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创新方式方法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监督能力
2016-11-21
方圆 2016年20期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项教育”活动,自觉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检察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党组票决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完善学习制度,努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2015年首次启动动议程序,全院共有83名干部在此次选人中职务职级得到晋升。连续两年举办了鞍山检察机关新进人员培训班,并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工作,加强队伍的司法作风。该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和落实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工作活力不断。该院积极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干警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积聚正能量,并在院内制作先进典型事迹展板,布置在楼梯两侧,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文/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