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资讯
2016-11-25
时政资讯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发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自2016年7月21日起施行。《规定》共二十七条,细化了司法人员各类权益保障机制、拓展了司法职业保障范围,是首个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在规范责任追究方面,《规定》强调准确追责与必要保护相统一,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确立了错案责任追究的标准。明确追究错案责任以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错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限,并对执法各环节中法官、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进行了区分界定,防止不当担责,以解除法官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二是规范责任追究的程序。首次确立了非经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不受错案责任追究的原则。三是建立了不实举报的澄清、善后机制。为全面做好司法职业保障工作,《规定》将依法履职保障对象从法官延伸到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所有承担办案职责的司法人员,将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对象从司法人员延伸至司法人员的近亲属,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时间之外,确保司法人员安全履职、免受滋扰。《规定》还对如何考核法官、检察官办案质量,评价工作业绩作出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其法定职责与职业伦理的要求,防止法官既被案件“牵着走”,又被考核“压着走”。
《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共青团中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案》从4大方面、12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改进团中央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机关职能和机构,实行工作力量“减上补下”,团中央精减机关行政编制,补充相应数量的挂职干部,带动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精简编制、充实县级团委和直接服务青年的工作领域;改革团中央直属单位。改进团的领导体制和机关运行方式,完善双重领导体制;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团中央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工作机制。改革团中央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改进机关干部选任交流,注重人岗相适,不搞年龄层层递减,从严选拔专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在机关所任职务从工作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完善机关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增加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评价权重。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纲要》是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要求,坚持"统筹推进、创新引领、驱动发展、惠及民生、合作共赢、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提出网络强国"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主要是:到2020年,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到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根本改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实现技术先进、产业发达、应用领先、网络安全坚不可摧的战略目标,涌现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网信企业;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纲要》指出,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应用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三大战略任务,包括14项具体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职务升降规定出台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文件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分别设置11个层次,分别对应公务员二十六级至八级。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二级行政执法员到督办分别设置11个层次,对应公务员的二十七级至十级。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分类管理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
近日,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同时,《纲要》还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并实行与公务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配套工资政策。《纲要》提出,未来5年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同时,纲要提 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运行机制,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在就业方面,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并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
《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公布今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公布了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和抽查发现的112个不合格网站名单,指出了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个别基层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存在大量空白栏目、咨询留言回应不及时;网站关停整改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等。《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对政府网站的监督考核,做好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关停整改工作,注重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协同联动,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财政部近日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9月底之前提出下年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的具体任务。科研院所应当在每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办法》要求,基本科研业务费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付。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金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