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召开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
2016-11-21
9月7日,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这是2008年第十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后,时隔八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沈阳市检察院就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部署,对过去八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十三五”时期工作进行安排。
八年间,沈阳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30件,查办26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另外,会上明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和权钱交易等犯罪列为当前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自第十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以来,该院累计办理“蚁力神”、“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7362起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累计批准逮捕80158人,提起公诉112304人,承担了全省检察机关四分之一以上的批捕起诉任务量。开展久押不决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等三大专项检察,累计清查7369人,居全省首位。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606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起诉2822人;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97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591人,追加起诉1612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147件;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6518人,不起诉384人;依法抗诉203件;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744件次,八年中增长了6倍,守住了冤假错案的底线。
在强力惩腐治贪方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30件26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依法办理了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红通”二号人物丹东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等一批影响广泛的大案要案,先后抽调400余人次警力参加中纪委、高检院和省市各类专案办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检务督察,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名。
会议还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办案工作提出了重点要求。集中力量,查办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和权钱交易等犯罪;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风险,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渎职犯罪案件;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文/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