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佛手山药套袋栽培试验
2016-11-24陶玉池郑祖云颜波刘诗晴
陶玉池,郑祖云,颜波,刘诗晴
(湖北省武穴市农业局 435400)
武穴佛手山药套袋栽培试验
陶玉池,郑祖云,颜波,刘诗晴
(湖北省武穴市农业局435400)
武穴佛手山药是武穴市传统特色经济作物,为解决山药外形不规则,去皮难等问题,2015年通过利用塑料袋套装糠壳、草炭等有机质栽培方式开展了田间试验,使山药地下块茎相对整齐规则;并利用套袋栽培方式,试图研究套袋栽培对提高山药品质的影响(减少黑皮、病虫为害等),以求获得外形更加美观、光滑、整齐的块茎。
武穴佛手山药;袋套栽培;外观形状;品质影响
武穴佛手山药是武穴市传统特色经济作物,但由于山药外形不规则,去皮难等问题,制约了产品的加工、运输。2015年通过利用塑料袋套装糠壳、草炭等有机质栽培方式开展了田间试验,使山药的地下块茎在所安置的套袋中生长,以利于山药地下块茎相对整齐规则;同时利用套袋栽培方式,试图研究套袋栽培对提高山药品质的影响,以求获得外形更加美观、光滑、整齐的块茎。现将试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试验地基本情况
本试验安排在山药主产区的余川镇车房村岳云龙家山药田进行。供试地土壤为沙壤土,前茬为水稻。供试山药品种为武穴本地掌状山药,山药种子为农户自留本地种,于2015年3月13日播种,底肥于播种前3天结合整地做厢一起施入,667m2施45%复合肥100kg,追肥1次,于5月25日667m2施45%复合肥30kg。5月26日插牵藤支架。病虫防治施用药剂为80%大生可湿性粉剂、25%多菌灵、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共喷药3次,喷施时间分别为7月6日、8月12日、8月28日。试验田间于山药生长期间进行了1次人工除草。
1.2试验方法
本试验设计套袋掩埋深度、基质种类2因素,每因素2水平,共计7个处理。处理1:圆形套袋袋深18cm,用糠壳作基质;处理2:圆形套袋袋深18cm、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处理3:圆形套袋袋深22cm,用糠壳作基质;处理4:圆形套袋袋深22cm,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处理5:手掌形套袋,用糠壳作基质;处理6:手掌形套袋,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处理7:常规传统栽培(对照),设置3次重复,每个处理20株。圆形套袋直径设计15cm,材料为普通塑料,手掌形套袋设计手掌形状,掌底(上端)宽12cm,掌体长15cm,手指长10cm,厚7cm,材料为布料。播种时种块播于土表下7.5cm,套袋放置于种块下方1~3cm处,其他管理措施与常规栽培一致。
1.3试验调查方法
生长期间调查观察地上植株长势、发病情况。在山药收获时,重点调查山药块茎的的外观形状及形状的规则度,长度等外观大小、鲜重及食用品质等性状,有条件时,可进行内含物成分检测。根据调查测量数据、形状外观等结果情况分析总结山药块茎形状与块茎生长环境条件的关系。
2 结果与分析
2.1各处理地上植株长势、发病情况
根据生长期田间观察,用糠壳作基质的植株比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的植株出苗较晚、长势要差、叶色稍淡;发病情况跟常规对照相比无明显差异,整个试验田发病率较低。
2.2各处理的外观形状及规则度
根据试验结果和外观形状观察可看出,一是不同的基质栽培方式,山药在外观有较大的差别。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栽培的山药根系发达,有利于营养物质吸收,块茎个体较大,产量高于糠壳作基质栽培的山药,但皮色略显暗黄、有少量黑斑、根毛较多;糠壳作基质栽培的山药块茎个体较小,皮色较为黄亮、无黑斑、根毛少,外观颜色优于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栽培的山药,可能用糠壳作基质疏松透气,沥水性较好,但无营养物质,所以生长的块茎皮色黄亮无黑斑、产量较低。二是不同套袋掩埋深度,产量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基质栽培,袋深22cm的山药产量明显高于袋深18cm的山药产量。我们分析可能是基质掩埋深些,有利于山药块茎向下生长、膨大。
在外观形状规则度上,通过测量块茎个体横纵径与目测形状,发现个体差异较大,无任何规则度。
2.3各处理小区产量和差异显著性
从表1产量数据可看出,各处理间山药的产量差异均达显著水平,以处理4产量最高,处理3产量最低;处理1、处理3、处理5产量差异不大。从总体趋势看,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基质栽培的,产量比对照、糠壳栽培的都要高,糠壳栽培的比对照产量还要低。
3 小结
通过本试验可看出,用草炭、蛭石、珍珠岩混合作基质栽培可促进根系发育,吸收较多的营养物质促使地下块茎膨大,提高产量,用糠壳作基质栽培,疏松透气,可改善山药块茎外观色泽,但糠壳本身无营养成分,或不利于土壤中养分向其中输送,影响了产量发挥。此外,在试验山药收获时,块茎大都生长在所套袋子之外,说明只要块茎生长的环境(基质或土壤)足够疏松,则可能块茎向下生长更深,也能起到一定的增产作用。
(收稿:201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