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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规矩是做人

2016-11-19刘诚龙

华声 2016年20期
关键词:刑部锦囊做官

刘诚龙

兄弟那么年轻,讲什么规矩啊。冲吧,别缩手缩脚,做套中人,直往前面冲吧。兄弟喜欢曾国藩吧,您想象中的曾国藩老气横秋,暮气沉沉,端居在神龛上那模样?没那回事,曾国藩年轻新进,他不是像木雕,而是如“瓷器店里一头公牛”,乱拱乱闯,把那些坛坛罐罐的臭规矩,冲了个稀巴烂。

兄弟知道琦善吧,这厮是鸦片战争中一号反角,这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道光讲了一回政治规矩,“革职锁拿,查抄家产”。道光讲政治规矩,讲了三两天,不讲了,一纸任命书,又让这厮当上了陕甘总督。未几,“妄加诛戮”雍沙番族,事发后再撤职。琦善提刑部来审,刑部想的是,此公鸦片战争都能“挺过来”,能东山再起来,这等小事哪能扳倒他?刑部便思“那些不行文的规矩”,有意回护。您说琦善“妄加诛戮”,那你来当堂对质。

当庭对辩,这是法治时代或没问题,还是显规则,而在大清,却没这规矩:让属吏当庭与上司特别是与琦善这般炙手可热者对证,能吗?大清成文规矩是不准的;刑部这回却要弄不成文的(法庭必须徇私曲护领导,大清没这显规则,却有这潜规则)。刑部这么干,无一人站出来,独有曾国藩如愣头青,慷慨激昂,冲锋在前,“琦善虽位至将相,然既奉旨查办,则研鞫乃其职分;司员职位虽卑,无有传入廷尉与犯官对质之理。若因此得罚,将来大员有罪,谁敢过问者?”

曾国藩这么一闹,“诸公贵人见之或引避,至不与同席。”然则在群众中,在有良知的干部中,曾国藩赢得了相当高的声誉。兄弟到得官场,要敢想敢干,要敢于冲破那些臭规矩。老官僚不能“犯点错”,年轻人可以“犯些浑”——放心吧,大家不会怪罪你的——理由呢?您年轻嘛:趁年轻,老干部可怜见时,兄弟你犯点这样的浑吧。

除了政治规矩与政治纪律,年轻人到官场,就没甚规矩了?也有的。也是曾国藩,他与太平军战,后面有个幕僚团队,团队里有个李鸿章,这厮年轻,血气的没有,油气的十足,上班不上,天天睡懒觉。有回,曾国藩昨晚对他说好,七点半要起床,一起早餐,李鸿章这厮睡啊睡,睡得太阳晒屁股,方才慢腾腾穿衣系裤。等赶到机关食堂,见里头黑压压坐满了人,一个个干坐着,掉根针都如雷响啊。肃静场面多压抑,骇死人了,李鸿章蹑手蹑脚,踅到曾领导对面,斜臀坐下,大气不敢出。曾国藩把筷子一扔,走了,筷子扔桌上,还有一句话也扔桌上:“此处所尚,惟有一诚字而已。”李鸿章吓得不轻,“语讫各散,李为悚然久之”。此后一生做官,都把这话记心头(都字,有夸张,李鸿章有时还是油里油气的)。

官场被妖魔化也久矣,欲人之无惮也难矣。外界想象官场,要么是魔界,里头群魔乱舞;要么是神界,里头神神秘秘。都想错了,官人都是人,做官有规矩,除政治规矩外,并没其他太多规矩,有之,也是做人规矩而已。宋之吕本中教人做官,无甚高论:“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清者,不贪;慎者,不油;勤者,不懒。合为一字,便是曾国藩所谓“此处所尚,惟有一诚字而已”。看看曾国藩年轻时候,因琦善而犯的浑,也是输国以忠,输法以诚——犯错犯的是诚字错,犯浑犯的是诚字浑。

别把官场想象得那么坏,那么可怕。能做人做得好,便可以做官做得好。比如曾国藩说哪时候开饭,你哪时到,便是守时,这是诚;比如曾国藩说开饭了,你提前到,这是尊敬,这是诚;比如曾国藩开饭了,三人行,细者吃亏,给大家打个饭,这也是诚。这是做官专有规矩?不是,这是做人也应该有的。

诸葛亮给关羽三锦囊,按锦囊行事,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哥哥我非诸葛亮,有锦囊也没三个,只有两个:一字是冲,你刚入官场,要有冲劲;一字是诚,入官场再久,“此处所尚,惟有一诚字而已”。要做好官,先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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