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农村“三变”改革模式调查及对策研究
2016-11-17黎启明张永江
黎启明+张永江
摘 要:“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本文围绕思南县农村“三变”改革,总结并深入分析了8种发展模式,最后提出要围绕培育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等4个方面力促“三变”改革。
关键词:农村改革;资源;资金;农民;农村“三权”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09.022
Abstract:“Three changes” is the resource assets, funds shares, farmers become shareholders. This paper focuses on reform of rural “three changes” Sinan County, summary and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8 kinds of development patterns, and finally proposes to focus on fostering the main business, growth of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 the reform of rural operating system, 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ial system by the four aspects to urge the reform of “three changes”.
Key words: rural reform; resources; funds; farmer; rural “three rights”
1 基本情况
思南县位于铜仁市西部,地处武陵山腹地、乌江流域中心地带。全县地域面积2 230.5 km2,辖1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1.37亿元,其中一产265 497万元,二产243 152万元,三产505 025万元,结构比调整为26.19∶23.99∶49.82,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思南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二欠”程度仍然较深,扶贫攻坚和同步小康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2015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 722元,在全省4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32位。全县现有21个贫困乡(镇)279个贫困村,其中一类村131个,二类村83个,三类村65个。经筛选识别,现有贫困户37 424户,贫困人口100 424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切实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是实施好思南脱贫攻坚战略行动的根本路径,是实现思南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小康的重要抓手。
2 农村“三变”改革已成为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村改革涉及领域多,但核心还是“三权”(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问题,思南县紧紧围绕“三权”改革,提出了“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三金”(流转土地有租金、入股企社有利金、进园务工有薪金)农村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促进了农村经营方式的转变,激活了农村资源。通过“三变”改革,加快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推动了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重组,农村集体资产、房权、林权、地权、水权、收益权、人力资源等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基本消除了农村资源闲置浪费。
二是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探索“股份合作”模式,促进了农村经营方式的转变,以村级组织组建专业合作社、协会或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增收致富。从试点村来看,201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0万元,实现收入翻番;农民收入普遍提高,人均收入7 000元以上,增幅达43.6%。
三是激发了农村基层组织活力。通过培育“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集体+农户”、“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元化经营模式,把基层组织与经营主体联系起来,把分散农户与经营主体联系起来,促进了经营主体壮大,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规模化水平,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协会、公司及园区企业的转变,有效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为精准扶贫提供了载体和平台。通过“三变”改革搭建的专业合作社、协会、公司及园区等平台,把贫困群众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变“漫灌”为“滴灌”,将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资本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变“输血”为“造血”。实现了短期收益向长期收益的转变,加快了扶贫攻坚的步伐。
3 农村“三变”改革主要模式
思南作为贵州省“三变”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按照省委农村“三变”改革总要求,将塘头镇作为“三变”改革试点镇,小德浩、檬子树、渔溪沟等30多个村作为试点村,大胆探索了8种发展模式。
