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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2016-11-19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11期
关键词:实施办法用人单位职工

【来信】

编辑同志:

我曾在一个公司做了五年业务员,跳槽到现在的单位已经七个月了。最近,我向单位提出休带薪年假的请求,单位却以我工作未满一年为由予以拒绝。我有点困惑,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呢? 读者 张树国

【答疑】

针对张树国的疑问,本栏编辑查找了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三条对年休假的情形做了具体说明:“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张树国的情况符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享受带薪年假不是限定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只要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无需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条件。因此,张树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本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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