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千万办社区养老院遭业主抵制难办证
2016-11-16陈倩李晓梦
陈倩+李晓梦
秋日阳光已经让人感到灼热,而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庙山远洋庄园入口处的一栋三层小楼里,几位老人正在装有空调的大厅里看电视,笑声时不时传到会客室。64岁的张本根,听到笑声,依然眉头紧锁。作为江夏首家社区养老院的负责人,奔波两个多月,仍然没能拿到法人证,至今无法开展正常业务,这让他十分焦虑。
这家投资近千万的养老院,因为遭到小区业主的反对,如今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毕生积蓄投资社区养老院
在投资建立宜家养老院以前,张本根过着很舒适的生活。1993年从单位辞职下海的他,摸爬滚打20年,积累了数百万元的家产。
2014年,从一个亲戚那里得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要引进民营资本,建立社区养老院,张本根动了心。他考察了多个地方,最终选择了远洋庄园这栋三层小楼,并和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每年租金70万元。这栋楼原是售楼部,已经闲置了近10年。
投资养老院的钱都是张本根的毕生积蓄。养老院的建设标准很高,除了可以接纳200张床位的房间,还有棋牌、康复、活动等多种功能的房间,配有完善的中医、西医保健、理疗设备。
业主抵制导致办证卡了壳
张本根说,3月12日,他拿到江夏区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按流程接下来他就可以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可以算是“准生证”,而法人登记证则算是“身份证”。按照正常进度,最迟在4月份,这两个证照办理齐全,养老院就可以对外营业了。
一切都看似顺理成章:国家鼓励,政府部门支持,市场也有需求。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养老院在办理最后的“身份证”上却卡了壳,原因是该小区部分业主强烈反对。
反对的业主声称,会所是属业主所有,建养老院没有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在审批程序上违法。一些业主认为,养老院内很多都是重症老人,如果有人去世,在家门口就看见家属放鞭炮办丧事,也让他们觉得晦气。此外,养老院里面的CT、透视仪等医疗设备还具有放射性,也让他们很忌讳。
今年3月,在得知养老院已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部分业主向江夏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项审批。5月14日,江夏区为此召开了听证会,按规定将在60天内做出裁定。在此期间,民政局没有受理张本根的申办法人登记证。
首家社区养老院困境待解
据了解,养老院所在的小楼,原先是远洋庄园的售楼部,规划证上名称为会所,用途为其他,办有独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而且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也有明确条款,规定该处建筑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属于开发商,并不在业主公摊面积内。
江夏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受理宜家养老院办理法人登记证的申请,也是因为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民政局在行政复议的答复书中也有明确表述,许可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应予维持。但考虑到在行政复议期间颁发法人登记证,可能会进一步刺激维权业主,因此他们也很慎重。
江夏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宜家养老院是江夏民政局发出的第一张社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如果最终因为居民反对流产,这对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养老院的热情是很大的挫伤。对张本根的处境,他们也很了解和同情。如果行政复议裁定民政局程序合法,他们将立即为宜家养老院办理法人登记证,尽快促成养老院对外营业。
江夏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对于利用闲置房产开办社区养老院是持支持态度的。就宜家养老院的情况而言,现已进入行政复议阶段,最终行政复议会有一个结果,给业主、也给养老院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