3.1 青杠坝村整村综合改革模式
通过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对荒山荒坡进行收储整治后反租倒包给经营主体,201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此一项就达50万元,2016年预计突破100万元。村委会采用“支部+专业合作社+协会+公司”发展模式,先后组建了福农种养专业合作社、种植协会、养殖协会、用水户协会、公墓管理协会、福成劳务公司等经营主体。通过发展“合作服务型”集体经济,以集体土地入股养殖业协会、种植业协会方式,采取统一购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防疫、统一产品销售的“四统一”发展模式,发展了以大蒜、西瓜、辣椒为主的生态种植业;以蛋鸡、牛羊、獭兔、蜈蚣为主的生态养殖业;以大蒜、辣椒为主的农产品深加工业。由村委会为种植业协会、养殖业协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服务,从销售中提取服务费,2015年实现集体收入60万元。通过不断探索,青杠坝村成功走出了一条“村级组织引领、资源盘活、产业推动、共同富裕”的小康发展之路,实现了从“贫困村”到“小康村”的嬗变。2015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8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累计达250余万元。2015年2月,青杠坝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支部书记冷朝刚被评为“全国劳模”,先后获得“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等20多项荣誉称号。endprint
3.2 小德浩村整村利益捆绑发展模式
采取“村级组织与农户连接、村级组织与产业连接、村级组织与园区连接、村级发展与产业基地连接”等举措,打破原有村级事务运行管理界限,撤销村民组,实行土地整村流转,创建“聚心农场”,建立了“资源管理部、产业发展部、市场营销部、资金管理部、综合服务部”等“五部”运作管理模式,对村集体资产、农户资产和人力资源进行统筹调度,对农民房权、林权、地权、水权、收益权进行确认,推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实行统一收储,统一管理,有效解决“有力无地,有地无力,建园缺地”等生产资源不匹配现象,消除了“满眼撂荒地,四处毛花杆”的荒凉景象,破解了农村资源“错位”、土地零散、无序流转、产业单一和产值低效等难题,实现农村用地由结构单一化、分散化向产业化、品牌化转变,降低了农户生产成本和生产风险,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了“土地入股、农场联姻、规模经营、捆绑发展”带动发展模式。2015年,小德浩村22.9 hm2撂荒地和21.3 hm2荒山草地得到有效利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万元,人均纯收入7 580元。
3.3 荒山绿化建园区助推精准扶贫模式
通过“实施农旅融合、建立多元投入、完善入股机制、借助外部力量、培育经营主体”等方式,对4个乡镇19个村的岩山荒地、坡耕地、疏林地,实施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打造荒山绿化园区,引导农户将土地入股园区,扶持园区大力发展一主两副三配套产业(以茶产业为主,以观光旅游、生态养殖为辅,配套农家乐、休闲垂钓、山地自行车自助游),有力破解了土地资源匮乏、贫瘠、散乱、石漠化等问题,真正让“岩山变金山银山、荒地变绿地宝地、茶区变园区景区”,激活了沉睡的资源,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变,让园区变成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绿色银行”。目前,园区共招商10个项目,签约资金10.9亿元,签约到位资金7.2亿元;流转土地面积1 466.7 hm2,入股土地面积533.3 hm2,其中石漠荒地1 066.7 hm2、撂荒田133.3 hm2、撂荒土800 hm2;建成8家年产100 t以上的茶叶加工厂。园区茶叶总产值2.35亿元,销售收入1.4亿元,人均纯收入10 252元,农民土地分红可达到26 400元·hm-2,最高户年均收入可达到2万元,有效带动农户3 893户14 400人增收致富。
3.4 檬子树村集团帮扶助脱贫模式
采取“集团帮扶+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以集团帮扶项目资金6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村级组织入股26万元成立专业合作社,引导贫困户按“每人自筹5 000元政府补助5 000元”方式入股105万元,引进外商入股30万元,通过流转土地,建立食用菌生产和加工基地。按照“合作社组织实施、农户生产、外商管理销售”方式经营管理,通过“帮扶项目资金按收益5%纳入集体经济、剩余收益按每股1万元”方式实现分红。2015年种植面积16.7 hm2,建成占地0.7 hm2的食用菌加工厂1座,实现产值420万元、利润105万元,产生集体经济23万元,股民人均收入3 210元。同时,采取“政府+能人+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通过流转土地,建立辣椒种植和生产初加工基地,以上级财政部门投入80万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用于加工厂房建设和购买种子,能人大户投资90多万元成立专业合作社,产生收益按30%纳入村级集体经济,70%作为股东分红。目前,建设了占地0.3 hm2的加工厂房,购置烘干设备1套,建成200 hm2基地,辐射周边6个乡镇15个村发展辣椒产业。2015年,实现产值270万元,利润70万元,产生集体经济21万元,农户土地流转金和务工收入人均增收824元。
3.5 瓮溪镇林权流转抵押模式
采取“公司+农户”方式,按照“现场确认、张榜公示、签订合同、变更登记”4个步骤,对瓮溪镇三星、杉树坡、上坝田等村林权按照30年流转期无林地6 000~9 000元·hm-2、未成年林地9 000~18 000元·hm-2、中幼林地18 000~27 000元·hm-2、近成熟林地30 000~45 000元·hm-2进行流转经营,使公司依法获得所流转林地的使用权、生产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引导公司根据林地的经济价值、综合效益和公司的实际发展能力,向金融部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2 000万元,为公司经营及扩大林地流转规模提供资金保障。公司通过构建“资源—加工—商贸—服务—再生产”平台,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实行商品林规模化、节约化经营,提高了林地产出率、利用率,唤醒了林业“沉睡资本”,改善了林区经济社会状况,带动了广大林农更好经营管理商品林地,达到了企业增收、林业增效、群众致富目的。目前,流转林地总面积1 623.4 hm2,涉及13个村、467户林农,流转费合计3 280万元,价格20 203.5元·hm-2;流转费户均7.02万元,人均1.2万元,最多的一户44.28万元;公司流转3 333.3 hm2林地,预计5年经营期内可采伐森林蓄积约15万m3,加工木材约12万m3,生产总值1.44亿元,年均2 880万元。
