于古希腊的雅典城邦时代,在西方有着悠久的传统,现如今的竞选制、两院制等民主制度都属于这种民主形式。然而,在20世纪下半叶,这种民主制度的不足日益暴露出来,比如,由于奉行多数决定原则,就使少数人的合理建议轻而易举地被合法否决;对于竞选者来说,在竞选时,为争取多数选民的支持会投其所好,发表演说,然而,一旦当选,就可以不顾及选民的利益,而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决策。如此一来,造成了西方民众的民主热情持续走低,在民主的价值诉求与民主的实际进程之间出现了冲突。为了破解这些问题,西方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在对选举民主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于1978年在其博士论文 《国会中的协商:一项初步的研究》中最早提出来的。协商民主呼吁公民直接参与政治,目的在于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参与积极性,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强调要体现和表达出公民的意愿和意志,而在这一过程中,公民与执政者之间意向的达成,采用的是平等对话与交流的方式,也就是协商的方式。
西方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对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是具有启示意义的,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照抄、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西方的民主仅仅是我们的“参照物”,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发展民主政治,“削足适履”只能是自毁前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浓厚的传统资源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发展中国民主政治时的伟大创新,其有着浓厚的传统文化根源和精神依托。在远古的氏族部落联盟时代,就酝酿产生了协商民主的因子,在《尚书·尧典》和《尚书·舜典》中有相关的记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段话的意思是帝尧能够凭借自己的才智和美德,使自己的宗族亲密和睦;在治理好宗族之后,又分辨和彰明其他各族的政事;各族的政事辨明了,又协调万邦诸侯众族,这样,天下的众民就都变得友好和睦起来。当时,一切重大事项,尧舜都通过“四岳群牧”(“岳”、“牧”即酋长)协商决定,实际上,就是尧舜召集众酋长召开协商会议以决策举国要事的协商机制。
据《尚书·尧典》记载,舜被推选为部落首领,就是通过“四岳群牧”协商会议决定的,这也就是“禅让制”。《礼记·礼运篇》将“禅让”描述为“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此时的“选贤与能”是以天下为公的,唯才智与美德并举,这种选拔人才的方式是协商推荐,不是投票选举。但是,在禹传子之后,中国社会由“禅让制”走向“世袭制”,出现了“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的政治局面。尽管如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依然保有着“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协商理念,“和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得以存续,一直在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当然,这种理念也渗透到历朝历代的管理之中,影响着政治生活。
在中国的传统政治生活中,在一定范围内,“协商”长期发挥着作用,与西方竞争式的选举民主方式不同,中国人对协商民主方式更为认同,这与中国人对和谐的向往与追求是一脉相承的。然而,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专制是政治生活的主流,协商的作用和效果都是相当有限的。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在中国大地上才真正地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成为保证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最早肇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其他党派团体以及党外人士形成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已经有了协商民主的因子,特别是在延安时期建立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可以说是协商民主的雏形。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过广泛协商,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标志着协商民主得以形成并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但这一时期的协商民主还不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而是属于新民主主义协商民主。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起来,新民主主义的协商民主也转向为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然而,在这一转换的过程中,由于我国陷入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致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在一段时期内停滞不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2006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和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在中央文件中,这是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样态,其中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最大特色在于把这两种民主形式有机的统一起来,让民主更加真实地呈现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在最大程度和最大限度上实现了人民民主,充分的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兼顾了少数人的合理建议与意见,既保证了民主,更促进了共识与和谐。
2012年,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在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3]这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首次通过报告,把两种民主形式在政治和理论上固化下来,突显出我国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色。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党和政府以及理论工作者特别关注协商民主方面的研究,协商民主的实践亦是如火如荼的开展。2013年,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4]2014年,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5]2015年2月,在中共中央印发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对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发,这是我们党关于协商民主的首个政策性文件,对于推进我国的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孕育和产生于中国的大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并走向成熟,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当代趋向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今天,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在跨步行走于实现中华民主伟大复兴的征途中,对于我们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必不可少的,它给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政治保障。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2]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N].人民日报,2014-10-29.
[责任编辑:上官涛]
娄琴铭(1972—),女,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江西南昌3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