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交叉持股的双刃剑效应
2016-11-16刘旭东侯世娇吕佳宁
刘旭东 侯世娇 吕佳宁
摘要:随着交叉持股的现象逐渐在日本以及德国普及开来,我国学者亦开始进行交叉持股效应的研究,但目前对于交叉持股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方面没有准确的答案,其利弊影响均存在着,共同影响着企业的绩效、战略。因此本文在探寻企业交叉持股的动因的基础上,选取了两个企业交叉持股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并对于企业交叉持股带来的效应进行了总结,最终给出了对于是否应当推行交叉持股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交叉持股 双刃剑效应 案例研究
一、引言
企业的股权结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股权结构的状况与调整都会影响到企业战略的实施与企业价值的实现。目前利用交叉持股来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这一方法已经在亚洲国家中广泛应用开来,尤其是在日本和德国注资的企业中,特别是在产融领域,交叉持股的现象相对较为明显,而在欧美地区则应用并不广泛,对于企业的交叉持股是否要在中国企业中推行的问题仍然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在情势很好的市场行情内,一家公司的增值对于持有其股份的其余交叉持股公司也有着非常有利的影响,这样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其公司的会计信息就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交叉持股是指上市公司互相持有其余某上市公司股份的状况,这也意味着公司内部的控股股东仅仅需要持有很少量的股票,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即通常意义上的少数股权控制整个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这样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治理和管理既有有利的部分,也有不利的部分,因此本文着重通过案例分析来探讨交叉持股对于公司价值的影响的双刃剑效应。
二、企业进行交叉持股的动机
(一)为了阻止其余企业的恶意并购
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往往都将会遇到有企业想要吞并的窘状,为了企业的发展顺利,一些公司、企业往往会采用交叉持股这样一种方法来保证企业不被恶意收购。具体的来说如果有外来企业想要大量收购公司股份时,实施交叉持股之后的企业会有更强的抵抗能力,即单个作战的公司抵抗外敌能力较弱,难以抑制恶意的股份收购,而交叉持股意味着其股份往往交由相关企业持有,散股很少因而会很大程度上抵制其余外部企业的恶意收购。
(二)为了获得更多的垄断利润
在行业内如果有几家企业独大,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如果不实行交叉持股而仅仅进行战略联盟的话,极有可能出现某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违反联盟利益的事。而实行交叉持股,即强强联合,则可以很好的限制巨头企业的行为,使得行业中垄断利润更大的被企业所占有。同时,交叉持股后企业将更倾向于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从而获得更高收益,这样也可以使得企业的垄断利润激增。
(三)可以起到稳固股价的作用
交叉持股对于股价的稳定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公司股价下跌时,公司本身不得通过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来阻止股价下跌,而交叉持股后,则持股公司可以回购该公司市面上的散股来稳定股价,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但目前对于交叉持股动机的研究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学者们也未能对于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解释,交叉持股的动机往往非常复杂,不是从企业价值或企业间联盟就可以完全做出解释的,上述几种原因是在企业进行交叉持股时候较为普遍的动机。
三、企业交叉持股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中国国际航空与国泰航空的交叉持股
中国国际航空与国泰航空的交叉持股是通过两次的星辰计划而最终实现的,二者互相持有对方超过10%的股份。通过这样的两次并购计划,两家公司非常成功的避免了航空运输业内部的激烈竞争,形成了更为紧密的战略同盟关系,例如在客运方面,二者于中华地区互为对方的销售代表、通过航线共享收入共摊成本。另外,中国国际航空与国泰航空是非关联方,这样的交叉持股也是其战略联合的重要推动,二者互为大股东从而使得其利益绑定,很大程度上对于二者的运营起到了促进作用,就拿国泰航空来说,在交叉持股计划成功实施后,其每年的净利润就可以达到30亿以上,这是之前从未想象到的。
(二)台湾力霸集团的交叉持股
力霸集团的掌控人事实上就是王氏家族,其掌控了力霸集团以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大部分权利,就力霸公司的外部环境来看,这样的复杂交叉持股导致其控制权市场、金融市场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基本失去了其原本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导致其外部监管几乎等于失效,这样就直接导致了2007年时力霸集团发生的涉嫌大规模掏空和超贷事件的发生。
王氏家族在交叉持股的复杂状况下掌握了绝大部分权利,这样就导致在其股东大会的投票上有了极大的不公正状况的出现,甚至其投票的投票箱以及开票的投票箱都不是同一个,即其股东大会直接变成了由王氏家族一手操办的内部会议,其所做的决定不能代表广大股东以及董事会的意见,而仅仅能代表其一个家族的利益趋向。在这样的掌控下,王氏家族做了非常多的虚假交易、虚增股票,在其执掌的七年内公司的资产被大量掏空,公司价值完全未按照战略指引前进,最终只有分崩离析。
四、企业交叉持股的效应
从以上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交叉持股在非关联方中起到的有利作用要大于在关联方企业的作用,在关联方企业交叉持股时,很可能会导致一家主导企业独自主导股权变更的行为,从而忽视其他股东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终导致企业的衰亡。目前,中国地产行业内部有很大一部分企业也实施了交叉持股的战略,这样做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的地产行业仍然较为不集中,相较于原来的拿地开收模式,以直接去购买相对低估值的房企股权的方法来扩大其地位的速度更快。
第二,如果市场的透明化程度相对较高,那么实行交叉持股时所产生的风险就要小的多。如果市场监管机制薄弱,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黑箱作业,那么交叉持股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就要成倍增长。
另外,在普通公司和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导致的风险要小于普通公司和金融行业公司交叉持股的风险小的多。如果金融公司和普通公司之间形成了较大范围的交叉持股,则很有可能被大面积套空资产,金融公司将很可能被控制,这样对于整个社会造成的损害是非常大的。
因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交叉持股在实际中的效应往往是双方面的,有利的部分值得公司去好好运用,而对于其所带来的风险则更是需要各行业企业去规避的,只有将这把双刃剑运用得当才能真正发挥交叉持股的优势效益,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益处。
五、交叉持股实施的建议
综上所述,交叉持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而在我国目前即将实行的国企改革中应当更为谨慎的运用,而不是直接大面积的推广,首先需要依照当前较为成熟的市场,例如日本企业的交叉持股市场,所给出的经验、教训,创建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适合的评价方法,来供各行业企业做参考,然后再推行适合这一市场的交叉持股形态,这样才能保证效益的最优。
在政府的方面,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尽量保持交叉持股的透明度监管,保证企业之间互相持股的信息公开、公正,另外,建议可以创立一套企业之间的数据库,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实施,规避其带来的风险才能使得交叉持股对于社会的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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