3.6 许家坝山地种草养畜代养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园区带动、项目支撑、企业搭台、农户参与”的发展思路,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整合各级财政资金1亿多元,将25度以上耕地和荒坡改建成人工草场,发展山地生态畜牧业,主要发展牛羊养殖。同时,引进6家公司和发展8家养殖合作社入驻园区,按照“统一流转土地、统一建设管护草场、统一养殖技术、统一防疫措施、统一加工销售”管理方式,把草地建设与发展良种畜禽有机结合起来,经营主体负责草场管理、良种繁育、技术指导和深加工环节,并提供牛犊、羊崽发放给农户代养,再按照协定价统一回收商品牛羊,进行加工销售。代养户根据提供牛犊羊崽超出部分体重的九成分红。截至目前,已建成人工草场2 333.3 hm2,修建牛舍9 423 m2、羊舍7 560 m2,现存栏牛1 555头、羊1 242只。园区总产值1.501 5亿元,销售收入1.108 9亿元,销售利润0.44亿元,年人均养殖新增收入1 716元,带动2 124户贫困户7 041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endprint
3.7 黑鹅溪村乡村旅游带动发展模式
黑鹅溪村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推动“水资源”改革,成立黑鹅溪村旅游协会,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经营主体,发展垂钓、水上娱乐,转让金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以薰衣草、沐春菊及百日草为主的10 hm2花卉基地和20 hm2红心猕猴桃基地,产生效益后,50%用于专业合作社组织经营管理,40%用于农户土地入股分红,10%作为集体经济。同时,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整合财政“一事一议”“扶贫小康寨”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等资金,加快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乡村旅游景区,探索了“景区+农家、生态+文化、休闲+健康”发展模式,建立了集休闲、观光、娱乐、餐饮于一体的周末乡村旅游地,促进了旅游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截至目前,该村旅游总收入40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增收20万元以上,人均增收726元,带动82人就业,实现脱贫32户118人。铜仁市授予该村“全市百佳干群连心室”称号,贵州省民委授予该村“特色民族村寨”称号。
3.8 渔溪沟村资金变股金发展模式
采取“专业合作组织+村委会+农户”方式,整合农户闲散资金200多万元,按每股1万元入股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流转土地发展了66.7 hm2经果林,每年将收益60%用于分红,20%作为村集体经济,1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10%用于贫困户兜底扶贫。采取“公司+村委会+农户”方式,引导村组干部和返乡农民工贷款375万元,按每股1万元入股公司,兴建了沙砖厂和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每年将收益50%用于分红,30%用于基地滚动发展,20%用于村集体经济。2015年,经果林实现收益105万元,农户实现收益每股1 240元,产生村集体经济10.5万元。砖厂年利润50万元,建筑建材公司年利润100万元,每股分红2 000元,解决就业人员75人,产生集体经济51万元,带动11户贫困户脱贫。
4 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对策
4.1 积极培育经营主体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重点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上规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力争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总产值31.42亿元,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数15.0万户,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户均增收3 100元,全县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650家,其中专业合作社400家,企业100家,家庭农场100家,其他50家;全县650家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县级龙头企业达到200家,市级100家,省级10家,国家级1家。
4.2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重点发展6种模式,包括“资源开发”、“股份合作”、“服务创收”、“资产经营”、“四社合一”和“资源占补”6种模式。
4.2.1 “资源开发”模式 充分发挥各地气候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和生物资源优势,积极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村,积极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鼓励土地资源丰富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茶、商品果蔬、生态畜牧三大主导产业和烤烟、中药材、油茶三大辅助产业。鼓励旅游资源丰富、区位条件良好村,全力发展农家乐、度假村、观光农业和开发旅游商品等。
4.2.2 “股份合作”模式 鼓励将农村集体机动耕地、林地、“四荒”(荒山、荒滩、荒地、荒水)资源等作为股份,采取与投资人合作经营、按股分红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创新“集体扶持、个人领办、按股分红”的发展模式,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采取集体独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通过发包方式,增加村集体的经营收入。
