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法制类平面媒体的发展策略探析
2016-11-15赵蕾
赵蕾
摘 要 当下,“互联网+”风起云涌。作为传统媒体的法制类报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要想在强手如林、竞争激烈的媒体业态下做出特色、做大做强,就必须强化以用户为中心的办报理念,寻求运营新思路。文章旨在为新媒体时代下法制类平面媒体突围提供一些创新应对措施,以期对其良性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 新媒体时代;法制类;平面传统媒体;发展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6)18-0186-02
1 利用优势做好舆情服务
舆情服务已经成为传统媒体经营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南方舆情作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融合发展的重点示范项目之一,目前已与100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关系,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落地了舆情项目,初步搭建了一张覆盖全省的舆情处置网络,年收入达到5 000万元左右。对传统媒体来说,舆情业务既具有社会效益,也具有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开辟了一条媒体转型的路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说:“舆情监测是‘补台,而不是‘拆台。它力图用公开回应、透明应对的手法,化解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的矛盾,帮助修复和提升公共形象”。
作为河南报业市场上唯一一家法制类报纸,《河南法制报》深耕30余年,报纸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已经得到省内外读者的认同和肯定。我们传递的声音是权威和主流的,更是专业的。这是我们的优势,更是我们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无限放大的。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让信息变得透明、可控。我们可以与全省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等建立合作,利用技术监测报刊、网站、BBS、微博等网络上的负面信息,出现重大舆情时为他们制定应对策略。不可否认,不少系统都有自己的一套舆情监测系统。但他们遇到问题做的最多的就是删帖。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一旦出现舆情,他们会面对汹涌的网络评论不知所措。同时,利用我们的报纸版面和报社影响力,趁机做舆论引导和线下活动,更好地进行舆情应对。平时,我们的品牌经营与策划部门可以利用我们的培训师资力量、专业支持等优势,针对各个系统做专门的培训。
当然,做舆情服务需要技术与资金的支持,更需要互联网思维的支撑。这就需要报社大力引进技术,搞好内部人员的专业培训,引导所有采编人员尤其是记者转变观念,不能是传统媒体+互联网,而一定要是互联网+传统媒体,真正重视互联网+。
2 寻找运营新思路
媒体的运营工作关乎媒体生存,“互联网+”在传统媒体运营策略上的应用体现为推动了一些新的运营模式的形成。诸如C2B、O2O、跨界商业模式等。“互联网+”时代是注意力经济时代,高速的信息传播方式可以让用户获轻易获得海量信息,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使传统媒体的优势减弱。传统媒体要想重获利益,就要另寻他径。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探寻出一条很好的新媒体盈利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路可走。也许在这个攻坚阶段,谁善于发现、敢于尝试,就有可能有所收获。
比如,法制类平面媒体可以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得利润收入。但其前提是,你必须拥有庞大的黏性用户。那么,怎样吸引更多用户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要有吸引用户的内容。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依旧不能抛弃“内容为王”的思想。
目前,法制类媒体在内容方面可以挖掘的优势大致有以下几项。
第一,通过与政法系统的紧密联系获取独家、权威的信息。以《河南法制报》为例,它是一个拥有30多年积淀的知名媒体平台,是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传播平台,是一个具有法治特色的信息交流平台,是一个拥有全省政法和综治资源的资源整合平台。该报目前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团队,积累的法律专家资源、政法系统司法实务资源已形成支撑,加之相对固定的政法机关人员和基层综治人员读者群、专业传播渠道、读者在阅读中长期养成的阅读习惯等,决定了读者对报道进行法律专业解析的心理依赖。
第二,法律专业板块将是传播内容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河南法制报》已开设的法律类板块(栏目)有“法在身边”“法律咨询”“法治围观”“以案说法”“法律圆桌”“法治视野”“法治论坛”等。栏目形成了三个层次。一个层次是针对普通的老百姓,一个层次是针对一般法律界人士、一个是针对法律界的专家、学者。针对案例不够丰富、说法专家团队成员过少、专业深度和高度不足等问题,我们正尝试特约主持人制,即请法官、检察官、资深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特约主持人,可以利用身边资源来做稿子。当然,除了内容的强化外,我们还需要在表述方式、表现方式上创新,运用图文、图表以及全媒体多平台、多维度的传播以形成合力,以适应新的传播生态的挑战,从而满足用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第三,做具有新闻性和法律性的“双核新闻”,要求新闻传播人员以法律专业视角来做新闻。在尊法学法守法氛围提议浓厚的今天,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后,传统法制类平面媒体就应该从法的视角出发,去发现和阐释它的法治意义。也就是说,法制类报纸应该挖掘报道背后的法律含量,让受众将自己的生活与其发生联系。让受众既有“熟悉感”,又有“陌生感”,做出好的新闻,留住受众。
3 打造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平台
与传统媒体以提供大众化信息为主不同,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络使媒体在提供信息告知功能之外,更要满足和引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我们要把阅读我们报纸、浏览我们新媒体页面的读者当作“用户”来对待,让他们成为我们生产、加工信息的主导。笔者认为,传统法法制类平面媒体可以把法律服务作为重点项目来培养,重点服务对象可以定位为律师和需要找律师的个人或单位。前期,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在官方微信、微博中推送相关法律服务,等到时机成熟,再通过“打赏”等方式盈利。
此外,重点打造客户端。在保持现有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建议传统法制类平面媒体在打造自己的客户端上下大力气。在产品推广前期,他们可以通过订报送客户端、做广告搞合作送客户端的形式,发展用户。等用户发展到一定规模,我们可以找合作伙伴,植入广告以及其他增值业务。这是未来报社向新媒体融合的一个方向。
纸媒与新媒体之间要相互借力,共同发展,而不是此消彼长。报社应统筹考虑,哪些适合在新媒体上做,哪些适合纸媒做。比如,纸媒上的部分优质内容可以在新媒体上做导读,原文还要看纸媒,或者通过收费下载客户端阅读。又如,新媒体可以引领话题,组织粉丝讨论,而纸媒可以跟进深度报道等。
4 结束语
在有人高呼传统媒体 “寒冬”来临的时候,作为传统媒体的我们既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妄自尊大,而是应该冷静下来分析形势,理出头绪,寻找出路,看清前路的困难、认清我们手中的资源和劣势,根据实际情况破除落后思想和模式,勾画出适合法制类媒体发展的蓝图。
参考文献
[1]万小广,何慧媛.舆情业务在媒体转型中的价值及市场空间[J].中国记者,2014(7).