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律师执业风险

2016-11-24王喜平

2016年35期

王喜平

摘 要:律师执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虽然是一个只靠专业技能提供法律服务的群体,但是稍有不慎,却会出现很大的风险,轻则,纪律处分,重则会出现重大民事赔偿及刑事处罚。因此,律师必须在执业过程中慎之又慎,才能平安一生。

关键词:执业风险;民事赔偿;刑事处罚

律师执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重大法律问题,因此,律师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必须提供严密的法律咨询,必须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办理,而不能粗心大意。稍有疏忽会给律师本人及律师事务所都会造成重大民事损失或者名誉损失。下面就本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执业风险加以论证,以便和同行们共同分享。

2015年我接了一个交通肇事案子,是内蒙的一个车主在陕西榆林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上两名人员受伤,为八级伤残。原告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是实际车主,为被告。由于我方当事人的车是挂靠经营,原告只起诉了挂靠公司,而没有起诉我方当事人。因案件情况紧急,委托的第二天就要开庭。因是被告的案子,律师的压力比较轻,也没有仔细审查案子,就直接交给助理办去了。我方当事人说他们带挂靠公司的公章,所以就直接以公司的名义接受了委托,第二天以挂靠公司的名义出庭应诉了。事后,我们给公司汇报此案的时候,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不知道此案,并且我们查明我方当事人当时候在我们授权委托书上盖了个假章。助理给我汇报时,我发现这个案子出现了严重的法律后果。因为本案的商业险不够给原告赔偿,挂靠公司面临着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找开律师的麻烦,这问题比较大了。公司完全可以以律师无权代理起诉律所,这样律师事务所包括律师本人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于是我赶紧介入处理此事件。首先,我去内蒙和挂靠公司协商的补签了委托代理合同,对之前的代理行为进行追认。第二,我和实际车主搞了一份谈话笔录,证明当时候是他自己拿的假章在我们的授权委托书上盖的公章。第三,我赶紧和我们当地法院的办案法官说明了事情的真实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开庭,但是法官是很不情愿的,最后要对实际车主进行罚款。经过我多次的努力,案子重新进行了开庭,原告又追加了实际车主,我们给二被告顺利的进行了开庭程序,案子顺利的结束了。这是我这几年律师生涯中,第一次出现这么严重的错误。假如挂靠公司不同意我们代理,那么按照现行司法考试的观点,我们的行为就成了无权代理,而不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必须是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才能构成表见代理。但是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表见代理中,代理人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而无权代理中,代理人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假如,挂靠公司要起诉我们律所,那么我们面临着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在本案中,作为主办律师的我,确实存在严重的过失,当时候接受委托的时候,没有仔细考虑一下,在一般情况下挂靠公司的公章是不可能由车主随便带在身上,也没有看一下章的情况。好在,经过我多方的努力,把各种障碍都化解掉,使案件的程序顺利走下去。但是,我在本案中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花了其他案件的十倍时间。这个案子给了我很大的经验教训,在接案的时候,必须仔细核对相关材料。

针对上述办案的经验,本律师总结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常遇到的执业风险和大家分享,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第一类型,由于疏忽大意导致案子出现了复杂情形,甚至出现了民事赔偿或者律师执业处罚等,上述我所举的案件就能够清晰的说明这一点,如果当时候不要匆忙,看一下公章,就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风险,同时也没有按照正当的程序办理手续。因为,给公司代理案件必须和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这也是重大失误。当然,这不是说律师不明白这些法律常识,而是总以为没什么大事,事后补签一下也行。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是致命的打击。有可能是自己多年的心血都会毁于一旦,律师的名声也会毁于一旦。

第二类型,由于律师的法律功底不深厚或者法律没有学到位,导致案件败诉。有的案件本来是可以胜诉的,由于律师设计的诉讼方案出现严重的错误,最后导致败诉,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一些重大商事案件,由于律师的设计方案错误,就会导致败诉,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虽然,我们律师和医生的性质差不多,对案件的结果不承诺。但是,对于专业不精造成损失是我们心里不平衡的表现,也是内疚的一件事情。诉讼的设计就像分解数学题一样,一个题有多种解释方法,有的程序复杂,有的程序简单,但结果是一样的。那么我们要考虑哪种方式最快捷,哪种成本最低。因此,我们必须为当事人设计出程序简单并且使得利益最大化的法律服务方案。

第三类型,不切实际的承诺。在执业过程中,有时候为了接到一个案子,给当事人夸大结果,保证结果之类的,最后案件下来没有得到当事人预期的结果,这时候当事人就会找律师的麻烦,轻则要求退费,重则会投诉律师。因此,在接待咨询的时候的,一定要讲清诉讼的风险,律师的规则及服务范围讲清。给律师自己留一个回旋的余地。

第四类型,和客户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但是现在社会很复杂,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律师的名誉等方面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律师必须有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自己的魅力,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遵守社会公德,修养自己品德。

第五类型,涉及犯罪问题。2016年10月份听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的讲话:他们所基本原则是不给当事人找关系、走后门。我觉得这个原则是非常正确的。律师有时候为了案子的胜诉,违规去找关系,走后门送礼等这些都是很严重的后果。一旦事情暴发,律师也面临着犯罪问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律师执业证就会被吊销,也就意味着律师执业生涯宣告结束。因此,我们必须以大局为重,不能把自己一生幸福赌进去。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律师执业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方方面面的还比较多,不能全部列举完毕,但是我们始终要记住一点:我们律师是专业人,我们的法律认识水平要高于一般人,看问题解决问题都要站在一个高度来认识,而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分析问题。在执业活动中要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如果我们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怎么才能保护好别人呢?因此,律师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

以上,是本律师浅谈律师的执业风险,不足之处还望各位批评指正,希望和律师同仁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