4.2.3 “服务创收”模式 采取“党组织+公司+农户”、“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服务,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种苗提供、农田机耕、病虫害防治、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经济收入。
4.2.4 “资产经营”模式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的校舍、办公用房等集体资产,以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兴办养殖、农产品生产加工、商贸等项目。对现有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进行租赁,或以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除小(1)型水库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小(2)型水库不得拍卖所有权外,小(2)型及以下水库、日供水规模小于200 m3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拍卖方式明晰所有权。
4.2.5 “四社合一”模式 加强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互助储金社“四社合一”建设。
4.2.6 “资源占补”模式 凡在村辖区内从事非国有独资开发的,如石材、水资源开发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有偿服务方式,每年可收取当年总产值1%的有偿服务费。凡在村辖区内承租土地、荒山、林地、水域等从事开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取当年总产值1%的有偿服务费。凡在村辖区内的国家投入项目(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事业项目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有偿服务方式,享受投资总规模5%的占股分红。
4.3 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
积极推广“合作社+行业协会+公司+农户”等模式,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探索培育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专业合作社。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十三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引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的工作和政策力度。到2020年,全县土地流转规模达到26 866.7 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8.4%。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和水权改革。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让耕地、林地、草地、山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流转。鼓励农户通过出让、出租、房屋产权买卖、作价入股、抵押等形式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积极支持农村水权持有者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筹集农村水利建设及产业发展资金。endprint
4.4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4.4.1 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按照“民有、民管、民借、民还”的资金使用原则,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探索“合作组织+国家补助投入+农民”“合作组织+农民+社会捐助+慈善机构”等模式,拓宽互助储金社和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扩大互助储金社和资金互助社的规模。
4.4.2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按照“投资多元、贴近农村、治理灵活、高效运作、服务三农”的原则,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实行“一卡通”制度,把银行卡与农户贷款、农副产品收购、家电下乡、政策性补贴、新农合、新农保、代发农民工工资等结合起来。
4.4.3 大力发展融资担保机构 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房权、林权、水权、资源权等“五权”全部纳入金融担保范围。围绕“五权”抵押、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经营主体需求等,开展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组织开展涉农业务,积极探索“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五位一体”融资模式。
4.4.4 大力发展农村保险服务事业 按照“商业保险+政府补助”的方式,提高水稻、玉米、油菜、小麦、马铃薯等农作物的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态茶、中药材、果蔬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推行银保合作,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4.5 完善“三农”投入机制 认真落实支持“三农”的各项金融政策,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民经营主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农业农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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