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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英语法差异赏析文学作品的翻译

2016-11-21汪银萍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匆匆

汪银萍

内容摘要:本文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法差异的角度,分析了朱纯生先生对《匆匆》的译文。简要介绍了汉英语法上主语及谓语的差异,且分析了朱纯生先生处理汉译差异的方法以及翻译中技巧。

关键词:汉英差异 《匆匆》 汉英语法

1.原文及译文简介

朱自清的散文诗《匆匆》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当时是“五四”落潮期,现实不断给作者以失望。但是诗人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他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着地追求着。全诗在淡淡的哀愁中透出诗人心灵不平的低诉,这也反映了“五四”落潮期知识青年的普遍情绪。由眼前的春景,引动自己情绪的愕然激发,诗人借助想象把它表现出来。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

朱纯生先生凭借着对朱自清《匆匆》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双语转化技巧的熟练掌握,不但将原文中作者无奈、惆怅、失落的情绪表现的淋漓尽致,也将原文的节奏美感体现的译文中,使译文既反映原文的精确意义又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2.主语的确定

汉语为语义型语言,汉语中的主语可由诸多不同类型的词语充当,主语隐性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出现。而英语为语法型语言,主语突出,易于识别且只能有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担任,因此,英语又可以称为主语显著语言。根据陈宏薇主编的《新编汉英翻译教程》一书,汉英翻译实践中,对主语的确定可采取三种处理方法:(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2)重新确定主语;(3)增补主语。

2.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

英语句中的主语只能是名词、主格人称代词或是名词性的词语。当汉语原文有明确的主语,而且该主语由名词或主格人称代词充当时,我们可以原主语作为英译文的主语。

例如:(1)燕子去了…杨柳枯了…桃花谢了…

Swallows may have gone…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peach blossoms may have died back…

(2)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my days are dripping into the steam of time, soundless,traceless.

在上面两个例句中,原汉语句子都有明确的主语,而且主语分别是“燕子,杨柳,桃花”、“我的日子”这些名词或是主格人称代词,所以朱纯生的译文中以原主语作为译文的主语,符合汉语和英语的习惯。例1和2中,原文的主语“燕子,杨柳,桃花”、“日子”不带数的标记,英译时,其对应词“swallow,willow tree,peach blossom”、“my day”,但译者从语境和英语语法规则考虑,都选取了复数形式,这也是我们汉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2重新确定主语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选择和确定主语,以保证译文逻辑通顺、行文流畅、语言自然地道,行使与原文相似的功能。用来替换原主语的,可是是句中其他成分,也可以是句的词语。

例如:(3)是有人偷了他们罢

If they had been stolen by someone…

(4)去的已经去了,来的尽管来着…

Those that have gone have gone for good, those to come keep comging…

例3中原句充分体现了汉语注重内容的意会性,以意架形的特点。从形式上看,原句中“有人”是主语,但是为了和下句的译文构成形式上的排比结构,以及为了突出强调“时间”这一主体,所以将整个句子采用倒装,用表示“日子”的代词“they”来代替。

例4中,原句的主语是很模糊的“去的”、“来的”,但是根据全文可知,“去的”指的是过去的日子,“来的”指的是将来的日子,所以译者译文中的主语定为“those that have gone”和“those to come”,分别用一个定语从句和一个后置定语来限定主语“those”。

2.3增补主语

上文中我们提到,汉语中,主语隐含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可见。译成英语,则必须依照英语的规则,将主语增补起来。增补的原则,一是要推敲语境,二是要考虑英语语法习惯和行文的需要。

例如:(5)……有再来的时候……有再青的时候……有再开的时候……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there is bloom again.

(6)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It is not fair though: why should I have made such a trip for nothing?

例5中,原文主语被隐去,而且从上文可知,“有再来的时候”主语应该是“燕子”,“有再青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杨柳”,“有再开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桃花”,但是为了避免跟前半句重复,所以朱纯生直接用there be结构来引导整个句子,使前后三句构成排比句,既传达了原文的意味,又保留了原文排比的形式,可谓形神兼备,使译文恰到好处。

例6体现了汉语中常出现类似的无主语句式,英译时,要按照英语的习惯,添加“It”来代替主语。后半句又是一个无主语句式,根据上下文可知,原文作者应该是反问自己,所以译者添加了“I”来作主语。

3.谓语的确定与主谓一致问题

汉语中谓语很复杂,而英语中的谓语很单一,仅由动词或是动词短语承担。汉译英时,有时可以选择与原文对应的谓语,但多数情况下,往往既不能照搬原文主语,也不照搬原文谓语,而须作调整,或新觅谓语。谓语的选择和确定,须兼顾表意和构句的二重需要,既考虑英语语法规范、搭配习语和逻辑关系等问题。

3.1谓语的确定应该基于表意的需要

所谓“表意的需要”,指选择谓语时,除了考虑该词语本身能否准确传达原文意义外,还要关照其与主语的语义关联,即逻辑的关联,以及主谓词语的搭配。

例如:(7)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Swallows may have gone,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peach blossoms may have fallen, but they will bloom again.

例7中,原文中“去了”、“枯了”、“谢了”都是“逝去、消失”之意,“再来”、“再青”、“再开”都表示“复苏”之意,但是因为主语的不同,汉语中分别用三个意思的相近的词,使表达更加准确。朱纯生先生为了使译文达到原文同样的效果,将“去了,枯了,谢了”分别译为“have gone, have died back, have fallen”,将“再来、再青、再开”分别译为“return, regreening, bloom again”,既在句式上和原文的表达一致,也在词义搭配了达到绝妙的效果。

3.2谓语的确定应基于构句的需要

选择谓语时考虑构句的需要,指译文必须遵守英语语法规范,遵循“主谓一致”原则,保证谓语和主语的人称和数一致,谓语动词时态、语态正确,句式连贯畅通,表达地道自然。

例如:(8)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But the new day begins to flash past in the sigh.

例8中,汉语原文中作主语的“日子”不带数的标记,处于谓语位置的“开始”也不受时态和数的限制,但是根据原文可知,“新来的日子”指的是新的一天,所以英译文中译者译为“the new day”,因此,谓语动词也要随之用单数,要用“begins”。

4.结语

朱纯生的译文遣词造句简洁明快,富于文采,力求传达原文的形象美和音乐美,力图从整体效果上追求原文所传达的意境。从原文的部分段落及其译文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字斟句酌,精心选词,使用了大量常见且富于表现力的灵活度很高的小词,运用了各种翻译技巧、句子结构及修辞手法,排比畅达,语言优美,既富有形象之美,又富有音韵和节奏之美,这与译者本身的学识修养有关。本文主要从语法角度分析了朱纯生先生对《匆匆》的译,来突显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在翻译上的影响,也论证了朱纯生先生绝佳的译文。

参考文献

1.余涛.从英汉对比的角度赏析文学作品的翻译[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4.

2.陈广波.英语汉语省略现象的对比与分析[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4.

3.王珏.从汉语动词说起—谈英汉对比[J],苏州职业学院学报,2000.2.

4.陈宏薇.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4.

5.张映先.汉英文学翻译研究及选读[M].2006.2

6.萧立明.English-Chinese Comparative Studies and Translation[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

(作者单位:信阳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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