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分析
2016-11-24任潇潇薛晓彤
任潇潇+薛晓彤
摘 要: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点。本文从财税政策视角切入研究新时期创新创业问题,通过对山东省当前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探讨目前创新创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掌握政策实施效果,并据此不断完善财税政策,以期对各地创新创业实践有所启示。
关键词:创新创业;财税政策;区域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定位财政,赋予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从山东省来看,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各级政府理应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弥补市场失灵、营造良好环境、创新人才培养、促进市场繁荣、协调各方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贯穿于创业投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推广、人才激励等各环节并实现全覆盖。
一、山东省现行推动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评价
(一)现行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
山东省鼓励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扶持、税收政策优惠和增加政府采购三个方面。
1、在财政资金方面,一是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逐步将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政策为主,支持方式向后补助及间接投入为主转变;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设立省级天使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引导基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支持民间资本参股设立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遴选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鼓励政府、高等院校和企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2、在政府采购方面,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的支持力度,改进采购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探索开展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试点,完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扩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范围,提高保险补贴比例,强化对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约束。
3、在税收政策方面,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创新示范区、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天使投资机构、小微企业、科技人员、大学生、失业者、退役军人、残疾人实行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分布在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生产等诸多环节。研发环节的税收优惠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优惠方式主要有减免税、纳税扣除和加速折旧等。鼓励科研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二)现行财税政策促进创新创业的效果
通过财税政策和其他政策的共同激励,山东省企业创新能力与民众创业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创新水平名列前茅。
虽然山东省创新创业取得很大进展,但由于政府相关财税政策等关键因素制约,山东省与部分高水平省份还有差距,省内各城市之间创新创业发展也极不均衡。
1、在全国范围内创新创业水平有待提升。与其他沿海省市相比,2014年山东地区研发经费投入达1176亿元,仅次于江苏省与广东省,远超过平均水平;研发人员投入达23万人次,领先北京等10个省市,但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差距较大。而在专利授权数量方面,山东省只有72818件,与沿海省份的平均水平73054件相持平,远远落后于其他沿海省份。由此可以看出,山东省创新经费与人才投入较多,全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但与财政投入力度较大的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相比,仍有差距。
2、省内各城市间创新创业发展不均衡。全省17个地级城市中,地方政府科技投入方面,济南市与青岛市科技投入远远高于其他城市,其中又以青岛最高,达32亿元,日照市与菏泽市则为全省最低,政府科技投入不足1亿元;研发人员投入方面,青岛市与济南市仍为最多,超过40000人,烟台市、潍坊市次之,投入近30000人,日照市研发人员投入最少,仅2439人;专利申请授权量方面,青岛市、济南市与潍坊市数量较多,达10000项,日照市、莱芜市数量最少,不足2000项,其他城市水平相近,分布在2000-5000项之间。总体而言,济南市与青岛市创新创业水平远高于山东省内其他城市,沿海城市发展普遍优于内陆城市,各城市间发展不均衡的特点明显。
二、山东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的优化建议
建议财税政策从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完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综合考虑,以促进全省创新创业。
1、增加政府科技支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目前山东省的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偏低,应当在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基础上加大政府对科技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主要应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建设,促进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
山东省之前出台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从实践来看,采购范围较窄,且程序复杂,应当简化采购程序,简政放权,同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改变之前政府采购的目标,将政府采购的目标逐步定位到促进创新、创业,而不再是节约资金和反腐上。推进政府采购程序的市场化,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平台,同时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立创新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制度。
2、进一步夯实政策数据基础。当前,我省创新议题普遍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持,尤其是统计网站数据更新不及时等,这导致许多财税政策问题都停留在理念层面的争论,且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差。应设立科技创新政策文本数据库,梳理财税政策条文,对不合理的政策法规及时调整;建设创新专题数据库,对创新创业企业采集准确、真实和具体的原始信息和数据;加强创新调查,推动数据集成,形成综合性数据库。
3、利用悬赏等方式充分发挥创新资金对个人的激励作用。互联网迅速发展颠覆传统资源配置方式,“互联网+创新”模式下,人们可以通过众包众筹方式更便利地调配资本、技术和信息。政府应转变专项资金资助方式,把握激励作用“纵向到底”的原则,直接惠及项目技术人员,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如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内部员工或公众力量“悬赏”解决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于企业支付给解决问题的个人或团队的奖金予以一定补贴,将企业发展目标与项目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捆绑,技术人员可从项目实施中直接获益,从而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动力。
三、结论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山东省目前致力于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取得一定效果,但仍存在财政科技支出结构与规模不合理、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增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等建议。要完善山东省相关财税政策还需实践检验与不断修正,未来仍有大量工作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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